1、35%比例80%20-30*2015%比例35%5-20*Q1b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50%比例80%围护墙 和内隔 墙 Q2(22 分)Q2a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比例80%51050%比例80%2-5*Q2bQ2b1围护墙与保温、隔 热、装饰一体化Q2b2保温装饰板1-3*Q2c内隔墙非砌筑比例50%30%比例50%Q2d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Q2e预制混凝土栏板1-2*装修和 设备管 线 Q3(28 分)全装修6Q3a干式工法楼面、地面比例70%50%比例70%3-6*Q3b集成厨房70%比例90%3-5*Q3c集成卫生间Q3d竖向管线与墙体分离50%比例70%Q3e水平管线
2、与楼板和湿作业楼面垫层分离鼓励项 Q5(10 分)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应用1-3Q5a采用高精度模板或免拆 模板技术比例85%2标准化设计1.5BIM 技术与信息化管理应用1-2工程总承包(EPC)管理模式注:1、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 1 位; 2、Q2b1 与 Q2b2 二者仅能取其一。装配率(P)计算公式装配率(P)根据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表(附件1)中评价项分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P-装配率;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Q3-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Q4-Q1、Q2、Q3 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Q5鼓励项实际得
3、分值。 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各评价项的最低分值要求,分值评价按装配率计算要求(附件3)执行。装配率计算要求 一、装配率计算及确定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在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进行装配率预评价计算; 第二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复评价并确定装配率。 预评价结果不满足装配率的相关要求,项目可结合预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通过调整或优化设计方案使其满足要求。复评价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不符合要求不得验收。 二、 装配率计算有关要求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
4、群房组成时,在建筑主楼投影平面外的裙房部分、主楼部分的室内地坪(0.000)以下部分、屋面结构层及以上部分可不列入计算范围。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单元。 4.保温装饰板是指在工厂预制成型,集保温和装饰功能于一体的板状材料,由保温芯材板、面板、饰面层构成。 全装修是指房屋交付前,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 5.绿色建筑是按照星级标准评分,绿色建材是以标识的绿色建材在该单体工程中全部使用方可计分。 6.采用高精度装配式模板或免拆模板工艺的混凝土结构表面垂直度和平整度偏差不大于4mm/2m,不需要采用砂浆找平。 7.标准化设计是指平面设计采用标准化、模数化、系列化设计方法,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提高预制构件和建筑部品的重复使用率。 8.BIM技术各阶段应用深度满足国家标准和安徽省地方标准有关要求。 9.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