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学期以班级常规检查的总分排定名次,并确定得分等级,其中一等(占10%)得50分,二等(占20%)得45分,三等(占30%)得40分,四等(40%)得35分。二、班主任常规工作(30)以班主任工作手册中的项目和日常管理要求为准,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以单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三、班级文化课成绩(40分)1、每学期按期末考试总分成绩排定班级名次,确定等级。其中一等(占10%)得20分,二等(占20%)得18分,三等(占30%)得16分,四等(40%)得12分。2、每学期按期末考试成绩达指标数(每班30名)得20分,少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四、文体活动(20分)1、评比性质的全校性文体活动按等级记
2、分,一等(占10%)得10分,二等(占20%)得8分,三等(占20%)得7分,未获奖但无重大失误的得5分,没有准备节目,或节目质量粗糙得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初三年级未参加的按中考成绩折算)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公益性活动,圆满完成任务的得10分。凡有抵触情绪或有不良表现造成较坏影响的,要酌情扣分并给予批评。五、工作评议(20分)本着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每学期从(1)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完成各项任务(2分);(2)班级工作有特色,效果好(2分);(3)班主任能积极协调各方面开展工作(2分);(4)班风正、学风浓(2分);(5)工作态度认真,作风正派,无索要吃请等违纪背德的现象(2分)五个方
3、面对班主任工作进行量化评议。评议工作分为二级:年级教职工评(10分)、教代会成员评议(10分)(分值相同的评议表为无效评议,如果某一级评议无效则以另一级评议为准)。六、公物管理(30分)及班级布置(10分)每学期对各班级的布置给予检查和评定,按评价等级折算得分;公物管理由总务处按公物管理办法执行。七、加分部分1、每学期对学校组织的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效果较好的;或者以班级为单位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社会活动并获得好评的加15分(由政教处办公会议认定)。2、常规检查在一学期中获“循环红旗”五次、十次、十五次、二十次的,给班级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并加分1分、2分、3分、5分(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为算)3、对学生中的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根据其社会影响不同,在考核中酌情加12分。注:若班级学生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班主任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取消相应优秀班主任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