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扩大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为导向,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完备为农服务功能、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充分整合服务资源,加快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繁荣城乡经济中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二、目标任务按照“政府主导、供销联社指导、企业协助、多元投资、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通过联办、新办、改办、领办等形式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202*年目标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50家。三、基本原则(一)为农服务原则。根据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提供灵活,便民实用的综合性服务方式。(二)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原则。在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同时,通过承接社会公
2、共服务组织的服务职能,兼顾公益性服务的提供。(三)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及服务项目。(四)开放合作原则。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建设、统一管理。 四、功能与构成要求(一)村级综合服务社应具备以下全部或部分功能:1.商品生产购销功能。具体可包括日用消费品、农资产品、药品、图书销售、农产品、再生资源收购等服务项目。2.农业生产服务功能。具体可包括农机具维修和租赁、大田托管、测土配方施肥、庄稼医院、农业技术培训、农业信息发布等服务项目。3.社会服务功能。具体可包括党务政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卫生、养老幼教、就业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4.便民服
3、务功能。具体可包括代理代办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代收快递、代收代缴各种费用、售票及餐饮、理发、电器维修等服务项目。(二)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构成要求:村级综合服务社可以为村支部、村思想文化阵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升级、嫁接现有代表性的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便民超市、农资销售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也可以新建。五、建设标准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要充分考虑产业发展、区域分布、服务半径,重点选择覆盖面广、人员聚集、交通便利、房屋条件好的作为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创建条件。经营者要选择有文化、懂经营、服务意识和带动能力强的诚信村民,确保村级综合服务社手续健全、经营规范,并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县供销联社为
4、村级综合服务社统一制作标识和挂牌,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六、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2*年10月10日202*年10月31日)推荐上报阶段。主要由直属公司与基层社按标准推荐村级综合服务社,县供销联社初审,确定各村级综合服务社。 第二阶段(202*年11月1日202x年4月30日)标准化建设阶段。直属公司、基层社及村级综合服务社投资人共同按标准进行改造,并填报县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标准化建设认定表。由县供销联社统一制作标识与挂牌,制定服务公约。 第三阶段(202x年5月1日202x年5月15日)检查验收阶段。由县供销联社、直属公司、基层社共同对村级综合服务社进行验收,评选星级村级综合服务社,不达标的进行整改,确保完成全年建设目标。七、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直属公司、各基层社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实抓好。直属公司、各基层社要及时研究部署,要指派专人负责;县供销联社要靠前指挥,做好对上协调,对下指导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任务。二是保证质量。直属公司、各基层社要把好选择关,将有代表性、能够积极开展为农服务的组织、个体经营者纳入到村级服务社中来,由县供销联社负责做好验收工作。三是突出实效。直属公司、各基层社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切实将村级服务社变成服务广大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