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教上门的对象为本区户籍因各类残疾而无法正常入学的615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学校按就近原则安排送教上门。3.送教上门学生的学籍由所在区域学校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学生成长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个别化教育方案、康复训练记录、研判会资料、学生素质发展评价、送教服务对象去向登记等。二、送教上门责任学校4.责任学校应当对本施教区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工作,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5.责任学校要选派1-2名富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来承担送教服务工作;固定送教责任教师,合理安排工作量;增强责任性教育,强化送教服务工作管理。6
2、.责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送教学生和送教教师的安全教育。7.责任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有具体分管领导,同时建立相应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平时加强对送教上门师生的管理,加强日常送教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管。8.在同等条件下,责任学校对送教上门工作优秀的教师应优先考虑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评优评先等。三、送教上门责任教师 9.责任教师应当履行送教上门工作职责。尊重特殊学生的人格,不歧视特殊学生,不侮辱特殊学生人格尊严,不侵犯特殊学生的合法权益。10.责任教师须考虑学生的整体全面发展。在全面了解送教服务学生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全面的教育评估并制定个别
3、化教育计划。要合理制定和安排适合其发展的教育进度,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教学活动和康复训练。11.责任教师要规范送教服务方式和频率达标要求。送教以上门送教学和送康复为主体,保证每周送教 12 次,每次 24 课时,每课时30分钟,确保每学年送教不少于 120 课时。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送教的,必须在下周内补足送教课时,并在记录表中说明原因。12.责任教师要认真规范如实填写区送教上门工作手册。每次送教内容记录必须由送教老师本人记录、签名,送教服务家长同意书送教服务工作记载表必须由家长签名确认。13.责任教师要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特殊教育专题培训与学习研讨活动,促进自身业务与专业能力的提升,以更好地
4、为送教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四、指导中心14.加强对送教上门责任教师的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线上视频等形式,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培训。15.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科研活动,指导教师重视个案资料的积累和研究工作,自觉开发课程,参与“送教上门”课题研究。16.搭建平台,组织并指导送教上门责任教师参与省市区特殊教育论文、课题等方面的评比活动。17.每学期不定期检查责任教师送教上门工作,了解实际情况,根据调研结果开展针对性指导。五、送教上门保障措施18.建立区特殊教育工作例会制度。每学年组织召开特殊教育工作例会,内容为工作布置、难点解决、课题研讨、经验推介、现场观摩等。例会做到四定:定主题、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19.建立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拨生均公用经费,用于送教上门小型康复用品、教具学具、教学用书的添置以及教师特教类培训等支出。20.建立区送教上门工作评价机制。一是由区教育局建立责任学校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记入区学校发展性评价基础部分。二是由送教责任学校建立送教上门教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