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总体原则一是规划先行,项目管控。乡村规划编制要按照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印发的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多规合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公众参与,实现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切实做好乡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全面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必须落实规划要求。二是三生空间、底线约束。乡村规划要立足农业农村农民和生产生活生态实际,树牢生态保护意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乡村开发边界,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等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供水、排污、垃圾处理等服务功能。通过
2、“多规合一”,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改善、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统筹绘制一张蓝图。三是因地制宜,文化传承。乡村规划编制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我区不同地域环境和经济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层次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村庄整理、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加强古村落、古建筑、历史文化遗迹、古树名木等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加强规划、建筑、景观等多专业的协同,体现和传承乡村地域文化。三、工作步骤全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202a年4月开始,202*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202a年4月)。制定印发区乡村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召开政
3、府专题推进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全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a年5月202*年7月)。202a年5月12月,各乡镇依据区区域乡村建设规划,对已明确的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村庄进行梳理。(具体类型见附表。)对已完成实施的乡镇、村庄规划评估后进行调整,对未编制规划的乡镇、村庄开展调查摸底、收集资料。202*年1月6月,完成现状5个镇政府、2个乡政府、53个行政村的镇村规划体系更新完善工作,做好统筹调度、委托编制、组织论证、审查工作。(三)成果验收阶段(202*年7月8月)。以委托编制部门为主体,收集整理所编各个规划,按程序分级评审报批。四、工作要求(一)提
4、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做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乡村规划是区人民政府统筹各类自然资源、国土空间、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类乡村建设的法定依据。区域乡村建设规划是指导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依据,区域乡村建设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共同作为乡村建设和管理的规划依据。各乡镇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在乡村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明确区域村庄分类,将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将城市近郊区所在地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
5、保护类村庄;将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并按照全域空间管控和“多规合一”的要求,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乡村开发边界。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规划方案形成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在村庄内公示,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二)完善
6、支撑体系,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各乡镇要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乡村规划编制过程中,依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规划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规模,统筹制定规划建设时序,统筹考虑区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置,引导人口向乡镇所在地、产业发展集聚区集中,引导公共设施优先向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村庄配套。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综合施策,节约建设用地,切实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区域乡
7、村建设规划应统筹全域、落实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分区分类进行规划编制,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成果要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三)规范规划管理,全面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要按照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村201421号)要求,全面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各乡镇要加强县乡村规划管理,加大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规划核实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乡村规划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包括二层以下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村民住宅都必须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做到无规划不建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内容应包括用地位置、范围、控制规模、性质,建筑面积、
8、高度以及文脉风格、形象色彩等要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四)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专业化规划管理队伍各乡镇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乡村规划机构、引入管理人才,要尽快设立机构和岗位,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共同加强队伍建设。比如通过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大专院校、规划设计单位下乡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服务;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通过购买服务,引导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驻村提供技术指导;引导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探索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对于经济条件落后,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可通过上级部门
9、派驻帮扶的方式支持队伍建设。(五)突出问题导向,着重加强乡村规划特色风貌的管控要求各乡镇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编制城镇风貌规划指南要求,按不同地域特色风貌进行分类指导的原则,深入开展乡村规划风貌管控工作。乡村规划要制定风貌管控规划专篇,注重传承保护、突出特色、整体协调和农房单体建筑指引,按照硬化、绿化、亮化、美化要求,规划村内道路,合理布局村庄绿化、照明等设施,有效提升村容村貌。要加强公共建筑的风貌设计,针对乡村常见的诸如风貌缺乏、特色不足、建房无序、色彩凌乱等问题提出村庄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和历史文化景观保护措施等方面的风貌管控要求,重点加强对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传
10、统村落、旅游景区等地区的风貌管控。努力建设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是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区级区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矛盾和问题,保障规划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对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获取村民支持,确保村庄规划符合实际并能落地实施。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推动力度,切实做到乡村振兴规划先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等
11、部门要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落实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建立省级补助、区级财政为主的乡村规划编制投入机制。省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乡村规划编制优秀的行政村给予适当奖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城乡规划法,依法将乡村规划编制经费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将乡村规划工作情况纳入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作为下级党委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对符合规划的农村村民住宅都必须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做到无规划不
12、建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内容应包括用地位置、范围、控制规模、性质、建筑面积、高度以及文脉风格、形象色彩等要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同时,各地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机制,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四)严格工作考核。区政府建立“月报表、季讲评、年考核”工作制度,将乡村规划编制完成情况,纳入区对乡镇绩效考核范围,严格按绩效考核的要求进行考核,整个编制任务完成后,区政府将对任务好、编制质量高、示范带动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总体表彰,各乡镇要制定任务和时间表,把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并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