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主要整治事项(一)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二)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环节的查处整治。(三)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以及辖区内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审批的规范整治。(四)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等其它信息网络非法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二、整治工作步骤整治工作的实施和宣传将贯穿全年,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敏感期间要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一)部署整治工作(6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以上四个整治工作主要事项
2、,结合实际,统一部署本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开展。(二)集中整治和自查评估(8月中旬)。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整治、自查评估,落实相关工作台账,8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文广旅体局报送整治工作阶段性情况总结和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治主要落实内容:1.完善建立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及联络机制,配置专门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2.各乡镇(街道)要开展自查排摸工作,积极配合市文广旅体局进行执法检查。市文广旅体局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办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非法接收传播案件。行政查
3、处案件和移送公安处理案件及时上报温州市文广旅局,做到专案专报。3.主动对接并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掌握辖区内卫星设施生产供货、黑市销售活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封堵非法卫星设施流入和销售源头。4.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清查处理非法售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小耳朵”)线索信息(推销网站、网贴、小广告等),及时收缴、拆除辖区内“小耳朵”,防止反弹和炒作。5.建立信息协作和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沟通和上报渠道畅通,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季度报表、自查评估和年度报告。(三)整治验收(11月初)。市文广旅体局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明查暗访、实地察看等形式,做好整治考核验收工作。三、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以此作为全年境外卫星电视管理的重要抓手,认真部署,严格执行,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全市卫星电视管理水平。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市文广旅体局将组织暗访检查,并结合平安考核有关内容,酌情将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通报市平安办。年度考核结束后,市文广旅体局将对全市全年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依据考核评分情况对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进行考核打分,结果报送市平安办。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相关工作信息、季度报表、总结(见附件)等工作情况以电子版形式请统一报送市文广旅体局广电体育科(通过钉钉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