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我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全面落实,火灾隐患风险基本排除,火灾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群众文物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消防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有效遏制文物火灾事故。三、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整治对象: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的民居类文物建筑为整治重点。(二)整治内容: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未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未制定防火公约、未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未按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2.生活生产用火用电情况。重点整治电线私拉乱接,电气线
2、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设备、电线插座安装和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居民生产生活使用明火,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工操作违规用火等安全隐患。3.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情况。重点整治利用文物建筑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在建筑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等安全隐患。4.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配置情况。重点整治灭火器未按要求配置或存在使用故障;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未按要求配置或存在故障;未按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智慧用电装置等。5.志愿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省级以上(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民居类文物建立微型消防站。重点整治微型消防站未按要求配置,或用作与消防安全
3、无关的其他用途;“一三五”(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消防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不到位。6.防汛防台文物安全工作。重点检查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巡查制度的落实,隐患排查后的整治及预防,防汛防台物资的配备等。四、主要措施(一)明确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使用人直接责任。全面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推进文物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修订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文物消防安全档案。省级以上(含省级)文物保护单
4、位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建档率达到100%,档案以文物保护单位的单体建筑为单位,做到“一处一档”,以每一次检查记录作为更新资料做到“一次一册”。区级以上文保单位建立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清单。及时填报录入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平台检查巡查数据。(三)强化检查与督查。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定期开展民居类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各属地街道、文物使用人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分色图实施分级监管。(四)狠抓火灾隐患治理。各街道要采取“隐患分级防控、整改分类实施”动态化监管模式,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联合消防部门督促、指导直接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及时反馈,确保隐患有人管、有人治,形
5、成消防火灾隐患治理的闭环管理,实现火灾隐患整改率100%。(五)加强培训和宣传。根据民居类文物建筑的火灾防控重点和弱点,定期开展以安全用火用电、火灾有效防控、消防设备使用、应急处置技巧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实现消防安全人员和管理使用人员受训率100%。充分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文物消防安全意识。五、工作步骤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年6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总结巩固等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前)。全面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分工和措施。成立联合领导小组,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
6、局局长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长任组长,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队长任副组长,公共服务和文化遗产科、行业管理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区文保所等主要负责人任组员。(二)排查整治阶段(202年7月至202年12月底)。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督促和指导各街道开展风险评估、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定期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到位。对省级及以上文保单位中的民居类文物建筑建立文物消防安全档案。(三)集中攻坚阶段(202年重点开展)。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精准找”“交叉找”“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调研,督促文博单位攻坚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对存在重
7、大火灾隐患且整改责任不落实的,提请区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四)巩固提升阶段(202年1月至6月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自评总结,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探索建立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新机制。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各文博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和压力传导,把本次整治行动摆在重要突出位置,确保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做到位。同时,结合三年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和日常巡查监管责任。(二)落实各项保障。要在人财物技等方面做好各项保障措施,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助力整治行动等。将排查整治、档案建立、整改督查、阶段总结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穿插进行,确保档案动态更新、检查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到位。(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道、各文博单位加强信息报送,通过政务网、微信公众号、文物期刊等平台,向公众公开工作进展,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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