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增强指导性和引领性。以监测评估结果为基础,根据发展环境和形势变化,为相关政策措施制定提供依据,不断增强推动健康建设实施的指导性和引领性,切实提高相关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一性。建立统一的监测评估体系,监测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保持相对稳定。2.突出针对性。在主要指标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年度任务要求,切实提高年度监测评估的针对性,及时反映健康建设实施进展成效。3.注重差异性。充分考虑各地工作基础、发展水平及发展空间的差异性,科学合理制定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和努力程度。4.兼顾代表性和可得性。监测评估指标以定量为主,逐步均衡覆盖专项行
2、动和重点任务,指标内涵明确、测量方法科学、数据来源清晰,并具备较好的代表性和可获得性。尽量使用已纳入统计制度和调查系统的规范统计数据,不额外增加基层负担。二、监测评估内容与方式(一)监测评估内容。1.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情况。对规划和健康行动所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的年度进展情况及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判断,了解专项行动指标任务进展状况和总体目标实现状况。2.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年度重点任务及相应工作指标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测,了解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评估分析相关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3.组织实施和支撑保障情况。对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完善各项支撑保障措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了解健康行动18个
3、专项行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各专项行动组”)、各地在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监测评估、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健全支撑体系以及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4.总体进展与成效。分析总结规划和健康行动的总体进展与成效,找出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结合工作实际和要求,提出下一步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二)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按照“整体监测、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思路,围绕主要目标指标、年度重点任务、总体进展和成效,综合考虑指标的代表性、可得性、灵敏性和均衡性,突出对结果性指标和政府工作性指标的监测评估,确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1.核心指标。以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指
4、标体系(试行)为基础,从健康影响因素控制、重点人群健康促进、重大疾病防控、健康服务与保障、健康水平、健康产业等方面进行遴选,核心指标总体保持稳定。2.涉及年度重点任务动态性的指标。根据健康行动年度重点任务,由各专项行动组提出,结合各地数据可获得性情况,调整增加纳入监测评估的主要指标。(三)监测评估层级、范围、方式与周期。1.层级、范围。监测评估层级分为省级和市级。省级监测由健康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进办)组织实施,监测全省总体情况。市级监测范围由各地市组织实施,监测本地情况。2.方式、周期。监测评估采取定量与定性监测评估相结合、以定量监测评估为主的方式进行。在地方监测评估、专项监测
5、评估及第三方监测评估等基础上,省推进办组织开展总体监测评估。原则上以年为周期,每年5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的监测评估。三、监测评估程序(一)地方监测评估。各地负责做好本地区监测评估工作。1.制定本地监测评估方案。各地要根据当地具体行动方案,围绕主要目标指标和行动任务,做好与省监测评估实施方案的衔接,制定本地监测评估方案。2.确定本地监测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将省监测评估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纳入地方监测,并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专项监测有关目标指标和任务要求,确定本地监测评估内容及指标体系。3.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并形成报告。根据本地监测评估方案,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原则上每年4月底前形成上
6、一年度本地实施进展专题报告,经本地健康行动推进议事协调机构审议通过后,报送省推进办。(二)专项监测评估。各专项行动组围绕健康行动提出的目标指标和任务举措,负责对本专项行动中各地进展情况进行系统监测评估。1.制定专项监测评估方案。各专项行动监测评估方案要做好与省监测评估实施方案的衔接,明确专项监测评估主体和对象、范围和层级、内容和指标体系、程序和方式方法、数据来源和质量控制要求、工作机制和保障条件、结果运用、对地方的有关要求等。2.确定专项监测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专项监测评估内容应当包括: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含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进展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
7、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围绕上述内容科学制定专项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将本方案所确定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中涉及指标纳入,并逐一明确各指标的内涵口径、计算方法、数据来源、监测层级和监测频率等。3.组织开展专项监测评估并形成报告。各专项行动组根据各自专项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原则上每年4月底前形成上一年度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报送省推进办。(三)第三方监测评估。发挥第三方组织的优势和作用,遴选具备条件的第三方组织参与健康行动监测评估工作。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真实、严谨规范”的原则,围绕健康行动目标指标特别是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个人和社会行动任务等,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由第三
8、方独立、公正形成监测评估报告,报送省推进办。(四) 总体监测评估。在专项监测评估、地方监测评估及第三方监测评估等基础上,省推进办组织开展总体监测评估。省推进办根据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各地实施进展专题报告及各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和情况,参考第三方监测评估报告,以统计监测数据为基础,依托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健康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推进委”)审定后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适时进行通报。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行动监测评估工作由省推进委统筹领导,省推进办负责总体监测评估,各专项行动组负责专项监测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智力支撑。各地推进健康行
9、动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各地的监测评估工作,做好与省推进办的沟通对接,确保监测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二)保证监测质量。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中的省级数据主要由各专项行动组、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根据职责按时提供。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中涉及数据的采集、汇聚、交换、共享工作,提供相关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各地要加强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等数据的统计调查。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强化监测评估的过程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监测质量。(三)强化保障支撑。加强健康建设相关统计监测的人员、设备、科研、信息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逐步探索推动建立独立、公正、规范的健康行动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省卫生健康委事务中心负责常规统计,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监测指标数据进行逻辑审核、数据汇总、分析等。各地要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强化经费和设施保障,加强监测评估业务培训,健全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相关监测网络和调查系统,确保监测评估工作依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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