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过程性原则重视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过程,用多种方式对学生的模块学习进行过程性评价,即时、动态地了解学生,同时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客观地评价学生个体的发展状况。4发展性原则尊重学生的智力差异和个性差异,用发展的眼光、以诚恳的态度,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励学生的个性张扬、特长发挥和大胆创造,促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取得进步,发挥评价对促进学生发展的激励作用。5实效性原则评价方案力求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真实合理地评价学生的差异、特长及发展状况,使学生最大限度地接受和认同评价结果,切实提高评价的效益。三、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1、学分认定基本构成要素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课程修习课时记录,占
2、10%。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课程修习过程反映,占30%。修习完的课程考试成绩,占60%。2、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修习课时记录认定。学校按照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学生原则上都必须全程参加课程修习。学生修习时间至少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56以上。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由授课教师登记。该部分占学分评估值总量的10。修习过程反映认定。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完成作业、作品及各项学习任务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及平时形成性测试成绩等。其中修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占10%;实验操作技能、日常作业及作品、参与过程(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表现等考核在合格以
3、上占10%;阶段检查性形成性测试占10%。模块考试成绩认定。模块学习结束,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或委托专业部门命题,并进行考试。考试除书面笔试外,还应包括听说能力测试、实验操作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等。该部分占学分评估值总量的60。以上三方面合计后达原始分60分以上(100分制,60分以上合格;120分制,72分合格;150分制,90分以上合格),方能获得相应的模块学分。3、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研究性学习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在研究性学习课题立项时,要根据课题大小和难易程度,以及所需要学习时间来确定学分。学生在三年中的研究性学习课题以3-4个为宜。学分认定以3个课题作为评
4、估对象,每个课题为5学分。认定研究性学习学分主要参考二个方面:修习课时记录认定(该部分占学分评估值总量的30)和修习过程和结果反映认定(该部分占学分评估值总量的70)。修习过程和结果反映认定主要依据5个方面材料:A、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B、每次课题研究学习活动的记录(每学分不少于18学时);C、课题研究中所收集的材料(包括原始材料),处理过的资料、参考文献;D、具体反映每一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小结;E、课题研究学习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等)。社区服务学分认定。学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共获得2学分。参加社区服务少于10个工作日的,不给学
5、分。公益性是社区服务的最大特色,服务者的志愿与义务与否是判断某种活动是否是社区服务活动的标准。学生可以从学校提供的社区服务清单中选择服务内容,也可以自己申报,经学校审批备案。社区服务以小组或行政班的方式进行。学校依据既定程序和社区提供的相关材料(服务对象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认定签名、服务体会等)认定有效工作日及学分。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有组织、有意义的社会实践,并且有个人的社会实践记录(如实践基地出具的证明材料,调查报告、日记、体验材料等),可获得2学分。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获得学分。社会实践可以在校内或校外进行。校内实践2学分,校外实践4学分。高一年段的军
6、训是社会实践的独立内容,时间不少于一周,记2学分。4、选修学分认定学校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学生选修创造条件,并在修习结束后进行考核。每门选修课程原则上开18学时,为1学分。选修学分从修习过程考勤记录、修习过程教师评价和课程考核结果三方面来认定。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学分。5、奖励与加分高中不奖励学分。如果学生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秀的在“学生课程修习过程记录”栏目予以真实记录,并给予适当奖励;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且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其相应学科的必修课程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修,但不可免考。四、学分认定实施程序1、班主任、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要综合学生修习过
7、程记录、修习过程反映以及学业考试的情况等,向教务处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2、教务处根据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的意见做出是否获得学分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听取意见。3、学生对学校不予认定学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学校学分仲裁委员会接到学生复议申请后15日内召集有关人员,做出复议决定。五、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要获得116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不低于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六、学分认定管理1、学校将建立和逐步完善学分认定的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公正、公
8、平、公开,特别要建立学分认定的诚信制度。学校要为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建立诚信档案。在学分认定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暂停或终止其学分认定资格。2、学生因学分认定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补考或申请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补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不得超过2次,仍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改修或放弃(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选修课程中要求获得必修学分的模块有其他选择的除外)。重修要在接到不认定学分的通知后1年之内完成,重修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累加。同科课程(模块)重修不得超
9、过2次。学生因修习时间不足不能获得学分的,可在补足修习时间后认定。3、我校承认省内各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学生所得学分。由于休学等原因造成学习过程间断的,其学分及有关材料可连续计算或使用。4、学校将设立学生学分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学生的各种学分认定材料。5、学校的学分认定工作接受学生、家长、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6、本办法自2020年秋季起施行。2附:1学生模块修习成绩认定表2学科模块修习成绩评定登记表3学生社区服务活动情况记录表4. 学生模块修习成绩报告单5学生学业及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附1: 学生模块修习成绩认定表 姓 名年级班级性 别学 号学 科课程类别(必修、选修)模块名称应修
10、习课时(总课时数)实际修习课时(等第)修习过程综合表现项 目学生自评小组评价任课教师评价等第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平时测验累 计模块考试考核(分 值)获得学分学生本人(签 字)年 月 日任课教师学分认定小组组长教务处审核意见(盖章)届别行政班教学班总修习课时模块学分学号修习课时/等第修习过程综合表现(等第)模块考试考核成绩/等第(签字)学分认定小组教务处(签章)校长签署意见附2: 学科模块修习成绩学分评定登记表 附3:学生社区服务活动情况记录表班级_ 姓名_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组 织 者个人主要活动内容简述体会、感想、收获组织者或服务对象评价意见、时数确认附4: 学生模块修习成绩报告单班级学号姓
11、名性别科目修习课时综合表现等第考核成绩等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项目选修课程名称学分研究性学习社区社会实践学期小计补考或重修科目模块教务处(签章) 附5桐乡市高级中学学生学业及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2006学年第二学期)班级_ 姓名_ 学号 _ 学 业 成 绩考勤记载应到 天校 区 课 程缺勤社 区 服 务实到研 究 性 学 习必修3模块测试(60%)平时评价(40%)学 分45必修22/3音乐美术选修信息技术学生基本素养班主任评价评价项目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级评语家长孝敬父母家务劳动与外界交往学习时间诚信度业余生活家长 签名:注:学生基本素养评价等级为A、P、E三个等级。 2007年6月5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