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建筑工程师等。 4 职责 4.1储运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治理和维护本文件;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动土作业的安全治理工作供应询问、支持和监视检查。 4.2油库治理、加油站治理、工程建立治理等职能处室,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动土作业的治理和监视。 分公司负责审批本单位动土作业许可,监视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治理工作。 4.4 施工作业单位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动土作业方案、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按动土作业审批程序上报。 4.5 监护人负责检查施工作业及安全措施落实状况,监视施工人员按动土作业许可证规定作业。 4.6 作业人员负责持动土作业许可证作业,按许可证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
2、进展施工。 4.7 油库、加油站应对本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进展监视,有权制止违章行为。 4.8 安全职责 4.8.1作业申请人 提出动土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协调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实施动土作业; 对作业人员进展相关技能培训; 对相关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牢靠性负责。 4.8.2 作业批准人 向施工单位供应现场相关信息和安全要求; 核实安全措施,供应动土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 批准或取消动作业许可证; 对动土作业现场安全治理负责。 4.8.3 监护人职责 全面了解作业区域和部位状况,特殊是隐藏工程信息; 熟识动土施工方案和许可证内容,把握应急处置方法; 施工前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
3、; 监视施工过程,对 “三违”行为和突发状况,有权批判训练、惩罚和终止作业。 4.8.4技术负责人 了解施工现场的根本状况,识别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制定施工方案,选择和实施防护措施; 实行订正措施,消退隐患及危害; 对动土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4.8.5作业人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掌握措施,并根据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展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觉状况特别,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快速撤离现场。 治理要求 动土作业的范围 5.1.1 特别动土作业 a) 在库、站进展地面动土施工,当动土深度等于或大于50
4、cm时; b) 在库、站所属道路(包括消防通道)上动土施工; c) 在库站进展动土施工,当动土区域存在隐藏电缆、管线时,或对电缆、管线状况不明时; d) 建筑物撤除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局部失去支撑的作业。 5.1.2 一般动土作业 a) 在库站进展浅层外表动土(包括对道路外表进展修补作业等),在动土深度小于50cm且不对库容、安全、消防等产生影响时; b) 翻开原有管线沟、电缆沟盖板或垫层,在电缆沟中施工时(不包括破坏道路、消防通道、建构筑物根底的状况)。 5.2 动土作业许可申请 凡特别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审批前方可作业。一般动土作业可以不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但必需做
5、好防护和应急措施。 特别动土作业由作业申请人提出申请,按作业许可要求做好施工前预备工作,确定应实行的相关措施,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必要时制定动土施工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交通状况; 隐藏电缆、管线、管网等设施的分布状况; 邻近的建筑构造及其状况; 土质类型; 地表水和地下水; 对土壤和水的污染; 架空的公用设施; 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 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 使用的工器具; 气候; 其他。 5.3 动土作业许可审批 5.3.1 书面审查 收到申请人动土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分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应马上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申请人集中进展书面
6、审查。 5.3.2 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全部参与书面审查的人员应在现场共同核查动土作业许可证和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安全要求落实状况,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动土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状况; 安全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状况; 培训、沟通状况; 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其它安全要求的落实状况。 5.3.3 动土作业许可批准 经现场核查确认合格,批准人确认同意后签字批准生效。批准人应在参加审核人员中指定监护人。以上全部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有关人员都必需到作业现场查看,并在相应栏内签字。 5.4 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期限、延期、完毕、取消 5.4.1 动土作业许可证期限
7、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期限由作业许可批准人依据实际状况予以明确,最长不得超过30天。 5.4.2 动土作业许可证延期 批准人在签发动土作业许可证时,明确是否可以延期。详细延期申请和延期时间由现场监护人依据实际状况处理,在动土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注明。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不能进展延期申请,须重新办理作业许可。 5.4.3 动土作业完毕 动土作业完毕后,由施工方清理现场,撤除作业设备设施;现场确认无任何隐患后,申请人与监护人在动土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 5.4.4 动土作业许可取消 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消失违章、安全措施未落实、发生事故等,监护人和申请人有责任随时停顿作业、取消作业许可,并通知
8、相关方。动土作业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头作业,需要重新申请动土作业。取消作业应有提出人或监护人在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 5.5 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治理 5.5.1 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并应编号,编号由许可证批准人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录A。 第一联:放置在作业现场,让现场全部有关人员了解现场动土作业内容; 其次联:批准人留存。 5.5.2 动土作业完毕后,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作业所在单位留存,分公司工程、安全部门备份存档,应保存一年。对于涉及电缆、管线变更的动土作业票应作为一般的技术资料长期保存。 5.6 根本要求 5.6.1 作业前应依据动土作业许可证的内容在现场划出明显
9、的动土标识,确保油罐、管线、电缆等隐藏设施设备不受作业影响。 5.6.2 动土施工开头前,应先对现场施工人员进展安全交底,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纳探测设备进展探测。 5.6.3 对地下状况简单、危急性较大的动土工程,主管部门应与电力、通讯、公用管网等隐藏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展现场地下设施交底,依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军用)通讯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状况,向施工单位提出详细要求。 5.6.4 监护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爱护系统进展检查,发觉特别危急征兆,应马上停顿作业。连续动土超过一个班次的动土作业,每日作
10、业前应进展安全检查。 5.6.5 当对地下隐藏设施不明时,应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来确认1.2m以内的任何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在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根底等处施工时,不能采纳机械挖掘,应采纳人工作业。对于下方辅设电缆的部位,制止直接使用镐头和铁棒施工,防止触电。 5.6.6 全部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准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马上停顿作业,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实行相应的安全爱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 5.6.7 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动土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5.
11、6.8 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发生事故,应准时取消作业许可,停顿作业,并应通知相关方。在动土开挖过程中,消失滑坡、塌方或其它险情时,应做到: a)马上停顿作业; b)撤出作业人员,挂出明显的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c)划出戒备区,设置戒备人员,快速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展调查处理。 5.6.9 施工完毕后,应依据要求准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若地下隐藏设施有变化,施工单位应将变化状况向作业区域所在单位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爱护系统 5.7.1 对于动土深度在6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动土作业面发生坍塌,应依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爱护系统。对于动土深度超过
12、6m所实行的爱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 5.7.2 在稳固岩层中动土或动土深度小于1.5m,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爱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动土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 5.7.3 应依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表1。土质类型及密实度确实定参照GB 500072002执行。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阶,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 表 1 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 土质类型 密实度或状态 坡度允许值(高宽比) 坡高在5m以内 坡高在510m 碎石土 密实 1:0.351:0.50 0.501:0
13、.75 中密 0.751:1.00 稍密 1.001:1.25 粘性土 坚硬 硬塑 1.251:1.50 5.7.4 在动土开头之前,技术负责人应依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爱护措施时,应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 5.7.5 爱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展,支撑系统的全部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 5.7.6 假如需要临时撤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担当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撤除爱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撤除应同步进展。 5.7.7 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1m,积累高度不得超过1.5
14、m,坡度不大于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命通道和消防通道。 5.7.8 在坑、沟槽的上方、四周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动土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应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或障碍物。 邻近构造物 5.8.1 动土前应确定四周构造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构造物根底进展评价并提出爱护措施建议。 5.8.2 假如动土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构造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爱护措施,如使用支撑、加固或托换根底来确保这些构造物的稳固性,并爱护员工免受损害。 5.8.3 不得在邻近建筑物根底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底脚下进展动土,除非在稳固
15、的岩层上动土或已经实行了以下预防措施: 供应诸如托换根底的支撑系统; 建筑物距动土处有足够的距离; 动土工作不会对员工造成损害。 进、出口 5.9.1 动土深度超过1.2m时,应在适宜的距离内供应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5.9.2 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命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5.9.3 当允许员工、设备在动土处上方通过时,应供应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排水 5.10.1 雷雨天气应停顿动土作业,雨后复工时,应检查受雨水影响的挖掘现场,监视排水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坚固状况。发觉问题
16、,要准时实行措施,防止突然崩坍。 5.10.2 假如有积水或正在积水,应采纳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实行适当的措施排水,方可进展挖掘作业。 标识与警示 5.11.1 采纳机械设备挖掘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 5.11.2 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 5.11.3 挖掘作业假如阻断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5.11.4 采纳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假如采纳废石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1m。在道路四周作业时应穿戴警示背心。 6 相关文件和记录 6.1作业许可治理程序。 6.5动土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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