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栏目为8位数,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如:2005.08.29。 2、无法确定实际进境日期时,允许为空;3、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为准;4、出口日期免填;5、无实际进出境的,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三)信息的确定与查找:进口日期都是在明示的文字资料中给出。四、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进(出)口手续的日期。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时纪录的日期。2005.08.30。2、进口日期不能早于进口日期,出口货物申报日期不能晚于出口日期。五、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境内法人、组织和个人。(二)编码结构(10位):(1
2、)第1至4位是行政区划代码。(2)第5位表示经济区域(必记)。1-经特;2-经技;3-高新;4-保税;5-出口;7-物流;9-其它。(3)第6位数为进出口企业经济类型代码“1”国有企业;“2”中外合作;“3”中外合资;“4”外商独资企业;“5”集体企业;“6”私营企业;“7”个体工商户;“8”报关企业;“9”其他(含临时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1、必须是10位,考试时数一下;2、中文名称和编码同时填报。3、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的,填报代理方名称及其编码。4、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在“备注”栏注明“委托XX进出口公司进口”。 (非投资设备、物品除外)外商
3、投资企业(合作、合资、独资)其经营单位编码第六位分别是2、3、4。5、特殊情况下的填报:(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接受货物单位。(2)单位编码第6位是“8”的是报关企业。(3)境外企业不得在经营单位栏中填报。(4)合同签订和执行者不同一的,以执行合同的企业填报。(四)信息的确定与查找通常都会在文字说明资料中给出(以下简称明示部分)。如果明示部分没有给出就要留意其他不常用资料,像征免税证明、发票、箱单、提运单中相关信息。六、运输方式 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二)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实际运输和规定的特殊方)1、实际运输方式:以运抵和运离我国关境的口岸为准。(1)江海运输,注意不能填海洋运输;
4、(2)铁路运输;(3)汽车运输;(4)航空运输;(5)邮递运输;(6)其他:人力、兽力、输油管道和输电网络等方法。2、特殊运输方式:没有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1、填写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2、特殊情况运输方式的填报:(1)非邮政方式的快件,按实际进出境方式填报;(2)旅客携带的货物,按所乘运输工具填报;(3)转关按进出境时的运输工具填报;(4)无实际进出境的,填报“9”;(5)出口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区内企业填“9”,区外填报“Z”。运输方式代码表 (要记住运输方式和代码,名称要严格按表内的填写)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方式名称 运输方式代码 运输方式名称2 江海运输 5 航
5、空运输3 铁路运输 9 其它运输4 汽车运输 (四)信息的确定与查找:1、运输方式最有可能考的是江海运输(2)和航空运输(5)。2、报关单填制题一般都会提供提单(江海运输)或空运运单(航空运输),3、如果没有提供提单或运单(通常是改错题)那么在发票或装箱单中也能够找到。4、需注意有些发票由于是固定格式, 虽然使用了shipped和vessel等印好的格式,但如果格中注有“Air Freight”则表明是航空运输。七、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航次号指运输工具的航次编号,考试时按教材要求填写在“运输工具名称”栏。(二)运输工具填报要求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
6、输工具名称。2、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江海运输填报船名或船号+“/”+航次号。例如:“STAVANGER/HV300W” (2)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3)其他的运输方式及转关看教材(不作重点,略)。(三)航次号的填报要求(见运输工具填报要求)提单中“vessel”表示船舶,其后面跟的就是船名,如:“vessel: east express”提单中通常使用“voyage no.”表示航次号,如:“voyage no.28ED09”则“28ED09”为航次号。提单中将船名和航次写在一起。“VESSEL:east express/28ED09”或者有些提单特别是考试找错题目中给出的发票或者装箱单中
7、也使用其他的单词表示船名和航次号。航班号一般在航空运单的“flight/date”(航班/日期)栏内,有些发票中也会以“flight/”后面接航班号,有时也会在题目的说明部分给出航班号。“运输工具名称”栏目考试的重点在“江海运输”和“航空运输”的填写上。八、提运单号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1、提单号码(B/L No.):Bill of Loding。2、航空运单(AWB,Airway Bill)由航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运单据上编排的号码。航空运单分2种:总运单(MAWB);分运单(HAWB)。3、海运单号(Sea Waybill/Ocean Waybill):不可转让海运单。(二)
8、报要求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江海运输填报进出口提单号。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11位)+“_”+分运单号(8位数字)。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汽车运输免于填报。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进出境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自己看一下教材,不是重点。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收货单位: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发货单位: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1、有编码的,应填编码;无编码的,填名称。2、加工贸易应与手册的货主一致;3、减免税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单位一致。(三)收发货单位与经
9、营单位的关系:有时是不一致的。1、自行进出口单位,两者一致;2、外商企业委托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收货单位同经营单位;3、其他委托进出口的,不一致。十、贸易方式即海关监管方式。(二)主要贸易方式、代码及其适用范围。重要贸易方式:要记住这些贸易方式的简称和代码1、一般贸易0110(1)适用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的贸易。(2)适用范围正常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来料养殖、种植的进出口货物;委托进口的小型生产工具;服务商用的食品和餐佐料;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内销料件;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2、来料加工0214含义:经海关批准并核发手册加工贸易形式下进口的料件和出口成品设定的贸易方式。特点:(
10、1)加工所使用料件是由外方免费提供的(2)不需向外方支付进口料件的货款及费用。(3)经营单位只收取加工费。(4)加工后的产品交外方处置。(5)B字头的手册,料件进口和成品出口时都是免税的(6)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栏填写“来料加工”。 3、进料加工0615来料加工不同的是:(1)加工贸易经营单位自主从国外购买料件,加工后的产品自行销售给国外。(2)海关对这样加工贸易形式发放C字头手册。(3)料件进口和成品出口时都免税,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栏填写“进料加工”。4、加工贸易设备0420专用于加工贸易的设备,由外方提供,但需要国内的经营单位付费。因此海关对这样的贸易方式下进口的设备是照章征税的。5、不作价
11、设备0320(1)同样是用于加工贸易,但由于是外方免费提供;(2)经海关批准享受特定减免税待遇,使用手册管理。(3)海关发放D字头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登记手册,报关时免税。6、合资合作设备2025(1)适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2)对于属于减免税的海关发放Z字头的征免税证明,进口时免税。7、外资设备物品2225外商独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器设备。海关发Z字头的征免税证明,进口时免税,“贸易方式”栏填“外资设备物品”。8、货样广告品(1)货样广告品A 3010: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货样广告品。(2)货样广告品B 3039: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
12、业进口货样广告品。9、无代价抵偿3100指货物进口征税放行后,发现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免费补偿或更换的货物。10、其它贸易9739:(三)填报要求1、一份报关单只能填一种贸易方式;2、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1、没有备案文件的基本就是一般贸易;2、备案号是B打头,则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3、备案号是C打头,则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4、备案号是Z打头,则需仔细看资料中描述的是否是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若是再根据经营单位编码的第6位判断企业性质。编码第6位是2、3 则“贸易方式”应该填“合资合作设备”,如果第6位是4,则“贸易方式”应该填“
13、外资设备物品”;5、如果备案号是D打头,则“贸易方式”填为“不作价设备”。“备案号”“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用途”及“征免方式”等栏目的逻辑关系(进口)贸易方式代码备案号征免性质用途征免说明一般贸易0110外贸自营内销、其他一般征税101其他内销(三资企业为生产内销而进口料件)照单征税科教用品有(Z)鼓励项目企业自用全免内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总额外来料加工0214有(B)502加工返销进料加工0615有(C)503中外合资601合资合作设备2025有(z)中外合作602789照章征税外资企业603外资设备物品2225照章征税不作价设备有(D)加工设备501加工贸易设备(作价)0420作价提供无
14、代价抵偿3100其他法定 “备案号”、“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及“征免方式”各栏目的逻辑关系(出口)三资企业使用国产料件加工产品出口来料加工成品出口进料加工成品出口无 代 价 抵偿无价抵偿出口货物十一、征免性质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二)常见征免性质一般征税(101),加工设备(501),来料加工(502),进料加工(503),中外合资(601),中外合作(602),外资企业(603),鼓励项目(789)。1、一份报关单只能填一种征免性质;2、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仅填代码也正确,所以带*号的要背下来。3、加工贸易填手册中的征免性质。4、特殊情况填报:
15、(1)外商投资企业加工内销进口料料,填“一般征税”;(2)加工贸易转内销,按实际性质填报;(3)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戴维宁定理进口填报“其他法定”;(4)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填空。十二、征税比例/结汇方式(一)含义征税比例:不需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收结外汇的方式。填结汇方式名称或缩写或代码。应熟记下列结汇方式名称及英文简称及对应的代码:信汇M/T(1)、电汇T/T(2)、票汇D/D(3)、付款交单D/P(4)、承兑交单D/A(5)、信用证L/C(6)等。十三、许可证号进出口许可证的编号。1、“许可证号”栏填报许可证的编号,长度为10位字符;2、一份报关单只能填一个许可证。1、监管证件代
16、码表中代码1(进口)、4(出口)的许可证号码。2、该表中的其他证件都是“许可证件”其代码和编号填在“随附单据”栏,(多于一个监管证件的,其中的一个填在随附单据栏内,其余的填在“备注”栏内)“自动进口许可证”属于许可证件,不是许可证,应填在“随附单据”栏。例如: “7:XXXXXXX”、“5:XXXXXXXXX”等。备注栏也是这样填。十四、国别(地区)包括:起运国、运抵国、原产国、最终目的国1起运国(地区) (1)进口货物起始装运发出的国家(2)如果发生中转,并且发生交易,则中转地所在的国家为起运国。2、运抵国:未发生商业交易时,货物最终交付的国家3、原产国:实质性加工的国家。4、最终目的国:最
17、终交付的国家。(二)填报要求:1、填写相应的中文或代码。2、直接运抵货物:起运国为起始发出的国家运抵国为直接运抵的国家。3、中转货物在中途将货卸下,再换运输工具。中转货物,原产国和目的国不受影响;起运国和运抵国有影响:判断中转:随附单据如出现“VIA”或“IN TRANSIT TO”;发生商业交易:指发生了买卖关系,包括租赁、赠送等。考试时开出发票的商家(卖方)就可以被认为是与我国发生该货物商业行为的商家。目的地 +“VIA”+ 中转地,指由中转地到达某地。中转地 +“IN TRANSIT TO”+ 目的地。(1)中转而未交易,起运国和运抵国不变。(2)中转而交易,中转地主起运国或运抵国。4、
18、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应填中国;5、原产国无法确定的,原产国应填“国别不详”或“701”;6、一份原产地证书对应一张报关单。特别注意:填“中国香港”或“110”,而不能填“香港”(“装货港”栏才填“香港”。)。“起运国”是台湾,要填写“台澎金马关税区”或“143”,不能写“台湾”或“中国台湾”等。十五、装货港/指运港1、装货港: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2、指运港:最终卸货的港口,境外最终目的港。应填中文名称或代码,不可预知的,按尽可能知道的填报。1、直接运低货物,装货的港 口为装货港,运抵的港口为指运港。2、发生中转的,最后一个中转港就是装货港,指运港不受影响。十六、境内目的地境内货
19、源地境内目的地: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境内货源地:指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1、“境内目的地”和“境内货源地”填国内名称或代码;2、境内目的地按以下方式填报:(1)境内消费、使用单位所在地;(2)委托单位所在地;(3)自行进口单位所在地;(4)难以确定的,以预知的运抵地为准;3、境内货源地以生产地为准,不能确定的,以最早的起运地为准。以收货单位的所在地确定为境内目的地。 以发货单位的所在地确定为境内货源地。十七、批准文号是指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出口报关单直接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都是在明示的文字资料中给出。注意:进口报关单此栏不填。十八、成交方式就是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术语(见国贸
20、价格术语部分)。(二)报关单中使用的成交方式:CIF CFR FOB CPT CIP除了下表中的3个外其余的要么不存在,要么早已不用,故只需记住下表的成交方式及其代码:成交方式代码 成交方式名称 对应的其他成交方式1 CIF CIP2 CFR/C&F CPT3 FOB FCA1、填报成交方式名称或代码。2、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出口填报FOB。(四)主要成交方式及其换算1、进口不是CIF的,须填报运费或保费2、出口不是FOB的,填报运费或保费(五)信息的确定与查找1、成交方式多数出现在发票的价格条款中。也有可能出现在题目的说明部分。2、进口货物,在单、总价下列出了运费(Freight
21、)和保费(Insurance),成交方式应确定为CIF。十九、运费运输费用1、进口成交方式为FOB,出口成交方式为CIF,CFR的,应填报运费;2、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运费、保费、杂费填写规范表率“1” 单价“2” 总价“3”运费 5%5 USD500/每吨502/500/2 HKD5000110/5000/3保费 0.27%0.27 / EUR5000300/5000/3杂费 1%1 / GBP5000303/5000/3-杂费 -1%1 / -JPY5000116/-5000
22、/33、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二十、保费实际就是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进出口货物的保险费。1、应填报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2、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按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不填在保费栏。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运费率的标记不填。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二十一、杂费 指应计入或扣除的手续费、佣金、折扣等。1、填报成交价格以外,应计入或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折扣等。2、选择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23、。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3、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二十二、合同协议号合同或者协议的编号。1、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2、 无长度要求。以英文“Contract No.”或“Order No.”或“Confirmation No.”或简写的“S/C NO.”(sales contract)、“Purchase order No.”或简写成“P/O No.”等表示。二十三、件数按包装种类计数的数量。1、填报有外包装货物的实际件数。2、裸装、散装的填报“1”。3、如果仅列明托盘件数,或
24、又列明单件包装件数,填托盘数。4、舱单件数为集装箱的,填报集装箱个数;二十四、包装种类是指运输过程中货物外表所呈现的状态.在装箱单或提运单中,“No. of PKGS”后的数字即为件数。1、填写包装种类或代码;2、散装货物,填“散装”;3、裸装货物、件货、集装箱,填“其他”。最可能考的是木箱(1)、纸箱(2)、桶装(3) 、散装(4)、托盘(5)、包(6)。二十五、重量:毛重和净重毛重: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算运费用毛重。净重:除去包装物料后的纯商品重量。计算价格用净重,通常等于法定重量。1、“毛重”填报实际毛重,以千克(公斤)计,不足1千克的填报为“1”。2、“净重”填报方法同“毛重”。3、1千克以上的非整数,小数点后保留4位,第5位略去。单证中是“GROSS WEIGHT 1.5MT,则此栏应填“1500”,单证中是“GROSS WEIGHT 0.4KG”则应填“1”;如单证中是“GROSS WEIGHT 98.2222KG”则应填“98.2222”;如单证中是“G.WT 234.5KG”则应填“234.5”,不必补0。二十六、集装箱号(一)含义编号:箱主代号(3位字母)+设备识别号“U”+顺序号+校验码。1、集装箱号/规格/自重。多个集装箱,在本栏中填任一个,其余填标记唛码及备注栏。2、非集装箱货物,填报“0”。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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