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四)、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支持部队建设和部队参加地方建设的工作。(五)、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管理、服务保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的培训和就业工作。(六)、拟定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七)、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
2、系,指导建立、健全和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八)、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县地名管理工作,制定本县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查处违法违章使用地名行为;指导、设置地名标志,检查、监督、管理地名标志的使用;负责审核、编纂本县的地名工具图书。(九)、负责全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十)、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十一)、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社会福
3、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拟定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十二)、拟定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本县居民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四)、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机构设置情况民政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优抚安置股、社会股、基层政权建设股、审批股、纪检监察室),5个
4、股级事业单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流浪乞讨救助站、婚姻登记处和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目前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28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17人。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一、曲沃县民政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曲沃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曲沃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2、曲沃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曲沃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曲沃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3、曲沃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曲沃县
5、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曲沃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4、曲沃县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曲沃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曲沃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18年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五、曲沃县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表);曲沃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表)、曲沃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表)6、曲沃县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见附表)、曲沃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18年一
6、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见附表)、曲沃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见附表)七、曲沃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见附表)、曲沃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见附表)、曲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见附表)八、曲沃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见附表)、曲沃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见附表)、曲沃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见附表)九、曲沃县民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曲沃县老年福利服务
7、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曲沃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十、曲沃县民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曲沃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曲沃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一)2018年民政局部门预算收入1458.240436万元;老年福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收入16.6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部门预算收入626万元。(二)2018年民政局
8、公共预算支出1458.240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418196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36.97%,主要是工资标准提高(包括财政补贴的各类保险)、财政补助福利费标准提高等(往年按每人30元列入,2018年按工资总额3%列入),项目支出1208.8222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正常运转所需支出,下降44.06%; 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公共预算支出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与2017年持平,项目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正常运转所需支出,下降48.95%;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共预算支出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
9、,用于公用经费支出,比2017年下降11.11%,项目支出618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正常运转所需支出,下降24.23%; (三)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公务用车运行费:按照县公车办文件规定,我单位保留1辆执法执勤用车,年初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2、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5万,与上年预算数持平。3、因公出国(境)费:我局无相关业务,未安排相关预算资金。4、增减变化原因说明:“三公”经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
10、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从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支出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2.5202万元,比2017年增加16.23%,主要是财政补贴福利费标准增加。四、其他说明(一)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8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2)预算绩效评价情况按照财政局绩效评价有关文件,我单位有9个50万以上的项目:1、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14.1万元;2、义务兵优待金388.8万元;3、退役士兵安置296万元;4、日间照料运行补
11、助72万元;5、优抚对象困难帮扶救助资金50万元;6、走访慰问优抚对象50万元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6万元;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43万元;9、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17万元。(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车辆情况:实际运行车辆1辆;2.房屋情况:民政局办公用房面积180平方米;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面积2000平方米;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办公用房面积100平方米;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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