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62020.6 所 在 学 院 签 订 日 期 2017年6月 日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2017 年 6月 日一、课 题 负 责 人 基 本 情 况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务专业职务研究专长工作单位电话与本课题有关的近期研究成果(近期研究成果应注明成果形式、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发表或出版时间二、课题主要参加者基本情况姓 名年 龄近期研究成果三、课题设计本课题的学术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基本内容、要突破的难点、研究方法、参考文献。限4000字,限填4页。四、课题研究计划参加者分工情况主要研究阶段阶段成 果形式完成时间最终成果形式五、验收考核主要内容与考核指标(一)科研成果目标(包括论
2、文、专著等)1、项目的成果,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0篇,其中至少有1篇一级期刊论文或者5篇CSSCI论文。(2) 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2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2、所有研究成果应注明“贵州大学文科重大科研项目资助” 和项目批准号(合同编号)Supported by major project fund for social science & humanities of Guizhou University,No ,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二)学科建设目标(博士点建设、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主持人根据本学院本学科的情况酌情填写)1、对博士点建设的支持:2、
3、对重点学科建设的支持:3、对青年教师的培养:4、对研究生的培养:六、课题经费预算序号开支项目计算过程预算金额合计备注资助经费10-15万元。具体资助金额根据专家对研究成果的评审而确定,优秀等级15万元,良好等级12万元,合格等级10万元 主持人可以在15万元以内根据贵州大学文科重点学科及特色学科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开支项目。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意见: 领导签字: 盖章: 2017 年 6 月 日八、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如须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拟定变更的补充条款,在正式签字、盖章后附于合同正本之后。此补充条款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4、如单方撤销或不履行合同,已拨经费不得追回。乙方如单方撤销或不履行合同,应视情况全部或部分退还给甲方所拨经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九、本合同签约各方均应承担有关合同的法律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仲裁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仲裁解决。如仍有争议可向经济法庭起诉。十、人文社科处首期给项目拨付10万元。其余经费待项目结题后拨付。十一、乙方应于2019年7月向甲方提交结项申请书以及各种结题材料。乙方如拟对本项目取得的成果实行转让、应报甲方同意,并办理一应手续。十二、除在履行合同中遇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乙方应按本合同签字的目标、内容、指标、进度等完成研究工作。如因工作中的懈怠、挪用、违法渎职等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时,除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外,直接责任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持壹份,乙方(项目主持人)持壹份,乙方所在单位持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执行。甲方: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盖章)乙方(项目主持人): (签字)乙方所在单位: (盖章)乙方所在单位代表: 签订日期:2017年6月 日 (本合同共10页,另有封面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