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认假率(FAR)不同手指分别采集的指纹图像,在进行1:1匹配时破判定为同一手指所占的比例,常用百分比表示。它是衡量指纹模块安全性的指标。认假率亦称作误识率。4.6 拒登率( ERR)是指指纹模块出现不能登录及处理的指纹的概率,常用百分比表示。它是衡量指纹模块适应性的指标。4.7 匹配时间从采集指纹开始,到给山指纹匹配结果之间的时间差。5 要求5.1 外观及装配质量5.1.1 壳体、执手、锁扣板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明显的变形、裂纹、褪色,同时不应有毛刺、砂孔、起泡、腐蚀、划痕、涂层脱落等缺陷。各种标志应清晰、牢阔 。5.1.2 机械传动机构求传动灵活,无卡阻现象,执手转动灵活,能准确复位。
2、 5.2 斜舌灵活度 应符合QB/T 2474-2000中4.3.3和4.3.4的要求。5.3 锁舌伸出长度 应合符QB/T 2474-2000中4.1.4的要求。5.4 金属外壳表面防腐处理 经中性盐雾测试(NSS法)48h后达到保护评级6级的要求。5.5 强度5.5.1 锁舌(栓)强度 应符台QB/T2474-20000中4.2.1、4.2.2、4.2.3、4.2.4的要求,5.5.2 执手强度 应符台QB/T 2474-2000中4.2.6、4.2.7、4.2.8中的要求,5.6 功能5.6.1 自检提示 指纹锁在开始正常工作时,应由表面正常工作的提示。5.6.2 指纹登录功能 按照产品
3、说明书中规定的步骤操作,应能登录用户指纹,并能达到产品的标称指纹容量。5.6.3 指纹删除功能 按照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步骤操作,应能删除已登录的用户指纹。5.6.4 信息保存功能 在电源掉电或更换电池时,指纹锁内己保存的信息不得丢失。5.6.5 用户级别管理功能 指纹锁应具有用户分级管理功能,在登录和删除过程中应具有相应的授权机制。5.6.6 指示显示功能指纹锁的指示显示功能应符合GA/T 394-2002中4.4.7的要求。5.6.7 报警功能 具有白动闭锁功能的指纹锁,当门被天闭而不能白动闭锁时,应能产生声、光报警指示和或报警信号输出。5.6.8 应急开锁功能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制造厂
4、特制的专用装置(如机械锁头、备用电源等)采取特殊方法进行应急开锁。5.6.9 通迅功能5.6.9.1 被测试的指纹模块应具有拥有测试的UART或USB通讯接口。5.6.9.2 被测试的指纹模块能够将采集到的指纹图像信息经通讯接口传送给计算机,计算机也能够将保存的图像信息经通讯接口传送给被测试的指纹模块。5.6.9.3 计算机能够通过通讯接口与被测试的指纹模块进行指令传输与应答。5. 7 牲能5.7.1 平均指纹匹配时司2S(1:N,N=lO)。5.7.2 认假率0. O01%。5.7.3 拒真率3%。5.7.4 有采用电子编码的指纹锁,其中子编码密匙量不少于5xl0。5.7.5 有采用机械锁头
5、的指纹锁,其钥匙不同牙花数和互开率应符合。QB/T 2474-2000中4.1.1、4.1.2的要求。5.8 电源5.8.1 指纹锁可使用电池或AC-DC电源供电。5.8.2 电池供电要求5.8.2.1 在正常工作状态,指纹锁的平均工作电流应不大于 500mA:5.8.2.2 在休眠状态工作电流不大于50uA:5.8.2.3 电池的容量应能保证指纹锁连续正常启、闭操作3000次而不出现欠压告警指示:5.8.2.4 指纹锁应具有欠压告警指示功能,当出现欠压告警指示时,还应能保证正常启、闭操作不少于50次。5.8.3 AC-DC电源供电要求5.8.3.1 电源适应性 当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85%-1
6、10%范围内变化时,指纹锁应不需要调整而能正常工作。5.8.3.2 备用电源要求 锁壳设计应对备用电源做出可靠安排,在主电源断电后,备用电源还能保证指纹锁正常工作不少于24小时,正常启、闭不少于10次。5.9 环境适应性5.9.1 气候环境适应性按表1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试验,试验后受试样品应能正常工作。 表1气候环境试验试验项目额定值试验时间状态高温试验+5522h加电状态低温试验03不加电状态恒定温热试验+40RH(932)%48h5.9.2 机械环境适应性指纹锁机械环境试验包括正弦振动试验、冲击试验、自由跌落试验,试验要求按GA 374-2001中5.7.2的要求,其中在进和跌落试验时允许
7、产品使用出厂包装。5.10 电磁兼容性5.10. 1 指纹锁应能承受以下电磁干扰的影响: a ) GB/T 17626.2-1998中试验等级3所规定的静电放电干扰: b) GB/T 17626.3-1998中试验等级3所规定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5.10.2 AC-DC供电的指纹锁还能承受以下电磁干扰的影响: a) GB/T 17626.4-1998中试验等级3所规定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 b) GB/T 17626.11-1999中试验等级:40%Utl0个周期的电压暂降及O%Ut1O个周期的短时中断干扰。试验中系统应工作正常,无误动作。5.11 安全性5.11.1 用AC-DC 电源供
8、电时,指纹锁的安全性应符合GA 374-2001中5.9.1-5.9.4、5.9.6、5.9.7的要求。5.11.2 阻燃指纹锁或配套装置采用非金属材料作为外壳时,其外壳经火焰燃烧5次,每次5s,不应起火。5.12 稳定性指纹锁在正常大气下连续加电7天,每天启、闭不少于30次,应能正常工作,不出现误动作5.13 耐久性要求5.13.1 按键对于设有密码键盘的指纹锁,其键盘的任一按键经过6000次的动作,该键不应产生故障和输入密码失效现象。5.13.2 锁舌应符合QB/T 2474-2000中4.2.10. 4.2.11的要求。5.13.3 整体耐久性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载电流的情况下,进行300
9、0次的锁具启、闭操作,不应有电器件损环,也不应有机械零件的损毁和粘连。6 试验方法6.1 外观及装配质量用手感目测的方法进行。6.2 斜舌灵活度按QB/T 3836-1999中3.4、3.5的规定进行。6.3 锁舌伸出长度按QB/T 3836-1999中4.5的规定进行6.4 金属外壳表面防腐处理按GB/T 40125-1997进行试验,评级方法按GB/T 6461-2002进行,观察是否符合5.4的规定。6.5 强度6.5.1 锁舌(栓)强度 按QB/T 2474-2000中5.2.1、5.2.2、5.2.3、5.2.4的规定进行。6.5.2 执手强度 按QB/T 2474-2000中5.2
10、.6、5.2.7、5.2.8的规定进行。 6.6 功能检验6.6.1 自检提示检验 受试指纹锁产品启动后,应能有进入正常工作状态的指示信号。6.6.2 指纹登录功能检验 受试样品加电并清除原有记录,再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操作进行指纹登录。操作完成时应有登录成功的指示信号,然后用已登记成功的手指应能进行启闭锁操作。6.6.3 指纹删除功能检验 受试样品加电,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将己登录的指纹删除,操作完成后应有删除成功指示,然后用被删除的手指应不能开锁。6.6.4 信息保存功能检验 将受试样品加电,进行功能检测并确认各项功能正常。然后人为切断电源30min,重新加电后按照说明书规定操作,确
11、认断电前已保存的信息未丢失。6.6.5 用户级别管理功能检验 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检查受试样品是否有分级管理功能。6.6.6指示/显示功能检验 检查指纹锁各状态的指示和显示是否符合5.6.6的要求。6.6.7 报警功能检验 对具有报警功能的指纹锁,采用普通手动工具对锁具结构实破坏时,指纹锁应给出声、光报警指示和/或报警信号输出。6.6.8 应急开锁功能检验 将受试样品锁闭并切断电源,按说明书要求使用应急开锁工具,检查是否符合5.6.8的要求。6.6.9 通讯功能检验6.6.9.1 送检产品的提供方应能提供符合5.6.9要求的指纹模块。6.6.9.2 用通讯电缆将被测产品直接或经过专用适配器与测试
12、用PC相通讯接口正确连接并加电,按屏幕提示的内容,启动专用测试软件,测试结果将显示在显示屏上,检验是否符合5.6.9的要求。6.7 性能试验6.7.1 平均指纹匹配时间试验 简易测试:使用十只手指进行指纹模块的指纹登记,登记完成后,使用该十只手指进行指纹验证。要求为2秒内每只手指的指纹都可验证成功。 标准方法测试:参照附录A所示测试原理图将被测产品与测试用PC机正确连接并加电,启动专用测试软件,按屏幕提示内容操作,测式结果显示在生PC机的显示屏上。重复操作3次,取平均埴,观察其结果是否符合5.7.l的要求。6.7.2 认假率试验6.7.2.1 简易测试 随机抽样lOO人分两组,A组50人,B组
13、50人,A组50人每人的十只手指指纹需登入指纹模块内(若模块的存储量没法一次记录所有指纹,可以分批进行测试),B组50人在指纹模块上进行十只手指指纹验证,测试人员需记录验证成功的指纹个数,按照认假率表达式计算总试验完成后的认假率,结果应满足5.7.2,简易测试认假率表达式如下: FAR=错判的指纹数目 (考察的指纹总数目X等级指纹的总数目)X100% 由于简易测试时测试样板量较小,其试验的结果存在局限性,因此试验的数据只能作为定性结果。不作为判断产品指标的定量结果。6.7.2.2 标准方法测试 按照附录A所示测试原理图将被测产品与测试用PC机正确连接并加电,启动专用测试软件,按屏幕提示内容操作
14、,测试结果显示在PC机的显示屏上:观察其结果是否符合5.7.2的要求。 注:标准方法测试仅在产品试制定型时使用,监督检验时应采用简易测试方法。6.7.3 拒真率试验6.7.3.1 简易测试 随机抽样1OO人,每人的十只手指指纹需登记入指纹模块内(若模块的存储量没法一次记录所有指纹,可以分批进行测试),对已录入的指纹,被录入人需重新在指纹模块上进行十只手指指纹验证,测试人员需记录验证失效的指纹个数(失效是指连续两次验证失败),按照拒真率表达式计算总试验完成后的拒真率,测试结果应符合5.4.3的要求。简易测试时 拒真率表达式如下: FRR=拒识的指纹数目/考察的指纹总数目1000%由于简易测试时测
15、试样板量较小,其试验的结果存在局限性,因此试验的数据只能作为定性结果,不作为判断产品指标的定量结果。6.7.3.2 标准方法测试 按照附录A所示测试原理图将被测产品与测试用PC机正确连接并加电,启动专用测试软件,按屏幕提示内容操作,测试结果显示在PC机的曼示屏上:观察其结果是否符合5.7.3的要求。标准方法测试仅在产品试制定型时使用,监督捡验时应采用简易测试方法。6.7.4 密匙量 根据编码方式计算其理论密匙量,观察其结果是否符合5.7.4的要求。6.7.5 牙花数和互开率 按QB/T 3836-1999中1.1和1.4的规定进行。6.8 电源试验6.8.1 电池作为供电电源6.8.1.1 在
16、正常工作状态时电流试验 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装入新电池,在电池正极引出的电源线与指纹锁的电源线之间串行接入最程1A精度为1.0级的直流电流表,然后对指纹锁进行启、闭锁操作,读取电流量的读数,重复三次,取平均值,观察其结果是否符合5.8.1.1的要求。6.8.1.2 在休眠状态时电流试验将量程为lA的直流电流表换成一个被开关短路的量程为1OOuA精读为1.0级的直流电流表,再对指纹锁进行启、闭锁操作并成功后,等待约3min,将短路微安表的开关拨到“断开”的状态,读取微安表的读数,重复三次,取平均值,观察其结果是否符合5.8.1.2的要求。6.8.1.3 电池容量试验 按照产品说明的规定装入新电池
17、,对其进行3000次正常启、闭锁操作试验,观察其结果是否符合5.8.1.3的要求。6.8.1.4 欠压告警指示 在3000 次启、闭锁试验完成后,不改变任何试验配置,继续进行启、闭锁操作至被测产品开始出现欠压报警信号为止:然后再继续进行启、闭锁操作计算开、闭锁次数,观察其结构是否符合5.8.l.4的要求。6.8.2 AC-DC电源作为供电电源试验6.8.2.1 电源适应性试验 按GB/T 15211-1991中5.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应分别使系统样品处于正常、最低和最高电压条件下,用足够的时间获得温度稳定,进行基本功能检测,观察其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8.2.1的要求。6.8.2.2 备用电
18、源试验 将被测指纹锁加电并确认备用电源己充电完毕。将主电源断电并同时开始计时,对指纹锁进行启、闭锁操作9次;在备用电源运行时间达到24h时,对指纹锁进行第十次启、闭锁操作,结果应5.5.2.2的要求6.9 环境适应性试验6.9.1 高温试验 按GA 374-2001中6.6.l的规定进行。6.9.2 恒定湿热、绝缘电阻、抗电强度试验 按GA 374-2001中6.6.2的规定进行。6.9.3 低温试验 按GA 374-2001中6.6.3的规定进行。6.9.4 正弦振动试验 按GA 374-2001中6.6.4的规定进行。6.9.5 冲击试验 按GA 374-2001中6.6.5的规定进行。6
19、.9.6 自由跌落试验 按GA 374-2001中6.6.6的规定进行。6.10 电磁兼容性试验6.10.1 静电放电抗干扰度试验 按GB/T 17626.2-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包括施加静电放电到操作者能够接触到的部位上和距系统样品0.1m的参考地平面上,观察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1a)的要求。试验中允许有小于200ms的暂时变化。6.10.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按GB/T 17626.3-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观察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1b)的要求。6.10.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按GB/T 17626.4-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包括对电源线
20、和互连线施加的脉冲干扰,观察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O.2a)的要求。6.10.4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 按GB/T 17626.l 1-1999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观察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2b)的要求。6.11 安全性试验 按GA 374-2001中6.8的规定进行。6.12 稳定性试验 将受试洋品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连接,并加额定电源电压,每天至少启、闭30次,连续工作7天,观测其结果是否符合5.12的要求。6.13 耐久性要求6.13.1 按键 对按键进行6000次的正常按压动作,观察其结果是否符合5.13.1的要求。6.13.2 锁舌 按QB/T 2474-2000中5.2
21、.10和5.2.11的规定进行。6.13.3 整体耐久性 将受试样品按试验说明书的要求正确连接,并加额定电源电压,按照产品要求正常启、闭操作程序连续进行试验,连续启闭操作3000,观察其结果是否符合5.13.3的要求。7 检验规则7.1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7.2 出厂检验7.2.1 产品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能出厂。7.2.2 出厂检验按GB 2828.1-2003的规定进行,采用检验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按每百单位不合格品数计算。出厂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及接收质量限见表2。表2 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别型号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接受质量限AQL1C外观及装配质量5
22、.16.16.52锁舌伸出长度5.36.343B自检提示5.6.16.6.11.5指纹登录功能5.6.26.6.25指纹删除功能5.6.36.6.36信息保存功能5.6.46.6.47用户级别管理功能5.6.56.6.58指示/显示功能5.6.66.6.69报警功能5.6.76.6.710应急开锁功能5.6.86.6.811通讯功能5.6.96.6.912平均指纹匹配时间5.7.16.7.113A绝缘电阻5.11.16.11.10.414泄露电流15抗电强度16非正常操作17标志8.10.17.3 型式检验7.3.1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新产品试制品: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
23、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停产半年以上再生产时。 7.3.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全部要求和标志。 7.3.3 型式睑验按GB 2829-2002的规定进行。采用判别水平II的一次抽样方案,缺陷按每百单位不合格品数计算。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查的合格品批中抽取。型式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判别水平、不合格质量水平见表3。表3 型式检验项目及判别序号检测项目试验方法不合格质量水平RQL60斜舌灵活度5.26.22025金属外壳防腐处理5.46.4锁舌(栓)强度5.5.16.5.1执手强度5.5.26.5.2认假率5.7.26.7.218拒真率5.7.36.7.319密匙量5.7.46.7.4牙花数和互开率5.7.56.7.521电源5.86.822高温5.9.16.9.123低温24恒定湿度正弦振动5.9.26.9.226冲击试验27自由跌落28静电放电抗干扰5.10.16.10.129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30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干扰5.10.26.10.231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3233343536过压运行37过流保护38阻燃5.11.26.11.239稳定性5.126.1240耐久性要求5.136.13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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