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15日)。镇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对重点目标逐一进行评估,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排查结果经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签名确认上报,同时建立完善档案,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限期进行整改。公安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要将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分阶段向镇政府报告,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重大隐患要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务求彻底整治。(三)“回头看”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加强对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跟踪监管,组织有关
2、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评价。进一步细化、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三、工作内容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内容是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等。(一)道路交通安全1交通安全秩序。公安派出所、交警二中队、和镇交管办、农业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继续保持对路面管控的高压态势,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单位职工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农用机械的管控,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货车、拖拉机和农用机械违法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载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车辆超速、占道行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上
3、成立由公安派出所、交警二中队、安监、农业等部门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组,加强镇客运集散地、学校周末、农村红白喜事活动的专项监控,全面加大对摩托车、拖拉机、货车载客,短途客运车辆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检查全镇货运企业、白马车站、维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履行车辆技术管理和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情况;重点检查中途客车;全面检查按县政府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隐患排查的情况。重点落实客运企业是否开展从业人员防恐安保宣传,制定客车运行过程中的应急预案,是否将客运车的灭火器、消防安全锤配置齐全、置放于醒目标识处。全面落实
4、农村客运委托执法制,充分发挥镇政府和白马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主体作用。3客运站。检查白马汽车站落实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的有关要求和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情况,以及开展行包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4单位职工车。检查相关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职工车及驾驶人备案制度,是否经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齐相关证件、粘贴统一标识;是否对接送职工、驾驶人员以及车辆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是否落实“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上下学时间,有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的要求,努力减少发生中小学
5、生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对涉及我镇的民爆物品、油料、烟花爆竹、氧气乙炔、瓶装燃气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和运输的相关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专项检查,全面落实运输车辆资质合法、设施完备,彻底将非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驱逐出我镇运输市场。6机动车驾驶员。检查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按要求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供体检证明,驾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近3年是否发生重大以上负有同等(含同等)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是否满12分;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结;准驾记录是否与准驾车型相符;是否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机构。检查车辆检测机构是否具备检验资质;检验设备是否经法定授
6、权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校准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规定对机动车进行检验。8农业机械。检查农业机械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发牌发证。9道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736号)规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对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路段应当设置警告标志或安全防护设施而未设置的;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严重损毁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及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等危及交通安全的;占用、挖掘道路施工、道路养护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的,以及施工作业完毕未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的;
7、列入今年平安白马建设“安保工程”计划,应安装防撞护栏未安装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损坏未修复的;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它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标志,严重妨碍安全视距的;非法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的道路未设置禁止驶入标志的路段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尤其是突出农村公路通客运班车路段开展整治。(二)水上交通安全1. 加强客运船舶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全镇渡船、机务管理人员。对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实行过停航、停业整顿的船舶企业要进行深入细查,重点是船员学习制度落实的情况、违章违法处罚
8、未兑现的情况,要一查到底。对疏于管理、发生社会影响严重、镇船管办要坚决给予停业、停航整顿,整顿情况上报海事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同时由船管办对客渡船舶整改落实进行重点跟踪管理,严格实行航次签证和航次检查。对情节特别严重或船舶已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的,要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和负有主要责任的当事船员实行行业禁入。2. 加强货船超载和砂石船的专项检查。对全镇水域内“大船小证”和擅自更改船舶水尺、载重线情况进行一次逐船复核排查。对“大吨小标”和擅自更改船舶水尺、载重线证书的船舶撤销其船检证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继续加大砂石船的治超工作。严格上游电站“下
9、闸”放水的动态监管,尽快建立全镇完善水上交通监控系统平台,及时通报水位情况和灾害性天气。3. 严打无证船舶、自用船舶和渔业船舶非法载客的违法行为。安监办、农业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本镇涉及船舶、岸线的管理,全面落实部门、镇、村、社的安全管理责任,随时注重对无证船舶、自用船舶、渔业船舶非法载人的监控,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行为,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客渡船管理。继续推进客渡船标准化改造、渡口安全条件改造和渡改桥工程。重点对客渡船舶签字发航、“六不发航”(即:船况不良不发航、证照不齐不发航、乘客超载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消防救生设备不齐不发航)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排查整治。5. 港口
10、码头管理。开展全镇水域码头靠泊能力的核查工作,港口、镇船管办要采取限制船舶靠泊的管理措施,坚决制止和取缔私自违规建造、改建码头的违法情况,加强与水利部门的协同配合,前期介入、严格规范全镇砂石采挖行为。6. 水上交通应急救助预案和应急装备。针对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对水上交通应急救助预案、应急物资、装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迅速完善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预案,制定应急物资计划和清单,逐步完成重点水域的物资储备库布点建设和采购常规施救设施及器材、溢油处置设施及物资(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通信器材、应急抢险指挥车、应急照明等种类齐全的应急物资。(三)铁路运输安全1. 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11、、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及时处理铁路运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置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2配合铁路管理部门深入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深入铁路沿线人口聚居区等重要场所,针对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进村入户入校,通过发放宣传品、开展专题讲座、口头宣讲等多种方式对铁路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整治活动期间,火车站、工务车间、铁路派出所每20天组织1次宣传活动。3. 针对全镇铁路交通安全的现状,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重点完成落实杨柳山火车站的综合整治。4加强道口安全维护管理。保证管辖的道口铺面、栏木、报警、信
12、号、供电等设备设施,道路道口安全警示标志及道口备品等设备设施齐全、状态良好;加强对道口工(监护人员)作业标准和“两纪”的日常安全检查;落实成都铁路局转发铁道部事故通报和强化道口安全管理的通知(成铁工电2009125号)要求,对无人看守道口包括地方监护道口全部实行三班制24小时看守(监护)。5加强整治行人违法上道、安全保护区内放养大牲畜、站区闲杂人员的清理,搞好铁路站区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巡线队伍管理,落实巡线作业标准,尤其要强化重点区段、时段的巡线工作;公安民警、护路人员、现场铁路作业人员要加强对行人违法上道、大牲畜在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甚至上道行为的劝阻或制止;要加强站区综合治理,确保站区秩序良好
13、,无闲杂人员和围车叫卖人员;依法处罚屡教不改人员;路伤高发的区段,必须要加大监控和处罚力度。6加强线路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及日常维护。有关单位要落实防护栅栏维护责任及公跨铁立交桥防撞设施及防护网(防抛网)、公铁并行或公高于铁防护桩、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防护架的安设管理责任。加快渝怀线提速区段的封闭工程进度。四、职责分工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白马公安派出所、交警二中队牵头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镇安监办牵头负责全镇水上交通安全,帮助协调铁路部门组织铁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五、工作要求
14、(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是建设 “平安白马”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居)委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障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车辆装备落实。要严格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把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头。(二)加强督查,确保实效。镇级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组织专项督查,根据各阶段工作安排,开展阶段性督促检查工作,确保交通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并登记造册,明确每一处隐患的整
15、治措施、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完成时间。凡是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安全评估,并落实“一对一”监控措施。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而又整改整治不力的乡镇和单位,将依据相关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到位和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理。要严格按照“下大决心、抓大排查、动大手术”的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安全隐患整治完毕的,相关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整治未达到要求的,进行挂牌督办、继续整治、限期完成。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并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村(居)委、镇级相关部门每月12日和26日将道路交通安全
16、水上交通安全和铁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报镇安监办(联系电话77762059),镇安监办将每月13日和28日将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铁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报县公安交管大队和县交委。附件:全镇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全县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行 业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一般隐患重 大 隐 患排查一般隐患已整改率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其中: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排查重大隐患已整改销号整改率其中累计落实治理资金落实治理目标任务落实治理经费物资落实治理机构人员落实治理时间要求落实应急预案(家)(项)(%)%(万元)1.道路运输企业2.公路施工项目3.公路养护4.水运企业5.水运施工项目6.铁路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主题词:交通 安全 整顿 方案 通知送:县交委,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海事处。白马镇党政办公室 2009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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