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竣工后的保修及服务措施本工程竣工后我公司将指派具备优秀的服务理念和良好的经验的维修人员负责售后服务,并严格执行售后服务体系及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如在保修期间不能保证维修质量及维修时间,而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公司承担。1 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为两年。2 签订保修合同我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保修合同书和提供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业主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可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依合同组织保修。3 质量保修期间的服务3.1 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现因我公司原因(包括购买的物料)所造成的损坏,我公司将无条件负责维修直至业主满意为止。3.2 在修理或更换之后,我公司将损坏原因、整改措施
2、、完成修理情况等,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3.3 工程交付后,我公司将指派专人对本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回访并认真听取业主意见,做好工程回访记录。3.4 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工程回访记录和业主投诉记录及时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到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查,并根据保修合同规定要求,明确维修单位,精选专业修理队,确定维修方案进行修理并由顾客验收。3.5 在保修期内,除对有缺陷的部位进行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外,并承担一切由此而引起对业主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3.6 本工程交付使用时,我公司将提供详细、准确的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供业主发现问题便于及时联络。3.7 我公司将对一些易损或特殊材料,在订货时,相应增加一定的数量,无偿提供给业主,留作日后维修之用,并提供供货商的地址、电话及联系办法。3.8 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因业主使用不当,或其他非我公司原因所造成的质量损坏,我公司将提供免费人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