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费用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暂停征收)铺底流动资金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1、建设管理费(1)建设单位管理费计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计算方法:采用分段累计计算工 程 概 算费率计 算 额1000万元以下% 1000%=151001万元5000万元 15+(5000-1000)% = 635001万元10000万元 63+(10000-5000)1% = 11310001万元50000万元 113+(50000-10000)% = 43350001万100000万 433+()% = 683100001万元200000万元
2、683+(200000-100000)% = 883200001万元以上 883+(X-200000)% = (2)工程监理费计算依据: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分档定额计费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1)分档计费收费标准(采用插入法计算)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15009600002100010800003300011100000450001220000058000134000006100001460000072000015800000840000161000000(2)人工日费用标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职级工日费用标准(元)1、高级
3、专家10001200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8001000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6008004、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300600(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工程类别调整系数1、矿山采选工程5、交通运输工程 黑色、有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轻轨工程及机场空管工程矿井工程、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机场场道、助航灯光工程 铀矿采选工程水运、地铁、桥梁、隧道、索道工程2、加工冶炼工程6、水利电力工程 冶炼工程 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船舶水工工程 火电工程、送变电工程 各类加工工程 核能、水电、水库工程 核加工过程3、石
4、油化工工程7、建筑市政工程 石油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建筑、人防、市政工程 核化工工程 邮政、电信、广播电视工程4、农业林业工程 农业工程 林业工程(3)工程质量监督费财政部于2009年予以取消收费。2、建设用地费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3、可行性研究费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分档定额计算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咨询评估项目3000万元1亿元1
5、亿元5亿元5亿元10亿元10亿元50亿元以上一、编制项目建议书6 1414 3737 5555 100100 125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2 2828 7575 110110 200200 250三、评价项目建议书4 88 1212 1515 1717 20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5 1010 1515 2020 2525 35(2)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行 业一、行业调整系数1、石化、化工、钢铁2、石油、天然气、水利、交通(水运)、化纤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天、兵器)4、林业、商业、粮食、建筑5、建材、交通(公
6、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3)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咨询人员职级工日费用标准一、高级专家1000 1200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800 1000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600 800 (4)工程咨询收费标准速查表 单位:投资额编制可研收费额6500040007000075000600070008500090000900095000150001100001500002500030000250000350003000003500004500050000450000550005000004、研究试验费按实际需要进行估算。5、勘察设计费国家计委关于发
7、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以工程费用为计费额,分段计算 (1)工程收费基价表 单位:计 费 额收 费 基 价200171054182000000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2)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工 程 类 别专 业 调 整 系 数1、采选工程 黑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 采煤工程,有色、铀矿采选工程 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2、加工工程 各类冷加工工程 各类冶炼、热加工、压力加工工程 核加工工程3、油化工工程 石油、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4、电力工程 火电工程 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库、送变电工程 核能
8、工程5、运输工程 机场场道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工程 机场空管和助航灯光、轻轨工程 水运、地铁、桥梁、隧道工程 索道工程6、市政工程 邮政工艺工程 建筑、市政、电信工程 人防、园林绿化、广电工艺工程7、林业工程6、环境影响评价费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以估算投资为计费额,分段计算。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估算投资额(亿元)咨询服务项目以下2-1010-5050-100100以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5-66-1515-3535-7575-110110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2-44-77以上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评估
9、环境影响报告表 (2)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工、医药、区域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道、民航、管线运输、建材、市政、烟草、兵器 邮电、广播电视、航空、机械、船舶、航天、电子、勘探、社会服务、火电粮食、建筑、信息产业、仓储 (3)敏感性调整系数环境敏感程度敏感一般(4)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人工日收费标准(元)高级咨询专家1000-1200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00-1000一般专业技术人员600-8007、招标代理费国家计委(现为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
10、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费 务 类率 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00-500500-10001000-50005000-10000100000以上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工程招标 货物招标100万元%=1万元 100万元%=万元(500-100)万元%=万元 (500-100)万元(1000-500)%=
11、万元 (1000-500)%=4万元(5000-1000)%=14万元 (5000-1000)%=20万元(10000-5000)%=10万元 (10000-5000)%=( 合计收费=1+14+2=(万元)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劳动部1998年2月5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10号)。一般按工程费用的0. 5%计取。9、市政公共设配套费没有当地的收费标准,则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全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收费标准和加强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发199912号)计算。一、征收标准视城市类别和城市土地地段情况确定,详见下表;
12、地段 城市类别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按工程总投资比例()一级二级呼市、包头市6050乌海市、赤峰市及县级市4030旗县所在地城镇20建制镇表中所列的一级地段是指城市中心地段,二级地段是指城市市中心以外的地段。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减收的项目和额度(一)大学、中专、技校的校舍减收 40;(二)党、政等行政机关、团体办公房减收 30;(三)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公用设施减收 30;(四)对自治区批准确定统一规划、综合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以及城镇政府组织的集资合作建房、个人建房,地级市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征收;县级市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征收;旗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按每平方米
13、建筑面积10元征收;其它建制镇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征收;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免收的项目(一)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及治理环境污染的技改、维修等环保项目;(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教学设施;(三)经民政部门确认的荣军疗养院、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和为残疾人服务的非盈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四)抗震、防灾工程、军事设施及营房建设;(五)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免收项目。10、人防异地建设费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管理规定(内计费字20021105号)二、应建面积(一)新建十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大于3米以上(含3米)的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满堂红(即与地面建筑首层相等的面
14、积)防空地下室(二)其它民用建筑按一次下达的规划设计任务地面新建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由建设单位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三、收费标准(一)上述(一)类工程,应建而未建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每平方米2000元;盟市所在地城市(包括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每平方米1500元;其他旗县(市)所在地城镇每平方米1200元。(二)上述(一)类工程,应建而未建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每平方米缴纳25元;盟市所在地(包括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城市每平方米缴纳20元;其他旗县(市)所在地城镇每平方米缴纳15元。四、政策文件(一)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二)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内国动发2003第2号)(三)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管理规定(内计费字20021105号)(四)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补充规定的通知,内人防办发2006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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