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_月_日审批说明福建夜光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福建夜光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股份公司”)发展战略管理 规范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决策 提升战略管理的科学性、 有效性和及时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制定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 制定并分解实施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的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等的活动。第四条 公司制定与实施发展战略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实施不到位 可能导致盲目发展 难以形成竞争优势
2、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二)发展战略过于激进 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 可能导致过度扩张甚至经营失败。(三)发展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 可能导致资源浪费 甚至危及公司的生存和持续发展。第二章 发展战略管理机构第五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战略决策机构负责明确提出公司的使命和愿景确定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确定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组织制定战略实施方案 对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根据内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提出适时调整战略的建议并审核调整后的发展战略草案。第七条 公司各职能
3、部门及相关单位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管理组织落实战略实施工作。第三章 战略制定第八条 公司要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和竞争状况、自身优势与劣势和能力现状等因素 充分调查研究和系统思考的基础上制定战略目标。第九条 公司应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规划。战略规划应明确发展的阶段性和发展程度确定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路径。第十条 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董事会的战略发展目标和指导方针汇总各部门收集的公司所处内外部环境信息 并进行分析(国家对相关行业的政策与法规产业信息、公司所属行业与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 / 标杆企业等)并在与各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编制“发展战略目标
4、和规划草案”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将“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草案”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订。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的“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草案”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和外部专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第十三条 经修订并由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发展战略规划书”上报董事会审核、股东大会审批。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将审核通过后的战略规划文件予以正式发布并根据战略规划分解为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计划严格落实到股份公司及子公司。第四章 战略实施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审议通过后的发展战略进行分解形成“年度工作 经营计划
5、”。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通过下发文件、组织会议和主题宣传等方式将发展战略及其分解落实情况传递到公司各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分解“公司年度工作 / 经营计划”形成各部门及子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 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计划应体现“发展战略规划书”中的战略目标和规划。第十八条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公司以战略、计划为基础建立业绩考核制度进行业绩考核。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控;总经理办公会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 对于明显偏离发展战略的情况 应当及时报告战略委员会。第二十一条 由于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进步、行业
6、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提出“战略目标调整建议” 。第二十二条 “战略目标调整建议”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履行审批程序。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监督来实现对公司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第五章 战略评估和调整第二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战略完成情况等内部条件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进步、行业状况及不可抗力等外部条件进行评估分析讨论是否需要对公司总体战略做出调整形成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第二十五条 由于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进步、行业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或者公司战略执行结果与战略目标出现了重大偏差、 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时 确需对发展战略作出调整的 战略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专题战略研究 由总经理办公会编制战略调整方案 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发展战略。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在董事会授权下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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