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题根据本题(2)所述事实,分析说明A公司股东大会弥补亏损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第3题根据本题(3)所述事实,分析说明A公司未就董事会秘书甲离任事项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公告,以及甲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第4题根据本题(4)所述事实,分析说明,乙所得的好处费是否归A公司所有?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A公司26位股东的诉讼?并说明理由。下一题(59/共22题)案例分析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
2、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0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5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0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
3、项目而损失重大。 2005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05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0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要求:根据上述情
4、况与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第5题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说明理由。第6题董事陈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7题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8题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9题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0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上一题 下一题(1013/共22题)案例分析题2010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
5、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于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B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
6、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第10题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第11题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第12题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B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第13题
7、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14/22)案例分析题第14题某钢铁厂曾将本厂的一辆重型卡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中约定,保险期限至2005年12月31日零时止。2005年10月2日,钢铁厂又将这辆卡车卖给了红旗机械厂,并背书转让了保险单。同年12月30日下午,红旗机械厂司机在驾驶该车运货时,发生车祸,司机受重伤,卡车严重损坏。红旗机械厂对此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问:保险公司应否赔偿?(1518/共22题)案例分析题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
8、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第15题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第16题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17题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
9、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18题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922/共22题)案例分析题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1%作为奖金。同时,A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资20万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价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出资以李某未来从A公司应分配的奖金中分期缴纳。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资。经股东会同意,1月20日,A公司与乙签订退资协
10、议,约定A公司向乙返还80万元出资款。1月28日,A公司向乙支付80万元后,在股东名册上将乙除名,A公司宣布减资80万元,并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丙接到通知后,当即提出异议,认为股东出资后不得撤回,并要求A公司立即清偿债务。A公司则以丙的债权尚未到期为由拒绝清偿。第19题李某可否以姓名出资?第20题李某以未来从A公司可分得的奖金分期缴纳出资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21题丙以股东出资后不得撤回为由反对乙退资的主张是否成立?第22题丙是否有权要求A公司清偿未到期债务?上一题 交卷交卷答题卡答案及解析参考答案: A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对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合法。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对股东提供
11、的担保,该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本题B公司作为关联股东未参与该事项的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2.4%),因此,该项决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详细解答: A公司股东大会弥补亏损的决议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本题中A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公司未就董事会秘书甲离任事项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公告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公司的重大事件,需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本题甲为A公司的董
12、事会秘书,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其变动不属于上市公司应当报告和公告的范围。甲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中甲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5个月即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乙所得的好处费应当归A公司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其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本题乙擅自决定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取得的好处费,应当归公司所有。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A公司26位股东的诉讼
13、。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监事会在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上述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A公司的上述26位股东虽然符合法定资格,但未就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乙的行为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而是向股东大会提出书面请求,其程序是不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受理此案。 董事李某无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14、本题中,甲公司董事李某是乙公司的出资人之一,因此在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项目表决时,李某应该予以回避,不得行使表决权。 董事陈某不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中,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也被记载于会议记录,因此陈某对此投资项目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证券交易
15、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入或者卖出该公司的证券,不得泄露该信息,也不得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本题中,董事李某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建议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16、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郑某持有甲公司2%的股份,符合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要求,依法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后,监事会拒绝提起,因此,郑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郑某不能于200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本题中,甲公司股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此发起人持有的股票应自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日2005年2月1日后的1年内不得转让,即:2005年2月1日2006年2月1日,因此,郑某在200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是不符合规定的。 甲享
17、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无权要求。根据规定,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来说,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丙应当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决议无效。根据规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投保人的义务之一是投保人将投保的财产转让或出售(除货物运输保险和另有约定的合同外)时,要事先通知保险人并征得其继续承保的同意后,由保险人将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批改或变更保险合同后方有效。否则,从保险标的过户、转让或出售时起,保险人的责任终止。由上述法条的法律精神可知,保险公司不赔偿任何损失,因为钢铁厂虽然已将其卡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但在其将该车转卖给红旗机械厂时,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征得保险公司同意,仅仅是背书转让了保险单,违反了保险法关于投保人转让投保财产的规定。尽管该车发生车祸是在保险期内,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当卡车转让给红旗机械厂时,保险公司的责任已终止,故对该厂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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