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节 公众参与情况 19第九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0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现行规划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土地管理政策,更好地发挥土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而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小河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在认真调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综合分析各业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现行规划由小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以小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本次调整以2014年为基期,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现行规划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耕地
2、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采取从上至下的指标控制和用途分区相结合的方法,编制了小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通过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保护小河镇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初步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迈出了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第一步。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现行规划的全面实施,也反映出了规划本身和实施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进一步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做好新
3、一轮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规划的弹性不够规划实施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与规划实施相关的政策,如加速城镇化建设,使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出现数量波动。规划本来是基于一定条件下的土地利用方案,现在这些需求大幅度增长;推行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生态退耕力度等条件发生了变化,自然会对规划目标的实施产生影响。规划前瞻性的不足,使规划方案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二、基本农田布局不尽合理基本农田保护率较高,影响建设用地空间拓展。现行规划在指标分配上存在平均主义。小河镇经济发展较快,因基本农田面积过大而建设发展空间不足。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现行规划在基本农田布局上
4、,为突出对耕地的保护,强调将主干道两侧、城镇规模控制圈周边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发展快的部位,因规划安排的控制指标有限,急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但一出控制圈就是基本农田,没有缓冲空间。这种基本农田布局,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而且实际上基本农田也保不住,并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基本农田三、公众参与不够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社会公众参与意识没有形成,编制实施公示制度还不完善,缺乏科学的公众参与机制,参与原则尚未得到很好地落实,还没有形成一个较好的参与平台,影响了规划的可行性。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宜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表示,“十三五
5、”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宜城市应紧紧抓住新一轮产业转移的机遇、中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的机遇、襄阳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宜城作为襄阳城市圈重要组成部分的机遇。这些都对土地的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临的诸多问题仅仅通过对规划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已经难以解决,而且经常性的调整和修改也会影响到规划的严肃性。因此,对小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既是满足小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也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我完善的要求。通过小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全面深入修改和完善,能够为实施严格的
6、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能够有效发挥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小河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一节 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土地管理政策,更好地发挥土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而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小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在认真调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综合分析各业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编制而成。规划由小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以小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2014年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本次调整以2014年为基
7、期,2010年为规划近期年,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现行规划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保障经济发挥合理用地需求,编制了小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规划以促进小河镇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小河镇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第二节 规划的原则本次规划调整完善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节约集约、保障发展和严格保护的原则。(一)因地制宜原则是根据不同区域的
8、自然地理背景、社会经济条件及其发展潜力,来确定各区域的发展用地类型与结构。(二)统筹兼顾原则是协调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之间、效率与公平之间、近期与远期用地之间的关系,实现区域全面、可持续发展。(三)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是基于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在用地安排上着重考查用地效益。(四)保障发展原则是要将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地利用起来,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五)严格保护原则是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同时也是农民利益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第三章 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第一节 工作过程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任务大,时间紧,在襄阳市国土资源局
9、和宜城市政府的领导下,宜城市国土资源局与武汉海信行土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共同组成了规划调整完善小组,负责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具体事宜。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一、准备工作阶段宜城市人民政府向市直机关以及各乡镇发出通知,部署开展我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同时成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由主管土地管理的副市长任组长,由市府办、发改委、规划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计生委、旅游局、环保局、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规划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下设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乡镇规划调整完善领
10、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会议、乡镇土地管理所领导、技术人员会议、各部门联络会议等,学习和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从组织、技术等各方面作好准备,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调查研究阶段一方面深入全市各部门和各乡镇,收集有关自然、社会经济、部门规划及用地计划等方面的资料;另一方面,对资料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供需预测、土地适宜性评价等专题研究。同时对土地详查、土壤等图件进行扫描、跟踪、建库,为规划作好准备。三、编制规划方案阶段根据专题研究确定了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基本方针,根据战略
11、目标和省下达的规划指标提出了各类用地结构调整指标的初步方案,并经规划调整完善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根据市规划目标和用地结构调整指标,考虑到各乡镇的用地要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具体条件,将各项规划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在图上落实用地布局。并建立规划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汇总各类用地规划面积,编制报表,编制规划方案和总体规划图,撰写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送审稿及其说明。最后将有关基础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四、成果审批和修改补充阶段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完成后,首先提交乡镇政府审查,根据各方意见作出必要的补充修改。然后组织专家验收小组进行评审验收。根据市评审意见作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定稿后再提上
12、级国土部门审查,报襄阳市政府审批。第二节 主要成果(一)小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文本(二)小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说明(三)小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挂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10000分幅图。(四)小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件;请示文件、规划成果专家论证意见、规划推荐方案听证意见。第四章 规划基础数据第一节 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规划基数转换是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规划空间布局的重要依据,是确保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关键环节。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
13、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遵循依法核定、综合平衡、衔接可行等原则,对小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基数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表41 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面积表单位:公顷土地总面积17793.00农用地合计15136.84耕地11752.40园地15.40林地1484.62牧草地0.00其他农用地1884.42建设用地2033.66城乡建设用地小计1369.45城镇用地149.64其它独立建设用地16.99居民点用地1201.39交通水利用地647.4900 其他建设用地18.1500 未利用地622.5000 水域549.74自然保留地72.76第二节 社
14、会经济相关资料社会经济数据主要采用统计部门的统计年鉴数据,部分采用相关部门的统计年报及专业数据。如总人口、GDP、工农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入、农作物总产量等数据主要来源于宜城市历年统计年鉴;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数据主要来自宜城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城镇人口部分来源于宜城市规划局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规划期内重点项目情况主要参考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宜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宜城市交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及小河镇政府所提供资料等。第三节 人口数据一、总人口预测2014年末小河镇总人口51669人。从近几年小河镇的人口发展情况分析可知,
15、由于小河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也将逐步加强,所以应考虑人口的机械增长在人口的增长组成中所占的比例。鉴于此,规划采用综合增长率法预测镇域人口,预测2020年小河镇总人口为111334。二、城镇化水平预测小河镇2014年末的城镇人口为14310人,预测2020年的城镇人口为60814人。依据公式:城镇化水平=预测目标年的城镇人口/预测目标年的总人口*100%,预测2020年小河镇的城镇化水平为54.62%。第五章 规划主要内容说明第一节 规划目标的确定为保持与市级规划衔接,本次规划将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下达给小河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
16、、建设占用耕地、整理补充耕地五个约束性指标确定为规划主要目标。一、耕地保有量市级规划下达给小河镇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11331公顷。结合小河镇的耕地利用状况、区位条件、土地资源潜力及经济发展速度等因素,综合分析平衡得到小河镇耕地保有量面积,规划2020年耕地实有面积为11718.22公顷,超出市级规划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11718.26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市级规划下达小河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8620公顷,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市级规划下达指标。小河镇本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628.42公顷,调整保证市级规划下达保护面积。三、建设用地规模市级规划
17、下达小河镇的新增建设用地136.10公顷,依据小河镇城镇总体规划、工业发展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规划,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统筹安排各行各业用地需求规划期间,小河镇新增建设用地136.10公顷,与市级规划下达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持平。四、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市级规划下达给小河镇的2010-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13.26公顷。小河镇实际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为113.26公顷。五、补充耕地面积小河镇确定本轮规划严格按照市级规划下达的指标落实耕地的补充,2010-2020年小河镇补充耕地44.15公顷。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一、土地用途分区原则土地用途分区是为了指导土地合理利用,控制土
18、地用途转变,按照统一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划定的空间区域。它以反映区域实际、显示区域特征、抓住主导用途、服务于用途管制为基本指导思想,并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划分:(一)严格保护耕地原则耕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我国尤有特殊的战略意义,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是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核心。小河镇具备优越的自然生产条件,应把质量最好的高效农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予以严格管制。(二)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环境问题是关系到人类生存质量的大事。保护生态环境是土地利用,保护公众利益的一个重要方略。在划区过程中,一定要在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同时,兼顾
19、生态保护。对环境敏感的地段,进行专门划区,给予特殊保护。(三)因地制宜原则区域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发展特征是确定土地用途分区的重要依据。土地用途分区在考虑行政和图斑界线完整性的同时,应综合考虑自然地理特征、交通干线、资源禀赋优势、区域发展功能定位、现状土地利用特征等因子,力求使土地用途分区做到定量合理、定位准确、定序科学,土地用途区内主导的土地用途集中连片,管制区域重点突出,土地的基本用途、允许的用途和禁止的用途明确。二、土地用途分区依据与方法根据小河镇土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空间布局及土地利用调控措施的要求,按照有利于统筹区域生产力布局和经济布局,有利于统筹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
20、实行分类指导区域土地利用、保持土地利用方向和调控措施相对一致性原则,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未利用地区。第三节 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小河镇属低山丘陵的地带,东、西、南三面边界地带均为岗地,略高,中部分布着零星小平地,北部略低小河,现有耕地面积为11752.40公顷,规划到2020年实有耕地面积11683.29公顷。规划期间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同时对建设占用耕地要实施耕地占补政策。小河镇规划期间基本农田面积为8631.16公顷,规划期间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措施对基本农田进行保护。第四节 城镇、村镇用地安排一、城镇规模
21、预测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预测一般采用定额指标法。即在城镇人口规模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6137-90)确定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见表5-1),计算规划目标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计算公式为: U = P * A/10000 式中: U-规划目标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P-规划目标年城镇人口(人) A-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平方米/人)U2020年=60814*90/10000=651.40公顷表5-1 城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平方米/人)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允许调整幅度(平方米/人)指标级别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平方米/人)6060.175.0+0
22、.1+25.075.190.0+0.120.090.1105.0+0.115.0-150105.1120.0105.1120-20.00120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预测依据村镇建设标准GB50188-93,采用定额指标法来预测小河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小河镇2014年农村人口37359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201.39公顷,人均用地321.96平方米。根据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规划指标,2020年农村居民点人均指标定为150平方米/人,小河镇居民点整理理论潜力很大,但是考虑整理资金投入情况整理难度大;结合小河镇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对1997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情况的分析,确定规划期间
23、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2020年农村居民点人均指标定为212.02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定见表5-2)综合考虑两栖人口,计算规划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2020年农村居民点总规模控制在1258.11公顷以内。表5-2 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现状人均水平(平方米/人)允许采用地规划指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5050.160应增52060.180可增015可增01080.1100可增、减010100.1120可减015120.1150可减020150应减至150以内第五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说明小河镇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的面积暂无,这部分全部作为农村建设用
24、地复垦区进行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的面积为规划到新增建设用地区中。当小河镇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或位置不符合规划时,可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建新区可安排到新增建设用地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中,报相关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第六节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依据充分,满足规划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规划方案在指标上是可行的,内容符合本镇实际。一、基础数据资料翔实可靠规划基期的土地利用现状采用经转换的土地二次调查数据,各类用地面积准确,范围清楚,真实可靠;其它如人口、地类历年变化情况、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等基础数据采用历年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或主管部门的最新调查数据。
25、二、规划依据充分宜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基础,并注意与国土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协调一致;具体确定的各项用地指标以部门规划为基础,与实际用地水平作了校核。三、基础研究比较扎实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分析了土地利用的结构、布局、程度、效益及动态变化,明确了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土地利用潜力之所在,提出了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议;通过土地适宜性评价,明确了全镇各类土地资源适宜面积、质量、分布。四、规划方法具有科学性及适用性本次规划方法由静态转变为动态规划、由需求决定型转变为需求和供给双向决定型、刚柔相克型转变为刚柔相济型、全能型转变为有所为有所不为、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政
26、策型转变为政策与技术相结合;土地利用分区与土地利用调整指标相结合,制定了各类用地用途管制措施,增强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规划模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第七节 规划协调情况为了能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人口和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保证生态环境,保证小河镇发展和建设用地需要,保证本规划的正确性和可实施性,因此本规划有必要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宜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河镇规划等相衔接。对于本规划村镇用地规模与布局,我们是与宜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进行了充分的协调,使本规划与其城镇体系规划的发展方向、规模与布局基本一致。同时在交通用地指标以及水利设施用地指标的确定过程中
27、,充分听取了交通部门、水利部门意见,收集了相关规划资料。同时,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衔接,并且考虑到该镇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会加大,我们在原有规划目标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了建设用地指标。第八节 公众参与情况公众参与贯穿了规划调整完善的全过程。在规划前期研究阶段,规划专班加强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论证,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在规划编制阶段,就规划布局方案和规划指标的分解,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第九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规划始终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规划采用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治理水土流失等措施,努力保护和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城镇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也有一定得影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制度,减少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开展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提高全面生态意识,使规划环境影响得到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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