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选办法模板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选办法模板 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加快吸引和培养造就一批软件产业高端人才,促进构建结构分布合理、规模增长适度、供需发展平衡、人才流动良性、留得住引得进的高质量软件人才生态。根据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957号)、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192025)(成经信发20199号)、关于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成经信发201910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为我市软件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含港澳台、外籍);在成都市创办
2、企业或在成都市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工作 6个月及以上,长期从事软件开发、经营管理等;从上一年度 1 月起至截止申报日止所在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为申报人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 6 个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个月及以上的软件人才。第三条 工作目标。每年评选一批“蓉贝”软件人才,具体包括:“蓉贝”行业领军者不超过 10名,“蓉贝”技术领衔人不超过 100 名,“蓉贝”资深工程师不超过 1000名,具体评选名额在评选当年确定。有关人才定义见附件 1。第四条 选拔原则。突出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对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主体作用;服务全市软件产业“1+5”发展布局;公开、公平、
3、公正;注重创新引领、注重产业贡献;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第二章 遴选重点 第五条 产业领域。主要在网络信息安全、数字文创、工业软件、地理信息、车联网、工业互联网、工业 APP、5G、人工智能等 9个重点产业领域组织遴选。第六条 技术方向。在以下 5大技术方向,涵盖 23项重点软件技术的开发、经营管理人才中遴选。1软件理论与算法:数据挖掘与分析、人工智能算法、密码算法、数字图像处理算法等。2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3平台软件:云平台、高性能计算、工控系统、软件开发环境、虚拟仿真与可视化平台、地理空间信息平台等。4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基于软件定义网络(SDN)和网络功能虚拟化(NFV)
4、的新型网络架构,基础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5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工具类软件、数字文娱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七条 自愿申报。申报人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请行业领军者、技术领衔人、资深工程师三类人才之一;申报人自愿填写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申报表(附件 2)一份,提供佐证材料(附件 3),2名国内外软件行业专家或所在单位高管实名推荐函。第八条 逐级推荐。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会同教育、科技和人社主管部门,把关初审后推荐上报。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九条 指导小组。设立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选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市政府分
5、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分管负责人担任。第十条 工作班子。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承担全市“蓉贝”软件人才评选具体工作。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成员单位的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第十一条 评审专家。设置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审专家组。由市经信局牵头,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面向相关领域征集建立专家库。专家组成员可由主管部门、院校、企业、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专家组成,具体在评选当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6、。第五章 评选流程 第十二条 组织评审。由市经信局牵头,联合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候选人名单。第十三条 名单公示。经专家组评审推荐、评审组初步审核的候选人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市经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第十四条 审定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经信局会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和市人社局,将候选人名单报请指导小组审定后以 4 部门名义印发。第六章 支持政策 第十五条 入选“蓉贝”软件人才者,享受成都市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有关支持政策。第十六条 对于“蓉贝”软件人才,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则取消其资格,并在 2年内不得
7、参加评选:(1)受到刑事处罚的;(2)侵犯知识产权的;(3)违反评选规定和评选程序;(4)弄虚作假的;(5)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原则上在每户企业评选的行业领军者不超过 1 人;按企业软件业务收入2 亿元以下、2亿元(含)10 亿元、10 亿元(含)以上的企业,评选技术领衔人的人数分别控制在 1人、2 人、5人(含)以内。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20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于 2022年 11月 20 日失效。同时废止 2019年 9 月 12日印发的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定办法(暂行)(成经信发20194 号)。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成都
8、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解释。附件:1-1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申报条件 1-2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申报表 1-3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 1-1 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申报条件 一、行业领军者 行业领军者是具备市场引领能力,能够敏锐洞察软件行业新业态、新模式及发展趋势,助推产业发展的战略型人才。(一)必备条件 1创办并正常运营软件企业,是企业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或者是上一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达到 50亿元及以上大型软件企业核心技术团队领军人物;或者持有企业 15%及以上的股份或股权。(此项三个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2组织研发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或开展软件技术融合应用创新获得良好的经
9、济效益,所在企业上一年度自主研发的软件业务收入在 2 亿元及以上。3综合评估申报人所在企业上一年度贡献度达到 3500 万元。4综合评估申报人上一年度贡献度达到 100 万元。5从上一年度 1月起至截止申报日止所在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为申报人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 6个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个月及以上。(二)加分条件 1具有软件系统研发、运营的资深行业经验,近 10 年组织研发的软件核心技术、产品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首创水平,在软件行业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2在社会服务、解决就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3企业入选工信部中国软件百强、工信部
10、中国电子信息百强、成都市软件产业影响力十强。4拥有软件著作权,与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5拥有经认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6主持过与软件相关的国家级重点、重大工程或试点示范项目。7近 5年内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技术方面的奖励或称号。二、技术领衔人 技术领衔人是具有行业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掌握国际先进技术,精通产品策划、设计和运营的复合型人才。(一)必备条件 1拥有独立主导设计策划的软件产品及其服务面市,上一年度申报人主持研发的单款消费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收入在 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款企业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收入在 2000万元及以上;或
11、者上一年度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科学技术部关键核心技术涉软类单个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牵头企业的核心主研人员,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达到 1000万元及以上且首批资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科学技术部关键核心技术纯软类单个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牵头企业的核心主研人员,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达到 800万元及以上且首批资金已到位。(此项三个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2综合评估申报人所在企业上一年度贡献度达到 300 万元。3综合评估申报人上一年度贡献度达到 5 万元。4在成都市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工作 6 个月及以上,且从上一年度 1月
12、起至截止申报日止所在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为申报人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 6 个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6 个月及以上。(二)加分条件 1在软件相关领域具有突出个人表现,具有丰富的软件开发经验,从事软件系统分析、架构设计、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等工作 5 年及以上。2有海外软件机构工作经历,或有在境内设立的知名海外软件企业分支机构工作经历,或开发设计过国际化软件产品。3拥有主导研发的软件著作权,以第一作者取得的与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4拥有主导研发并经认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5主持过与软件相关的省级及以上重点、重大工程或试点示范项目
13、。6近 5年内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技术方面的奖励或称号。三、资深工程师 资深工程师是具备软件工程能力,高水平的软件系统分析、架构设计、工程实施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一)必备条件 1有主持研发并实施的软件产品及其服务面市,上一年度申报人主持研发的消费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累计收入在 1500万元及以上或企业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累计收入达到 500万元;或者上一年度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科学技术部关键核心技术涉软类单个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牵头企业的重要主研人员(前三位),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且首批资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获得工业
14、和信息化部或科学技术部关键核心技术纯软类单个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牵头企业的重要主研人员(前三位),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达到 800 万元及以上且首批资金已到位。(此项三个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2综合评估申报人上一年度贡献度达到 1 万元。3在成都市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工作 6 个月及以上,且从上一年度 1月起至截止申报日止所在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为申报人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 6 个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6 个月及以上。(二)加分条件 1在软件相关领域工作 5年及以上,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在解决软件技术难点上有突出成绩,或组织研发的
15、软件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水平。2拥有主导研发的软件著作权,以第一作者取得的与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3主持过与软件相关的市级及以上重点、重大工程或试点示范项目。4拥有主导研发并经认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5近 5年内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技术方面的奖励或称号。附件 1-2 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申报表 申报编号:姓 名 性 别 照片(需彩印)出生年月 国 籍 学历及学位 专 业 工作单位名称 申报类别 行业领军者 技术领衔人 资深工程师 工作单位地址 担任职务 工作单位 注册地址(所属区市县)上一年度申报人个税交纳金额(元)工作单位类别
16、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基本情况(300500字)包括注册资金、业务方向、主营产品,入选工信部中国软件百强、工信息部中国电子信息百强、成都市软件产业影响力十强等情况 工作经历 获奖情况(含称号)主持项目情况 经济效益 包括软件业务收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等情况 创新情况 包括发明专利、四川省和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等情况 社会效益 包括社会服务,解决就业(单位员工数量),与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或企业合作人才培养等情况 工作单位 意见 (所在单位公章)年 月 日 区(市)县 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公章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软件产业)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注:请在处。附件 1-3 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佐证材料清单 1申报人所创办单位的营业执照、股份占比证明材料。2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二维码或防伪码)、企业纳税证明、单位缴纳社保人数(单位固定格式参保证明)、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3单位入选工信部中国软件百强、工信部中国电子信息百强或成都市软件产业影响力十强情况。4申报人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6 个月及以上纳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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