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项目的用工、薪酬管理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三)成本管理部考核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合同管理、索赔管理、合同预算基础管理情况以及对合同管理策划、劳务分包策划的执行情况,提供考核期内责任成本的核算结果。(四)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考核项目是否有因工期进度被业主处以红黄牌处罚记录或通知法人到场等情况;是否按施工组织策划进行施工,有无因人为赶工造成责任成本加大的情况;考核项目对施工组织策划和劳务分包策划的执行情况;考核项目完成产值、工期及执行公司项目基本管理制度等情况。物资设备:考核项目对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项目对物资设备管理策划的执行情况;考核项目对物资设备的管理情况。(五)财务会计
2、部 核定项目财务成本核算的真实性;考核项目财务成本盈亏、资金管理、债权债务、财务核算与管理以及项目对资金运转策划的执行情况。(六)安全质量部考核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含内业资料)管理情况;考核项目对施工组织策划中安全、质量及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考核项目“安标”工地建设及“优质”工程申报情况。(七)监察审计部考核项目收入支出,成本利润、债权债务、资金使用以及遵守公司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等情况。(八) 科学技术部考核项目对“四新”技术的应用情况;考核项目创新的开发情况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创新。第三章 考核时间、内容及程序第八条 工程项目绩效考核实行中期考核、竣工考核及终结考核。作业层绩效考核实行中期考
3、核和终结考核,均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中期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且必须于次月20日前完成;终结考核在作业层承担的工作内容完成后进行,30日内完成。项目经理部的中期考核由公司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预考核,每6个月进行一次现场考核,中期考核由项目经理部按时申报资资料至考核办公室。竣工考核是在工程实体完工、项目收支基本确定时,由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管理目标责任进行的综合考核。终结考核是项目竣工结算和债权债务清算完成,并经国家或地方审计完毕后,由公司对项目经理部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的考核。项目工期少于6个月的,直接进行竣工、终结考核;工期6个月以上年以下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经理部进行一次中期考核
4、;工期1年以上的项目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中期、竣工和终结考核。年度内开工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项目,对项目经理部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年度内开工时间低于3个月的,当年不予考核,纳入次年一并考核。第九条 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责任成本实现(上交收益实现率)、资金上缴率、施工产值(含工期)、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五项主要指标;同时,对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生产组织、劳务承包管理、人事管理、合同管理、财务和资金管理等均要进行综合评价。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绩效考核采用项目经理部自评与公司现场对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经理部的中期考核由公司直接考核,季度预考核由项目经理部根据考核期内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
5、况进行自评,并将考核资料报公司,公司在10日内核准自评结果;现场考核每6个月由公司进行现场对标检查考核,并在考核周期(6个月)届满后20日内完成。竣工考核和终结考核在条件具备后,项目经理部对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向绩效考核办公室提出竣工考核和终结考核申请,公司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完成。第十一条 竣工考核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项目工程实体已按设计(含变更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内容完成,通过业主初次验收或达到初次验收条件;(二)末次计价已经业主批准或债权债务基本确定。第十二条终结考核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项目债权债务清楚并清算完毕;(二)工程竣工文件及其项目技术、财务责任成本管理总结编制完
6、毕,相关资料整理完整。第四章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指标在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予以明确。责任成本预算经批准发生改变的,可相应调整考核指标。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指标基本分为100分。各项考核指标具体权重分如下: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权重分考核指标中期考核竣工、终结考核上交收益实现率2530资金上缴率1535施工产值(含工期)及施工技术管理10安全质量管理与环境保护 10合同管理及劳务承包管理7项目信誉53项目基础管理及对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合 计100第十五条 绩效考核及评分标准见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及评分标准表(附表)。第五章 考核结果及运用第十六条 根据绩效考核得分,
7、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为:优秀:考核得分在100分及以上;良好:考核得分在85分100分(含85分);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85分(含70分);不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第十七条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及员工薪酬分配和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六章考核责任追究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公司应派工作组对项目经理部进行整顿和帮助,必要时应对项目经理等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并按公司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不按本办法规定如实提供考核资料或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考核资料的,对项目经理部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8、项目经理自行修改考核资料或强令、授意经办人员篡改考核资料、弄虚作假的,或者对拒绝、抵制篡改考核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的经办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对项目经理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第二十条项目经理部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参与篡改考核资料或提供虚假考核资料,或者对弄虚作假行为不予拒绝、抵制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第二十一条 考核机构及其考核人员在实施考核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考核职责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第二十二条 在项目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以前的考核结果不实,存在潜亏、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公司对以前的考核结果予以否决,扣回已批准发放的绩效工资,并严
9、肃追究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颁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书面报公司,以便修订完善。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涉及的具体指标要素由考核责任部门负责解释。附表: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及评分标准附表: 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及评分标准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要求评分标准部门下达指标值或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指标值上交收益实现100得基本分,未实现得0分;上交收益实现每超1%, 加2分,最多加15分。成本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下达指标值或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指标值,要求按时、足额上交资金上缴率实际上缴数/应上缴数100%,完成得基本分
10、,每欠交1% 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财务会计部施工进度(含工期)及施工技术管理过程考核: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完工并取得业主批准计量的年度产值、节点工期。竣工考核、终结考核:完工并取得业主批准计量且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项目总产值(若业主调整则按调整后的值),合同变更、索赔增加额与初始合同价之比以及业主规定工期。技术管理是否规范施工进度权重系数为0.5:得分=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权重系数*总分,实际完成值/目标值低于85%不给分,最大值不大于120%,未满足节点工期要求(中期考核),每个扣1分,未满足总工期要求(终结考核),施工进度项不得分。技术管理权重系数为0.3:根据项目督察中技术管
11、理内容进行评分,得分=评分得分(百分制)/100*权重系数*总分,因技术管理原因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扣2分,造成较大质量事故该项不得分。其它权重系数为0.2:因进度原因,业主要求约见公司领导、要求成立工作组等一次扣1分,扣完该项分为止;得黄牌或分割任务,该项不得分。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与环境保护重伤率未达标扣2分;发生责任死亡1-2人扣58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合格率未达标扣6分;发生大质量事故及以上扣10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因环境原因罚款或赔偿每发生一次扣2分。获得五公司或局指表彰,每1次加1分,获得集团(股分)公司或业主(建指)表彰,每1次加2分,加分依据以表彰单
12、位下发的红头文件为准。安全质量监察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劳务承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严格合同交底程序进行合同交底,每个未交底合同扣 1 分;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每发现一处扣 1分;业主反索赔或因项目部的原因造成履约危机,每发生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选择劳务队伍,每个队伍扣1分;未按合同签审程序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每份违规合同扣 1 分;对劳务队伍管理混乱或以包代管扣1 分;未对劳务队伍民工工资进行有效监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 1 分;劳务纠纷每发生一次扣2分。工程项目对企业形象的影响以及因受到业主、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褒贬对企业信誉产生的影响获得国家、省部级奖每次加3分,最多加6分;受到业主评比表彰的,每次加12分,最多加4分;受到业主、监理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被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本项分值全部扣完。工程管理部公司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每发现一项违规扣 1 分考核评分以项目督察评分结果为依据监察审计部上限为1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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