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序号线路里程(公里)班期发车地点到达发车时间到达时间约定运行时长 (五)承运价格车型吨位(吨)容间(M3)计价方式结算单价整车价格 (六)承运期限 承运期限1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3456第三条 工作规范和标准(一)乙方从事本合同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路由进行运输,按照路单对邮件的数量、质量进行核对,准确交接,确保邮件安全。(二)甲方根据法律规定、国家/行业标准和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具体业务规范和标准(见附件),乙方应当按照工作规范、标准要求,保质保量交付工作成果。第四条 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工作成果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经考核评估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二)甲方交于乙方的
2、邮件运输路单原件作为承运结算的唯一凭证依据,路单上应具有交货人和接货人的签字。乙方要将运输邮件签字路单原件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汇总、装订,并于到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周期发生的有效单据和运输清单统一交甲方。(三)以 为结算周期,结算前,乙方将上一结算周期运输清单原件交甲方核对。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结算。(四)乙方的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行 号:账 号: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当提供业务需求、操作规范及与完成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如有变
3、动,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二)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甲方对乙方完成工作提供业务单式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三)甲方应当按照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用。(四)甲方有权对乙方完成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对乙方提供的车辆不符合邮件运输安全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车辆。(五)当乙方调派的车型大于甲方需求车型时,甲方有权要求按原有邮件的配载量装车后发车,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乙方未按要求派车或调派的车型小于甲方需求的车型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承担无法满足运能的相应责任。(六)当甲方邮件丢失、损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甲方
4、向第三方赔偿的全部损失及甲方为此而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公证费、查档费、差旅费等),并有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调整本合同项目邮路运行路线、运行频次、运行时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临时改变邮件交接地点,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保证在合同期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照、财务结算凭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二)乙方依照双方约定工作标准、数量、时限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各项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三)乙方提供的车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
5、准,车辆手续齐全,具备符合邮件运输的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配备要求;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单车货物保险,并将货物保险保单原件交甲方验视,复印件交甲方备案。除双方单独约定外,乙方应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货物拼装。(四)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指定车型调派车辆,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装车地点并及时通知甲方。(五)乙方在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进行邮件甩挂运输时,不得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中国邮政自有车厢从事邮件运输以外的其他活动。(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限、路线完成运输任务,因故不能按时运达、需要变更运行线路以及在运输途中发生其他意
6、外情况,乙方应迅速、如实向甲方反映情况。乙方在邮件运输过程中,有监护邮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七)运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行车费用和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八)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得外包服务费用。(九)乙方有权拒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运输条件或包装破损的邮件。第七条 员工管理(一)乙方选派的员工应当具有与完成本合同项目相适应的技能和资质,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派驻员工的名册,如有变动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告知。(二)乙方应当通过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措施保证乙方员工遵守甲乙双方约定的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三)乙方应当
7、对乙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四)乙方员工在进行外包业务工作过程中如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或者出现与进行本合同项目工作不相适应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5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调整、更换;但严重违反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可以即时通知乙方调整、更换。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当予以调整、更换,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一)乙方应当遵守通信与信息安全、生产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安全保障实时应对机制,强化信息监测收集和安全防范措施。(二)乙方及其乙方员工不得隐匿、毁弃、冒领、倒卖、非法扣留、非法开拆邮件,禁止在作业过程中抛扔、踩
8、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邮件损毁,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三)乙方承诺自身具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的资格/条件,并严格遵守相关之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四)乙方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有关规定,保证车辆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确保运输安全。(五)乙方承担邮件运输
9、任务车辆应当使用封闭厢式货车,并须通过甲方审核,禁止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乙方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车辆出发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六)依照有关规定配备车辆卫星监控系统。在运邮过程中,应配备符合中国邮政GPS信息管理系统接口规范标准的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GPS信息管理系统。(七)乙方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发生重大安全和服务阻断等突发事件后,乙方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报告甲方。(八)甲方应当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第九条 转让和分包(一)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
10、同意,乙方不得以转让、分包或者类似的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二)乙方违反前述条款约定的,应当给付甲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乙方违反前述条款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第十条 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一)商业秘密,是指尚未对外披露的或公众尚未知悉的信息,在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外包工作方案、操作规程、客户名单、管理诀窍、人力资源管理资料、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各方企业其他内部信息及其各种形式的载体,例如会议记录、图纸、笔记、手册、图片、批文、草稿及其他文件资料等。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
11、转让或许可在履行本合同项目知悉、掌握的有关上述商业秘密信息。除履行本合同需要以外,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规定的资料和信息。在未经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合同的全部内容、文本文件、员工信息向合同方以外的第三方公开展示。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为公众所知。(二)乙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允许、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或标识和其他知识产权,包括其中英文字、字样或其名称的一部分;及与此相类似的商标、服务标志或标识、知识产权,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三)乙方保证其将经过甲方同意后取得的印有甲方“
12、中国邮政”(中英文)的品牌名称、商标、服务商标或标识的文具、商业名片、广告、推广文字或其它物品及证件只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业务。(四)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3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聘用对方在本合同项目中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通知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应当按照本条下述地址以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或者挂号信、快递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通知日期为通信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快递方式,通知日期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
13、直接送达方式,通知日期为被送达方签收日期。通知地址及联系人:甲方 乙方地 址: 地 址:联系人: 联系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QQ: QQ: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双方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提供的外包业务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考核评估可以扣减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因此先行承担了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4、甲方有权扣减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并可以解除合同;乙方由于过错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的或者造成邮件丢失、损毁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先行承担了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给予甲方。无论邮件损毁与否,乙方对运输的邮件无任何占有权和处置权,乙方应将破损邮件交还甲方。(三)乙方在实际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干线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保证其提供的车辆及运输服务符合其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各项标准,一经发现有违反投标时所作出承诺的行为,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按甲方要求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车辆进行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达到10
15、%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超过20%或者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或补充的,甲方有权扣减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并要求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取消其招标入围资格。(四)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在运邮车辆上搭载其他货物的,甲方有权拒付当月应支付给乙方的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五)当乙方未按双方约定及时派车,或所派车辆没有达到甲方运输邮件要求和安全条件时,甲方有权将当次运输任务交由甲方其他中标车队承运,因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运输时限内完成邮件运输
16、任务的,承运车辆每延迟小时,依照本合同相关项目的服务费用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10次以上未交付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七)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用品用具或者甲方知识产权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乙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和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整改通知书后,须在 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甲方。如不答复,或虽答复但不落实整改的,则每次扣减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 %。(九)甲方延迟 个工作日以上未支付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的,
17、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5万元作为违约金。如果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恐怖事件以及政府行为等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7日内通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向相对方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三)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
18、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一)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2种方法解决:1.提交_ 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一)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3日内,乙方采用以下第_种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1.向甲方一次性缴付人民币_万元履约保证;2.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额度为_万元履约保证账户。(二)合同履行期
19、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抵付其因蒙受的实际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三)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四)本合同期满后,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
20、撤销保证金账户。第十六条 合同期限(一)本合同有效期_年,自_年_月_至_年_月_日。(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影响到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执行,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一)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责任。(三)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乙方返还甲方提供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用品用具、业务单式,并且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继续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第十八条 附则(一)本
21、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的附件以及经双方一致认可为履行本合同所签署的补充文件、合同、备忘录等,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书面通知乙方的与外包业务有关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定、业务外包工作需求、外包服务管理标准规范、外包服务考核评价标准、外包服务费用结算标准等。(三)本合同是双方对于本合同项下所有事项之约定和理解的全部。双方在此之前形成的针对本合同所述事项达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和/或口头协议、备忘录和理解全部失效,并为本合同所取代。(四)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
22、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五)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的内容和含义。(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订立于 年 月 日于甲方住所地。(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邮政干线运输业务外包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全国30个省会及主要城市设立固定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提供全国范围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在邮路通达地设立派驻机构或人员。 2
23、、乙方根据甲方项目特点,提供业务方案,确保将甲方指定的邮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实行定时、定点、定线、定班运行,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付的干线运输工作。 4、乙方根据甲方项目特点,24小时提供邮件状态查询服务,做到邮件实时跟踪查询,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5、乙方根据甲方生产需要临时调整干线运输交接地点、路线、频次、时间以及车型等,乙方必须及时响应,且保证所需车辆2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6、乙方有监护邮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发生重大安全和服务阻断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报告甲方。 7、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24、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 8、乙方应当建立统计管理制度,包括承运邮件业务量统计、车辆运行准班准点率统计、车辆加车及时响应次数统计、车辆GPS运行轨迹统计查询、邮件丢失及破损统计、异常情况统计等报表内容。 9、乙方应当制定车辆管理制度,管理好、维护好、使用好承运邮件的车辆,确保邮件安全,如车辆管理、使用、维护人员工作职责、车辆维护制度;车辆管理、使用、维护情况统计报表的定期上报制度、车辆的检查评定制度、车辆的停放管理制度、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安全行车管理制度、车辆日常使用交接班制度等,并提供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10、乙方
25、应当设立与甲方运输指挥调度管理部门相对应的沟通机制,并建立调度运营管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日常干线运输生产过程中问题,如调度值班制度、调度日志制度、调度例会制度、生产监控制度、信息沟通制度等。11、乙方应当建立从事邮件运输人员教育培训制度,主要内容有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邮政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驾驶员汛期、冬季安全行车常识、消防安全知识,驾驶员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驾驶员紧急避险、应急处置常识和恶劣气候条件行车知识、安全驾驶技能、安全操作规范,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及资质;并提供有关培训记录。12、乙方须在承运邮路两端生产
26、场地设置派驻机构或人员,并提供派驻员工的名册,指定专人按照甲方生产现场调度要求,负责日常车辆调配、“三检四清四防”维护保养、驾押人员职业管理等工作,确保车况完好,驾驶员证件齐全,符合邮件运输要求,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13、乙方指派从事邮件运输的车辆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驶中随车携带行车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等各种相关证件,甩挂运输车辆还须携带甩挂车厢行车证。车辆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邮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遵守邮政劳动纪律,服从邮政生产现场指挥调度,执行定点停车制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恶劣行为发生,保质保量
27、完成邮件运输任务。 14、乙方提供的承担干线运输任务车辆必须是厢式封闭货车,自有厢式封闭货车达到100台以上,甩挂车辆数量不低于20台。车辆整洁卫生,牌照清晰,车辆备有消防灭火器材和货物固定设备,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 15、乙方承诺禁止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16、乙方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在邮件甩挂运输作业时,乙方可以提供牵引车头、使用邮政自有车厢,但不得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中国邮政自有车厢从事邮件干线运输以外的其他活动。17、乙方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要保证邮件
28、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货物拼装,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驾驶员人身险和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单车货物保险,并将货物保险保单原件交甲方验视。 18、乙方在承运具体邮路时,邮件全程运输以高速公路为主,平均运行时速达到70公里/小时以上。 19、乙方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干线运输任务,车辆运行做到准班准点,不得偏差小时以上。20、乙方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在运输途中,若发生邮件损毁、丢失等,造成用户要求邮政企业赔偿或补偿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无条件先行垫付赔偿金。赔偿或补偿金额以邮政企业赔付用户的实际金额为准,包括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的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无论邮件损毁与否,乙方对运输的邮件无任何占有权和处置权,应及时将破损邮件交还甲方。业务外包合同(邮件运输)适用指引本合同供邮政企业进行邮件运输业务外包参考使用,主要条款包括:主体声明、业务外包项目、工作标准和规范、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员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通知、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合同期限、附则。签订本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业务外包项目,应当对业务具体项目作出约定,可以通过工作需求以附件的方式详细列明。乙方同时要具有货物运输的相应资质。2.工作标准和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