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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94电子教案.docx

1、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94电子教案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2002来源: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2002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全防范为目的,对规定目标信息进行登录、识别和控制的出入口控制系统或设备。其他出入口控制系统或设备如:楼宇对讲(可视)系统、防盗安全门等由相应的技术标准做出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2、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 IEC 529:1989) 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211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 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2;1995) 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3:199

3、5) 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4:1995) GBT 176265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dt IEC 61000-4-5:1995) GBT 176261l一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11:1994) GAT 731994 机械防盗锁 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出入口 access 控制人员和或物品通过的通道口

4、。 3.2 出入口控制系统 access control system 采用电子与信息技术,识别、处理相关信息并驱动执行机构动作和或指示,从而对目标在出入口的出入行为实施放行、拒绝、记录和报警等操作的设备(装置)或网络。 3.3 目标 object 通过出入口且需要加以控制的人员和或物品。 3.4 目标信息 object informtion 赋予目标或目标特有的、能够识别的特征信息。数字、字符、图形图像、人体生物特征、物品特征、时间等均可成为目标信息。 3.5 钥匙 key 用于操作出入口控制系统、取得出入权的信息和或其载体,系统被设计和制造成只能由其特定的钥匙所操作。 钥匙所表征的信息可以

5、具有表示人和或物的身份、通行的权限、对系统的操作权限等单项或多项功能。 3.6 人员编码识别 human coding identification 通过编码识别(输入)装置获取目标人员的个人编码信息的一种识别。 3.7 物品编码识别 article coding identification 通过编码识别(输入)装置读取目标物品附属的编码载体而对该物品信息的一种识别。 3.8 人体生物特征信息 human body biologic characteristic 目标人员个体与生具有的、不可模仿或极难模仿的那些体态特征信息或行为,且可以被转变为目标独有特征的信息。 3.9 人体生物特征信息识

6、别 human body biologic characteristic identification 采用生物测定(统计)学方法,获取目标人员的生物特征信息并对该信息进行的识别。 3.10 物品特征信息 article characteristic 目标物品特有的物理、化学等特性且可被转变为目标独有特征的信息。 3.11 物品特征信息识别 article characteristic identification 通过辩识装置对预定物品特征信息进行的识别。 3.12 密钥、密钥量与密钥差异 key-code,amount of key-code,differenceof key-code 可

7、以构成单个钥匙的目标信息即为密钥。 系统理论上可具有的所有钥匙所表征的全体密钥数量即为系统密钥量。如果某系统具有不同种类的、权限并重的钥匙,则分别计算各类钥匙的密钥量,取其中密钥量最低的作为系统的密钥量。 构成单个钥匙的目标信息之间的差别即为密钥差异。 3.13 钥匙的授权 key authorization 准许某系统中某种或某个、某些钥匙的操作。 3.14 误识 false identification 系统将某个钥匙识别为该系统其他钥匙。 3.15 拒认 refuse identification 系统未对某个经正常操作的本系统钥匙做出识别响应。 3.16 识读现场 identifica

8、tion local 对钥匙进行识读的场所和或环境。 3.17 识读现场设备 local identify equipment 在识读现场的、出入目标可以接触到的、有防护面的设备(装置)。 3.18 防护面 protection surface 设备完成安装后,在识读现场可能受到人为被破坏或被实施技术开启,因而需加以防护的设备的结构面。 3.19 防破坏能力 anti destroyed ability 在系统完成安装后,具有防护面的设备(装置)抵御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规定工具实施破坏性攻击,既出入口不被开启的能力(以抵御出入口被开启所需要的净工作时间表示)。 3.20 防技术开启能力 anti

9、technical opened ability 在系统完成安装后,具有防护面的设备(装置)抵御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规定工具实施技术开启(如各种试探、扫描、模仿、干扰等方法使系统误识或误动作而开启),即出入口不被开启的能力(以抵御出入口被开启所需要的净工作时间表示)。 3.21 复合识别 combination identification 系统对某目标的出入行为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信息识别方式并进行逻辑相与判断的一种识别方式。 3.22 防目标重入 anti pass-back 能够限制经正常操作已通过某出入口的目标,未经正常通行轨迹而再次操作又通过该出入口的一种控制方式。 3.23 多重识别控

10、制 multi-identification control 系统采用某一种识别方式,须同时或在约定时间内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目标信息进行识别后才能完成对某一出入口实施控制的一种控制方式。 3.24 异地核准控制 remote approve control 系统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在非识读现场(通常是控制中心)对虽能通过系统识别、允许出入的目标进行再次确认。并针对此目标遥控关闭或开启某出入口的一种控制方式。 3.25 受控区、同级别受控区、高级别受控区 controlled area,the samelevel controlled area,high level controlled area

11、 如果某一区域只有一个(或同等作用的多个)出入口,则该区域视为这一个(或这些)出入口的受控区,即:某一个(或同等作用的多个)出入口所限制出入的对应区域,就是它(它们)的受控区。 具有相同出入限制的多个受控区,互为同级别受控区。 具有比某受控区的出入限制更为严格的其他受控区,是相对于该受控区的高级别受控区。4 系统功能要求 4.1 系统概述 出入口控制系统主要由识读部分、传输部分、管理控制部分和执行部分以及相应的系统软件组成。其原理框图如图1所示。 4.2 系统构成模式 出入口控制系统有多种构建模式。按其硬件构成模式划分,可分为一体型和分体型;按其管理控制方式划分,可分为独立控制型、联网控制型和

12、数据载体传输控制型。 4.2.1 一体型与分体型 4.2.1.1 一体型 一体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通过内部连接、组合或集成在一起,实现出入口控制的所有功能。一体型结构和组成框图如图2所示。4.2.1.2 分体型 分体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结构上有分开的部分,也有通过不同方式组合的部分。分开部分与组合部分之间通过电子、机电等手段连成为一个系统,实现出入口控制的所有功能。分体型结构中常见的模式如图3a)和图3b)所示。4.2.2 独立控制型、联网控制型与数据载体传输控制型 4.2.2.1 独立控制型 独立控制型出入口控制系统,其管理控制部分的全部显示编程管理控制等功能均在一个

13、设备(出入口控制器)内完成,如图4所示。4.2.2.2 联网控制型 联网控制型出入口控制系统,其管理控制部分的全部显示编程管理控制功能不在一个设备(出入口控制器)内完成。其中,显示编程功能由另外的设备完成。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通过有线和或无线数据通道及网络设备实现,如图5所示。4.2.2.3 数据载体传输控制型 数据载体传输控制型出入口控制系统与联网型出入口控制系统区别仅在于数据传输的方式不同。其管理控制部分的全部显示编程管理控制等功能不是在一个设备(出入口控制器)内完成。其中,显示/编程工作由另外的设备完成。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通过对可移动的、可读写的数据载体的输入导出操作完成。如图6所示。4.

14、3 系统防护级别 系统的防护级别由所用设备的防护面外壳的防护能力、防破坏能力、防技术开启能力以及系统的控制能力、保密性等因素决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分为A、B、C三个等级。推荐采用的系统各组成部分的防护级别的分级方法见附录A。 4.3.1 系统识读部分的防护级别 系统识读部分的防护能力分级与相应要求见附录A中的表A.1。 4.3.2 系统管理控制部分的防护级别 系统管理/控制部分的防护能力分级与相应要求见附录A中的表A.2。 4.3.3 系统执行部分的防护级别 系统执行部分的防护能力分级与相应要求见附录A中的表A.3。 4.4 系统功能 4.4.1 出入授权 系统将出入目标的识别信息及载体授权为钥

15、匙,并记录于系统中。应能设定目标的出入授权,即:何时、何出入目标、可出入何出入口、可出入的次数和通行的方向等权限。 在网络型系统中,除授权、查询、集中报警、异地核准控制等管理功能外,对本标准所要求的功能而言,均不应依赖于中央管理机是否工作。 4.4.2 系统响应时间 系统的下列主要操作响应时间应小于2s。 a)除工作在异地核准控制模式外,从识读部分获取一个钥匙的完整信息始至执行部分开始启闭出入口动作的时间。 b)从操作(管理)员发出启闭指令始至执行部分开始启闭出入口动作的时间。 c)从执行异地核准控制后到执行部分开始启闭出入口动作的时间。 4.4.3 计时 a)系统校时 系统的与事件记录、显示

16、及识别信息有关的计时部件应有校时功能;在网络型系统中,运行于中央管理主机的系统管理软件每天宜设置向其他的与事件记录、显示及识别信息有关的各计时部件校时功能。 b)计时精度 非网络型系统的计时精度不低于5sd;网络型系统的中央管理主机的计时精度不低于5sd,其他的与事件记录、显示及识别信息有关的各计时部件的计时精度不低于10sd。 4.4.4 自检和故障指示 系统及各主要组成部分应有表明其工作正常的自检功能,B、C防护级别的还应有故障指示功能。 4.4.5 报警 系统报警功能分为现场报警、向操作(值班)员报警、异地传输报警等。报警信号的传输方式可以是有线的和或无线的,报警信号的显示可以是可见的光

17、显示和或声音指示。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系统应报警: a)当连续若干次(最多不超过5次,具体次数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规定)在目标信息识读设备或管理控制部分上实施错误操作时; b)当未使用授权的钥匙而强行通过出入口时; c)当未经正常操作而使出入口开启时; d)当强行拆除和或打开B、C防护级别的识读现场装置时; e)当B、C防护级别的主电源被切断或短路时; f)当C防护级别的网络型系统的网络连线发生故障时。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系统可报警: a)当防护面上的部件受到强烈撞击时;b)当出现窃取系统内信息的行为时;c)当遭受工具破坏时。 4.4.6 应急开启 系统应具有应急开启的方法。如: a)可以使用制造

18、厂特制工具采取特别方法局部破坏系统部件后,使出入口应急开启,且可迅即修复或更换被破坏部分。b)可以采取冗余设计,增加开启出入口通路(但不得降低系统的各项技术要求)以实现应急开启: 4.4.7 指示显示 系统及各部分应对其工作状态、操作与结果、出入准许、发生事件等给出指示。指示可采用可见的、发声的、物体位移和或其组合等易于被人体感官所觉察的多种方式。 a)发光指示显示 发光指示信息宜采用下列颜色区分: 绿色:用以显示“操作正确”、“有效”、“准许”、“放行”等信息,也可以显示“正常”、“安全”等信息。 红色:以频率1 Hz以下的慢闪烁(或恒亮)显示“操作不正确”、“无效”、“不准许”、“不放行”

19、等信息,也可以显示“不正常”等信息;以频率1 Hz以上的快闪烁显示“报警”、“发生故障”、“不安全”、“电源欠压”等信息。 黄(橙)色:如果使用,则用以显示提醒、提示、预告、警告等类信息。 蓝色:如果使用,则用以显示“准备”、“已进入已离去”、“某部分投入工作”等类信息。 b)发声指示显示 报警时的发声指示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发声。 非报警的发声指示应是断续的;如采用发声与颜色、图形符号复合指示,则应同步发出和停止。 c)图形符号指示显示 图形符号指示显示所采用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AT 74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4.8 软件及信息保存要求 a)除网络型系统的中央管理机外,对本标准所要求的功能而言,

20、需要的所有软件均应保存到固态存贮器中。 b)具有文字界面的系统管理软件,其用于操作、提示、事件显示等的文字必须是简体中文。 c)除网络型系统的中央管理机外,系统中具有编程单元的每个微处理模块,均应设置独立于该模块的硬件监控电路(Watch Dog),实时监测该模块的程序是否工作正常,当发现该模块的程序工作异常后3s内应发出报警信号和或向该模块发出复位等控制指令,使其投入正常工作。此操作不应影响系统时钟的正常运行,不应影响授权信息及事件信息的存贮。 d)当电源不正常、掉电或更换电池时,系统的密钥(钥匙)信息及各记录信息不得丢失。 4.5 系统各部分功能 4.5.1 识读部分功能 a)识读部分应能

21、通过识读现场装置获取操作及钥匙信息并对目标进行识别,应能将信息传递给管理控制部分处理,也可接受管理控制部分的指令。 b)系统应有“识别率”“误识率”、“拒认率”、“识读响应时间”等指标,并且在产品说明书中列举出。 c)对识读现场装置的各种操作以及接受管理控制部分的指令等应有对应的指示信号。 d)采用的识别方法(如编码识别、特征识别)和方式(如“一人一物与一个识别信息对应”和或一类人员物品与一个识别信息对应”)应操作简便,识读信息可靠。 4.5.2 管理控制部分功能 a)管理控制部分是出入口控制系统的管理一控制中心,也是出入口控制系统的人机管理界面。 b)系统的管理控制部分传输信息至系统其他部分

22、的响应时间,应在产品说明书中列举出。 c)接收识读部分传来的操作和钥匙信息,与预先存储、设定的信息进行比较、判断,对目标的出入行为进行鉴别及核准;对符合出入授权的目标,向执行部分发出予以放行的指令。 d)设定识别方式、出入口控制方式,输出控制信号。 e)处理报警情况,发出报警信号。 f)实现扩展的管理功能(如考勤、巡更等),与其他控制及管理系统的连接(如与防盗报警、视频监控、消防报警等的联动)。 g)对系统操作(管理)员的授权管理和登录核准进行管理,应设定操作权限,使不同级别的操作(管理)员对系统有不同的操作能力;应对操作员的交接和登录系统有预定程序;B、C防护级别的系统应将操作员及操作信息记

23、录于系统中。 h)事件记录功能:将出入事件、操作事件、报警事件等记录存储于系统的相关载体中,并能形成报表以备查看。A防护级别的管理控制部分的现场控制设备中的每个出入口记录总数不小于32个,B、C防护级别的管理控制部分的现场控制设备中的每个出入口记录总数不小于1 000个。中央管理主机的事件存储载体。应根据管理与应用要求至少能存储不少于180d的事件记录。存储的记录应保持最新的记录值。事件记录采用4W的格式,即When(什么时间)、Who(谁)、Where(什么地方)、What(干什么)。其中时间信息应包含:年、月、日、时、分、秒,年应采用千年记法。 i)事件阅读、打印与报表生成功能:经授权的操

24、作(管理)员可将授权范围内的事件记录、存储于系统相关载体中的事件信息,进行检索、显示和或打印,并可生成报表。 4.5.3 执行部分功能 a)执行部分接收管理控制部分发来的出入控制命令,在出入口做出相应的动作和或指示,实现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拒绝与放行操作和或指示。 b)执行部分由闭锁部件或阻挡部件以及出入准许指示装置组成。通常采用的闭锁部件、阻挡部件有:各种电控锁、各种电动门、电磁吸铁、电动栅栏、电动挡杆等;出入准许指示装置主要是发出声响和或可见光信号的装置。 c)出入口闭锁部件或阻挡部件在出入口关闭状态和拒绝放行时,其闭锁部件或阻挡部件的闭锁力、伸出长度或阻挡范围等应在其产品标准或产品说明书中明

25、示。 d)出入准许指示装置可采用声、光、文字、图形、物体位移等多种指示。出入准许指示装置的准许和拒绝两种状态应易于区分而不致混淆。 e)从收到指令至完成出入口启闭的过程(即完成一次启闭)的时间应符合4.4.2的要求,并在其产品标准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示。 f)出入口开启时对通过人员和或物品的通过的时限和或数量应在其产品标准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示。 4.6 传输要求 4.6.1 联网控制型系统中编程控制数据采集信号的传输可采用有线和或无线传输方式,且应具有自检、巡检功能,应对传输路径的故障进行监控。 4.6.2 具有C级防护能力的联网控制型系统应有与远程中心进行有线和或无线通讯的接口。 4.7 电源 系

26、统的主电源可以仅使用电池或交流市电供电,也可以使用交流电源转换为低电压直流供电。可以使用二次电池及充电器、UPS电源、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如果系统的执行部分为闭锁装置,且该装置的工作模式为加电闭锁断电开启时,B、C防护级别的系统必须使用备用电源。 4.7.1 电池容量 4.7.1.1 仅使用电池供电时,电池容量应保证系统正常开启10 000次以上。 4.7.1.2 使用备用电池时,电池容量应保证系统连续工作不少于48h,并在其间正常开启50次以上。 4.7.2 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 如果使用了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则它们之间应能自动转换,转入备用电源供电时应有指示。 4.7.3 欠压工作 4.7.

27、3.1 当以交流市电转换为低电压直流供电时,直流电压降低至标称电压值的85时,系统应仍正常工作并发出欠压指示。 4.7.3.2 仅以交流市电供电时,当交流市电电压降低至标称电压值的85时,系统应仍正常工作并发出欠压指示。 4.7.3.3 仅以电池供电时,当电池电压降低至仅能保证系统正常启闭不少于若干次时应给出欠压指示,该次数由制造厂标示在产品说明中。 4.7.4 过流保护 当出入控制设备的执行启闭动作的电动或电磁等部件短路时,进行任何开启、关闭操作都不得导致电源损坏,但允许更换保险装置。 4.7.5 电源电压范围 4.7.5.1 当交流市电供电时,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85115范围内,系统不需要

28、做任何调整应能正常工作。 4.7.5.2 仅以电池供电时,电源电压在电池的最高电压值和欠压值范围内,系统不需要做任何调整应能正常工作。 4.7.6 外接电源 4.7.6.1 系统可以使用外接电源。在标示的外接电源的电源电压范围内,系统不需要做任何调整应能正常工作。 4.7.6.2 短路外接电源输入口,对系统不应有任何影响。5 系统设计与设备安装要求 5.1 系统设计原则 5.1.1 规范性与实用性 系统的设计应基于对现场的实际勘察,根据环境条件、出入管理要求、各受控区的安全要求、投资规模、维护保养以及识别方式、控制方式等因素进行设计。系统设计应符合有关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标准的要求,符合有关设计

29、规范、设计任务书及建设方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5.1.2 先进性与互换性 系统的设计在技术上应有适度超前性,可选用的设备应有互换性,为系统的增容和或改造留有余地。 5.1.3 准确性与实时性 系统应能准确实时地对出入目标的出入行为实施放行、拒绝、记录和报警等操作。 系统的拒认率应控制在可以接受的限度内。采用自定义特征信息的系统不允许有误识,采用模式特征信息的系统的误识率应根据不同的防护级别要求控制在相应范围内。 5.1.4 功能扩展性 根据管理功能要求、系统的设计可利用目标及其出入事件等数据信息,提供如考勤、巡更、客房人员管理、物流统计等功能。 5.1.5 联动性与兼容性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与报

30、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联动。当与其他系统联合设计时,应进行系统集成设计,各系统之间应相互兼容又能独立工作。 用于消防通道口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与消防报警系统联动。当火灾发生时,应及时开启紧急逃生通道。 5.2 设备结构、强度及安装要求 5.2.1 设备结构 5.2.1.1 各活动部件依据说明书内容应活动自如,配合到位,手动部件(如键盘、按钮、执手、手柄、转盘等)手感良好。控制机构动作灵活、无卡滞现象。其余应符合GB 12663的要求。 5.2.1.2 有防护面的设备(装置)的结构应能使该设备(装置)在安装后从防护面不易被拆卸。 5.2.2 操作部件机械强度 5.2.2.1 处于防护面的操作键

31、或按钮应能够承受60N按压力、连续100次的按动,该键或钮不应产生故障和输入失效现象。 5.2.2.2 处于防护面的接触式编码载体识读装置,能够承受利用编码载体的故意恶意操作而不产生故障和损坏。 5.2.2.3 处于防护面的接触式模式特征信息识别装置,能够承受最不利的接触操作而不产生故障和损坏。 5.2.2.4 对闭锁后位于防护面的手动开启相关部件施加980N的静压力和11.8Nm的扭矩时,该部件不应产生变形、损坏、离位现象,闭锁部件也不得被开启。 5.2.3 连接 5.2.3.1 接线柱和引出线的牢固性符合GB 12663的要求。 5.2.3.2 系统各设备(装置)之间的连接应有明晰的标示(如接线柱座有位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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