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文艺演出协议合同最新文艺演出协议合同演出方:_(甲方)受演方:_(乙方)为了促进艺术交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努力增加收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演出剧目和主要演员_。第二条演出时间和场次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由_至_演出,计_天,演出_场。第三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剧场现有设备及联系好宿舍(住宿费由承担),并给予一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传工作。第四条票价_。第五条分账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_,乙方得_。第六条公提费用、旅运费(是指演职员的旅费和演出用品的运费)和宣传
2、费(包括报纸广告、海报及其它双方协商同意的宣传品)等。第七条甲方应事先将上演计划及有关宣传资料于演出前_日寄给乙方。第八条甲方在演出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第九条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果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第十条违约责任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_元。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
3、方的任何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积极设法安排补救,如实在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根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第十一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指定的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第 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谈判代表(签字):_联系人:_年_月_日乙方(盖章):_谈判代表(签字):_联系人:_年_月_日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编号:姓名:xxx(以下简称甲方):姓名:xxx(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两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4、第一条 根据甲方乙方的要求,同意购_汽车壹辆;发动机号_;车架号_,计价人民币_拾_万_千_百_拾_元(¥_),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第二条 两方共同出资,出资金额相等,各出_,共计_。第三条 甲乙两方在签订此合同时,首先在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申办信用卡,并安不低于所购车辆总价的_%的款项,计入民币_万元存入该账户。剩余款项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受理购车事宜,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办妥所购车辆信用或保证保险,以及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资抢险、不计免赔险及其相关的附加险。第五条 乙方并将购车发票、合各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替甲方保存,期间不得
5、将所购车辆转让、变卖、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出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第六条 在乙方提供停车泊位证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证明条件下,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牌、证、保险手续,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在三保期限内,乙方所购车辆如出现质量问题,自行到厂家特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交涉处理。此期间,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人款。第八条 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处理:1.乙方逾期还款,乙方经甲方二次书面催讨,在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仍不还款的(逾期5天后,即发出书面催讨,二次催讨间隔为7天,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为文书发出日第7天);2.乙方借口车辆质量问题,拒不按期偿还欠款;
6、3.发生乙方财产被申请执行,诉讼保全,被申请破产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未偿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各类车辆保险;4.其他情况乙方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款;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变卖、抵押。第九条 乙方承诺,不论任何原因发生第八条的事由之一时: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持合同就乙方未偿还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2.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拍卖变卖乙方所购车辆,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全部债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价值(扣作必
7、要费用外)不足偿还全部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如果出售所得超过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应将超过部分的钱款返还给乙方。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额的利息外,并按逾期总额的5/日计付滞纳金。第十条 在分期还款过程中,乙方所购车辆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车辆报废、灭失,保险公司赔款应保证首先偿还尚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部分。第十一条 除车款外,乙方尚须向甲方交纳担保费,金额以借款额为基数,随贷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还清车款,从还清日起,甲方自动终止担保人义务。第十二条 乙方配偶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购车人,须就此合同内容签署同意
8、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三条 乙方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分期付款购置汽车担保,须就此合同的内容签署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十四条 本合同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合同即自行终止。第十五条 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贷款银行、保险公司、公让处各执一份。附件1:同意书附件2:担保书供 车 方:企业 购 车 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附件1:同意书致:企业鉴于_(购车人)与贵单位于_年_月_日签订的购车合同书购买壹辆_型号汽车一事,本人做为_(购车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对春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对债务亦共同承担义务。为此,特向贵单位确认如下:一、本人同
9、意_(购车人)将所购汽车低押给贵单位,作为仙款购车所欠款的抵押担保物。二、本人愿同购车人共同参与对银行欠款的偿环,直到对银行的欠款本息全中偿还完毕。三、(若共同购车人与购车人系夫妻关系)倘若购车人与本人解除夫妻关系,除非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经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书中专门注明该车辆所有权和债务的归属为购车人,否则不解除本人还款义务。四、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购车合同书,充分理解合同经过公证后上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辩权。五、本同意书一经本人签字或盖章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意人(即购车人配偶)_(签字盖章)身份证号:_签署时间:_年_月_日附件2:担保书鷂_自愿作为汽车消费贷
10、款购车人_的担保人,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一、当购车人未按期偿付欠款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二、对由于购车人未按期偿付欠款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在购车人所签署购车合同书终止前,不得自行退出担保人地位,或解除担保条款。四、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购车合同书,充分理解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辩权。五、本担保书一经本人签字盖章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
11、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合同无效五种情形解读:(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
12、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
13、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
14、法的行为。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1、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2、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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