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士)写并签全名。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 3、每次诊治、均应填写日期,急诊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2、(四)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人必须填写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婚姻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由医师书写签名。 2、入院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人应即刻检查填写。入院记录要求书写详细、准确、表达清楚、内容应包括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和治疗计划。 3、再次入院者(同病或原病密切相关的疾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
3、,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5、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手术后返回病房的当日病情,均应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6、更换经治医师时由交班医师在病程记录中书写交班小结。阶段小结每月一次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7、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8、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9、出院总结和死亡记
4、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全名。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签全名。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三、医嘱制度 (一)医嘱一般在上午10点前下达完毕,要求字迹工整、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必须准确,不得涂改。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括一个内容,如须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
5、签名并注明时间。 (二)医师(士)开出医嘱后,应当复查一遍。特殊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护士不能确认的医嘱必须查清后执行。除急救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须复诵一遍,并经医师核对无误后执行,事后医师应及时补记医嘱。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不负责的行为。 (三)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每班、每次查对后应签名。 (四)手术后或分娩后要停止术前或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五)凡需下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注明。 (六)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来不及通知医师,护士可针
6、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补记医嘱。 (七)对长期住院的病员,每月应对医嘱1次。 四、查房制度 (一)院领导查房,按照领导分工,每周一次,职能部门根据情况要求参加。 (二)科主任查房:一般每周保证3次,查房时各级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意见,进行必要的临床教学工作。 (三)主治医师查房:一般每日一次,查房时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护理人员参加,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
7、讨论,并向科主任汇报,检杳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征求病员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四)住院医师查房:一般每日至少二次查房。对所管辖病人要逐个检查。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员;根据病情变化,更改医嘱,对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病人要重点研究,提请上级医师诊查或会诊,对检验、X线报告和其他检查结果、要仔细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与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具次日特殊检查医嘱,认真做好病程记录。 (五)值班医生查房:要详细听取交班医生和护理情况的报告,接班后对重点病人(危重、新入院病人等)及时巡查(夜间巡查须有护士随同
8、),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会诊。下班前做好交班记录。 (六)护理查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倾听病人对护理工作的反映,按计划结合临床实际进行教学。 五、会诊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对疑难病例组织会诊,使病人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二)会诊前,申请会诊医生做好准备,详细介绍病情、说明会诊目的,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内会诊,本科内疑难病例或住院三日未能确诊的病例,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四)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后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当天内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五)院内会诊
9、,疑难病例或病情需要多科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由业务院长主持进行。 (六)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进行会诊。 (七)急诊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 (八)会诊中,应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充分讨论,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六、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病例讨论 1、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主持,组织科内有关人员参加,与他科有关时,报请分管院长,组织他科人员参加。 2、讨论时由经治医师将有关材料齐全,并报告病情,几科联合讨论时由经治科主任负责提出分析意见。 3、参加人员应认真讨论,由主持人负责总结,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检查治疗方案,讨论情况应专页记录。
10、(二)术前病例讨论会 1、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3、订出手术方案,术前准备,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处理方法,术后观察事项及护理要求等。 4、讨论情况必须记录。一般手术也应进行相应讨论。 (三)死亡病例讨论会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亡后3日内进行讨论,特殊情况应及时讨论。 2、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讨论情况,载入病历。 七、中医工作制度 (一)医院设中医门诊。 (二)中医科病员的诊断、治疗应当突出中医特色,按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应用传统方药。 (三)中医门诊应根据不同病种,积极应用中医中药,取中西
11、医之长,采取辩证与辨病相结合、中药和西药相结合,不断提高治疗效果。 (四)重视中医理论的研究,继承、其学术经验。 八、麻醉工作制度 (一)麻醉医师应于手术前到科室检查病人,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了解术前准备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凡施行麻醉,必须书写麻醉记录。 (二)麻醉前,应认真检查和准备麻醉药品,器械及急救设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三)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四)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内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
12、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五)麻醉者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其他危重病员,新开展的麻醉技术,应于24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助处理,严重并发症应向上级汇报。 (六)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七)麻醉医师应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应在技术操作,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准备,必要时应昼夜值班。 九、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科室应于手术前一天填好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并注明特殊用品,有经血液或体液传播可能的患者应注明,急诊手术可先电话通知,以后再填手术通知单,手术室随时做
13、好急诊手术的准备工作。 (二)各科事先应做好各项术前准备,手术人员应按时到达手术室,手术室护士应按时接回病员,并认真查对。 (三)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裤、帽、鞋、口罩,严格遵守手术室规则,院内参观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四)手术人员在手术前认真查对,术中精力集中,密切配合,以确保手术顺利进行,不得大声谈论病情或与手术无关的事,保持室内肃静。 (五)手术人员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分室进行,如须在同一手术间进行,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 (六)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有经血液或体液传播可能的患者,用过的手术器械须用高效消毒液浸泡,其它物
14、品用高效消毒液擦拭,特殊感染须进行特殊处理, _消毒。 (七)做好手术室的卫生整顿,定期检查无菌消毒剂的浓度,数量和质量,及时补充、更换。定期做空气消毒,空气指皿培养,检测资料应逐日归档保存,无菌手术切口发生感染时,应与临床科共同讨论,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按月做好手术登记,统计工作。 (八)手术采取的标本,术毕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并及时送检。 (九)建立常规手术器械卡片,准备器械时按卡片进行查对,同时检查器械性能,保证适用,特殊重大手术,术者应亲自检查,手术包必须标明名称,失效期和责任者编号。手术室物品一般不允许外借。 (十)各种药品,器材均应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手术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擦拭和维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应有明显标志,不同种类气体的瓶罐或管道开关,应用不同颜色分类标志,醒目可辨,并按规定存放。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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