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设施的平面设计图和彩色立面效果图(标明具体的尺寸、色标);5、各个设施在道路及公共场所的实际布置效果图(真实反映周围的景观环境,并标明各个设施申请设置的具体位置);6、设施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和维护保洁方案;7、设置设施的施工方案。审批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告知审查内容申请符合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方案审核许可的条件;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真实、规范、有效。审查标准按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管理设计规范、技术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批准形式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时限有效期一年(如遇道路改造或规范调整无条件拆除)联系电话81296213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事项岗位说明
2、序号岗位名称岗位职能办理人员承诺期限1受理岗1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告知申办人。 3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告知申办人,并将需要补齐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朱继霞2个工作日2审核岗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周浩、邹长青38个3审批岗决定是否准予许可冯秀海3个4制证岗1、对受理事项批准通过的,受理大厅负责填写大兴区市政市容委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将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时通知申请人。2、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照要求整理、装订、归档、备查。常乐城市道
3、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流程表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事项申请设置的设施性质固定设施可移动设施申请设置设施需要提交的材料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申请表;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出具的同意设置的意见书;设施的设置方案(应当对设施的类别、样式、体量规格、设计风格、色彩、功能等进行具体的文字说明,并附设施设计图和彩色立面效果图;同时应当对设施在城市道路上的设置位置、设置密度等进行说明);设施及设施周边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和维护保洁方案;设置设施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及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申请设置可移动设施的,应提交设施移动范围及非许可时段内设施存放场所的产权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其它
4、相关材料。申请设置的设施数量申请设置设施的地区(具体到大街名称、标明起终点,并附标有具体点位的1:1000地图)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申请单位地址法人姓名联系人临时设施设置许可申请表申请设施名称设施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临时设施设置许可申请表;申请设置临时设施的理由及批准文件材料;同时应当对设施的设置位置、设置密度等进行说明,并附标有具体点位坐标的1:1000地图);临时设施设置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和维护保洁方案;施置设施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及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设施设置区域的四至范围、设施规格及数量四至范围(标明起始点)规格数量设置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大兴区
5、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的受理证明书大兴区政容设施许可受( )字 号(申请人):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和相关材料(共 件)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和要求,依法予以受理。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印章)(联系人: ;电话: )补齐补正材料告知书大兴区政容设施许可补( )字 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提交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齐补正下列材料: 1、 2、 请按照要求补齐补正上述材料后,再办理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 一、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二、该申请
6、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现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此决定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兴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大兴区政容设施许可告( )字 号(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经本机关进行审查,该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你(单位)的重大利益,你(单位)有权就该申请事项,依法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听证权利告知书大兴区政容设施许可听( )字 号(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 提出的关于 的行政
7、许可申请,经本机关进行审查,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你(单位)有权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 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或根据 的申请),对关于 的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将依法组织听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行听证时间: 二、举行听证地点: 特此通知。送 达 回 证送达时间送达地点送达人送达文书名称被送达人送达方式收件人签名或盖章备注注:代收者,由代收人在收件人栏内签名或盖章,备注内注明与收件人的联系。核 查 报 告核查时间: 年 月 日核查人员: 、
8、 。核查事项: 。核实的主要事实: (被核查人签字)延期决定通知书大兴区政容设施许可延( )字 号(申请人) :你(单位)向我委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我委负责人批准,将延长审查期限 日至 年 月 日。 时间告知书 你(单位)向我委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因依法进行:听证 招标 拍卖 检测检疫 检验 鉴定 专家评审需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此时间将不计算在法定的许可期限内。陈述申辩笔录事 项:时 间:地 点:参加人(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地址、单位与职务):内 容:听证笔录主持人: 单位与职务:记录人:参加人(姓名、
9、联系方式、地址、单位与职务):听证记录:编号: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受理日期受理人员移转时间移转人件数接收时间接收人审查人员意见: 签字:接受时间批准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行政许可决定日期送达文件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大兴区政容设施许可决( )字 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申请在 (地点)设置 (设施)的行政许可申请,经我委组织路政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园林绿化部门以及 (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后,认为该申请符合行政许可条件要求,现决定予以批准。备注:设置设施需挖掘道路的,请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书后,到路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挖掘道路手续。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申请在 (地点)设置 (设施)的行政许可申请,经我委组织路政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园林绿化部门以及 (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后, (提出不同意设置的部门)认为该申请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要求,现决定不予批准。具体理由如下:如对此决定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兴区人民政府或者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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