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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828Word文件下载.docx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二)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书面证言;(三)询问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A项正确。 第14条:“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有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一)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或者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二)询问证人的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应

2、当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内容的;(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BCD项错误。第3题: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程序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倾斜保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A.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B.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一律不公开审理C.犯罪记录封存后,发现漏罪或者该人再犯新罪,应当解除封存D.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不得组织人员旁听C 未成年人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A选项正确。高法解释第467条规定:“开庭审

3、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B选项正确。高检规则第506条规定:“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如果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C选项错误。高法解释第487条第2款规定:“对依法应当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宣判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D选项正确。第4题: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B.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B 高法解释第243条。第5题:毛某经

4、常殴打妻子舒某,舒某一直想找机会教训毛某,一日在毛某喝的中药中投放数片已碾碎的安乃近(不足致命)。待毛服药睡后,舒某先用一根长1尺的细木棒击打毛的身体,将毛打醒后,又用一把削笔刀朝毛身上乱砍。毛捡起木棒试图反抗,此时邻居朱某赶来,将舒某劝止,并暗示其立刻到自家躲避,后朱某将毛某送至医院,在路上舒某两次从黑暗处跳出,将毛的手部砍伤,毛某的伤势经鉴定为轻伤。舒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故意伤害罪(重伤)的未遂B.故意伤害罪(轻伤)的既遂C.故意杀人罪的未遂D.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在本题中,舒某使用的工具仅是“细木棒”、“小刀”,从此可以推定她并没有故意杀人和重伤丈夫的故意,仅仅是想简单教训一下,因此

5、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重伤)罪的未遂,自然也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因此,ACD都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第6题:侦查机关在讯问嫌疑人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人翻供、狡辩,对讯问全过程进行了录像。后来被告人果然在审判中翻供,狡辩称:侦查机关采用刑讯逼供,迫不得已承认自己有罪,侦查机关为反驳被告人而将讯问时的录像当庭播放,关于该机关提供的录音录像是下列哪一选项的证据类别?A.物证B.书证C.视听资料D.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称为口供。它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

6、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本案在审讯过程中使用录音、录像手段将被告人的供述固定下来,虽然再现了讯问时的情况,但主要是用于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讯问过程中是否合法,不是证明曾经怎样供述或辩解,因而属于视听资料。故选C项。第7题:下列哪一情形经过行政复议之后,才能提起行政诉讼?A.李某对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的土地裁决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勘定文件作出了复议决定,李某仍不服B.林某认为赵某拥有山林权证的山场应当归自己所有,镇政府依林某提供的证据,依法撤销了赵某的山林权证,并向林某发放了山林权证,赵某不服C.黄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黄某收到批件后,不满

7、批件所核定的面积D.市国税局认定胡某逃税,对其作出处罚3万元,胡某不服处罚决定A项,复议终局。省级政府根据国务院、省级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做出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复议终局。B项,对。侵犯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权利的确认性行为,复议前置。C项,复议诉讼自由选择。D项,复议诉讼自由选择。税务处罚,自由选择。只有纳税本身的专业性、技术性争议,复议前置。第8题:高某在某集贸市场赶集时,趁某公司会计张某不备,公然夺取其手提袋(内装5万元现金)并仓皇而逃,不久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其委托的辩护律师姚某准备会见高某。则以下关于律师会见的说法,正确的是:A.姚某可以

8、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B.姚某应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当事人C.姚某会见高某,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D.姚某可以跟高某核实有关证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该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B项错误。 该条第3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9、,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C项错误。 该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D项错误。 注意:如果不是委托辩护,而是指定辩护的话,那么律师除了要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外,还要持有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第9题: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

10、致心脏病发作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将狗踢死,属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B.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威胁C.李某的行为满足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D.对李某的行为应整体上评价为抢劫罪第10题: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为由给予5万元罚款。该公司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复议维持后该公司不服向某市中级法院起诉。该法院安排审判员丁某一人审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_A.本案可以调解B.本案由丁某一人审理,应经本案当事人同意C.该公司可以委托其法律部主管李某为代理人参加诉讼D.本案审理对象是5万元罚款调解、简易程序、诉讼代理人、审理对象 本题为选非题。

1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0条,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罚款案件属于自由裁量案件,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该法第82条,除该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该法第31条第2款第2项,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故C项说法正确。本题为复议维持案件,被诉行政行为包括罚款和市政府的维持决定。故本案审理对象包括罚款和市政府的维持决定,D项不周延,错误,应眩第11题: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于1997年1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于1997年12月30日以公安部部令发布。该办法属于哪

12、一性质的规范?()A.行政法规B.国务院的决定C.规章D.一般规范性文件根据2004年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法规;二是立法法施行以前,按照当时有效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但在立法法施行以后,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再属于行政法规;三是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由国务院确认的其他行政法规。题干中所涉及的办法是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部令发布的,符合第二种情况,故属于行政法规。第12题: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另有抢劫罪的重

13、大嫌疑,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关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报同级检察院批准B.报同级检察院备案C.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D.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根据六机关规定第22条规定,本题B项正确,ACD错误。第13题: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第14题: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4、)(2011年)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选项A正确。走私淫秽物品罪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其走私的是淫秽物品,否则,不成立该罪。刑法的定罪量刑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因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其不具有走私淫秽物品的目的,故当其逃税数额较大时,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而不成立走

15、私淫秽物品罪。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走私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走私弹药罪定罪处罚。 选项C错误。走私不是贩卖的必经过程,贩卖不是走私的必然结果,因此,二者之间没有吸收关系。 选项D错误。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以暴力、胁迫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第15题: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C.法庭审

16、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直接言词原则并不要求法官亲自收集证据,A项错误。C项属于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D项属于公开审判原则的要求。第16题: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B.负担性的行为C.准备性行政行为D.强制行为第17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法院庭前审查时被告人死亡的,应当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裁定终止审理B.在庭审中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

17、审理C.对于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D.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唯一上诉人死亡,则法院应当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高法解释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18、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因此,ABC正确。第31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D选项错误。第18题:2009年1月,甲(1993年4月生)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1年3月20日,甲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后逃跑,6月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案不适用刑法修正案(八)B.对甲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甲在审判时已

19、满18周岁,可以适用死刑D.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选项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简称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下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2011年4月30日以前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但是,前罪实施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后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题中,甲实施前罪时不满18周岁,其是否构成累犯,应适用修正后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即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 选项B正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20、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本题中,甲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不应适用死刑。注意,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而不是审判时。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据此可知,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构成累犯。第19题: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伪造的货币的,成立走私假币罪。走私假币罪

21、的客观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境的行为。行为人采用运输方式将大量假币运到国外,应当以走私假币罪定罪量刑。 选项B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贷为名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或者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以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C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2、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选项D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据此可知,向亲戚吸收资金的,因为对象是特定的,不认为是针对不特定公众,因此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20题:首要分子甲通过手机指令所有参与者“和对方打斗时,下手重一点”。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被害人被谁的行为重伤致死这一关键事实已无法查明。关于

23、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B.甲是教唆犯,未参与打斗,应认定为从犯C.所有在现场斗殴者都构成故意杀人罪D.对积极参加者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对其他参加者按聚众斗殴罪定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首要分子甲指令所有参与者和对方打斗时“下手重一点”,这里的“下手重一点”,应认为包括对被害人重伤、死亡后果所持的是直接故意心态或间接故意心态。因此,甲对被害人被重伤致死的后果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题中,甲是教唆犯,虽其没有实际参与打

24、斗,但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因此,对甲应认定为主犯,而非从犯。 选项C、D错误。按照共同犯罪的法理,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如果只是一个或一部分人实施了严重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那么只有实施该严重暴力的人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其他的人仍然定聚众斗殴罪。就本题而言,由于被害人被谁的行为重伤致死这一关键事实已无法查明,因而就实际参与打斗的人而言,无论认定谁构成故意杀人罪,都有可能被冤枉,按照疑罪从无的精神,只能认定所有参与打斗的人,对被害人的死亡都不承担刑事责任。第21题: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对接听电话的丙实施了诈骗,骗取

25、丙大量财物。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诈骗既遂B.甲本欲枪杀乙,但由于未能瞄准,将乙身旁的丙杀死。无论根据什么学说,甲的行为都成立故意杀人既遂C.事前的故意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应按犯罪既遂处理D.甲将吴某的照片交给乙,让乙杀吴,但乙误将王某当成吴某予以杀害。乙是对象错误,按照教唆犯从属于实行犯的原理,甲也是对象错误第22题:菜贩刘某将蔬菜装入袋中,放在居民小区路旁长条桌上,写明“每袋20元,请将钱放在铁盒内”。然后,刘某去3公里外的市场卖菜。小区理发店的店员经常好奇地出来看看是否有人偷菜。甲数次公开拿走蔬菜时假装往铁盒里放钱。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26、确的?A.甲乘人不备,公然拿走刘某所有的蔬菜,构成抢夺罪B.蔬菜为经常出来查看的店员占有,甲构成盗窃罪C.甲假装放钱而实际未放钱,属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D.刘某虽距现场3公里,但仍占有蔬菜,甲构成盗窃罪第23题:关于两审终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一个案件只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裁判才能生效B.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所作的裁判都是生效裁判C.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对所作的裁判不能上诉D.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就不能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A项的错误在于,一个案件经过一审之后,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和抗诉,也能生效。B项的错误在于,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所作的裁判不一定都是生效裁判,有的还需

27、要经过复核、核准才能生效。D项的错误在于,一个案件即使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已经生效,当事人也有权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例如提出申诉。第24题:下列关于刑事第二审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乙共同盗窃,一审判处甲5年有期徒刑,判处乙3年有期徒刑。甲不服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中,乙要求出庭陈述,可以准许,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B.第二审自诉案件,可以调解,也可以和解C.二审人民法院有权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及检察机关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D.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某爆炸罪死刑立即执行,王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在四个月内作出裁判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3条第2款,同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对其判决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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