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元。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年。从_年_月_日起生效。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房地产顾问合同范文2委托方(甲方):地址:受托方(乙方):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省 县 项目的营销顾问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作内容1
2、. 本合同的工作内容以项目营销顾问服务工作为准。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工作内容,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第二条:工作方式乙方提供营销策划的策略及建议,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场常驻代表到现场协助甲方组建销售队伍组建培训、管理工作及营销策略的落实执行。第三条:服务期限从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开发、销售等各阶段的相应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复印件)。2. 甲方负责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有关合法文件,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按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开具正式发票、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产权。3. 乙方常驻代表在甲方公司
3、的身份为销售经理,基本工资为:(注:以上工资为税后)。乙方常驻代表的销售佣金为总销售金额的万分之三,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签定后的次月5号前结算支付。乙方常驻代表的食宿、通讯补贴、差旅交通费用等享受甲方公司正式员工待遇支付。4. 甲方负责乙方顾问到项目地考察、协助工作时的食宿及相关的差旅费用等。5.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营销顾问文件及其它相关服务。7. 甲方总经理或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工作联系事宜。第五条:乙方义务与权利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提供相关的顾问工作。2. 乙方确定常驻甲方案场代表为建、
4、运营,制定详细的营销顾问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3.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派现场常驻代表到达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服务工作。4. 乙方常驻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但离职、婚假、产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现以上情况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5. 乙方常驻代表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6. 乙方常驻代表主持甲方项目的案场营运销售工作,并将每阶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给甲方。7.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得到营销顾问费。8. 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更换甲方派驻销售队伍工作的人员。第六条:营销顾问费及支付方式1. 营销顾问费总金额为人民币:2.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5、 元)。之后每三个月(9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营销顾问费,其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此类推至服务期满。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费用均为税后,乙方无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4. 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广告费用、推广费用、销售人员工资等与销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第七条:保密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第八条:违约责任1. 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5天未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的滞纳金,该滞纳金以延迟部分顾问费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标准计算
6、。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营销顾问费用累计到15日,则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本项目营销顾问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顾问费、乙方常驻代表工资及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常驻代表(乙方常驻代表离职、婚假、产假、病假的除外),但离职、婚假、产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换常驻代表但未按规定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的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
7、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 元整)。第九条:不可抗力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7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 双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方面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签约地人民法院予以裁决。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任何争议正在进行裁决时,除了所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
8、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一条:附件本合同中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自动终止。2.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其它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与本合同发生矛盾,以补充协议为准。房地产顾问合同范文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9、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小区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小区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第二条 顾问期限顾问期限为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6日,预计12个月。第三条 顾问工作方式(一)工作范围甲方聘请乙方就 *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提供顾问服务;乙方利用其自身的人力资源、从业经验、管理模式和工作制度等优势,为甲方及管理商提供 *小区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及日常运营等专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二)工作方式:1、顾问期内,乙
10、方派遣由物业管理资深专家组成的顾问团对 *小区进行实地考察。2、乙方指定一名物管专业人士任 *小区项目顾问经理,常驻项目现场协助甲方为 *小区提供上述工作的咨询指导服务。(三)顾问服务范围是 *小区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建章建制、指导管理、实施员工培训、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指导工作等专项工作。第四条 顾问工作内容(详见顾问方案)第五条 顾问服务目标(一)乙方参照政府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对甲方委托的 *小区提供专项顾问服务。(二)通
11、过对 *小区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设施设备选型、智能化系统配置的全面了解和系统认知,选用最符合物业需要的设备,从使用者以及管理者的角度就售后服务、投资与管理成本,提供顾问意见,同时对工程设计、设备选购等提供参与意见;以免引起设备闲置、资金浪费,维修成本提高。(三)及早发现可能影响小区使用功能和日常物业管理的某些问题,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提供相关建议书,以达到便于实施物管服务和降低物管成本的目的,也便于管理运作,亦可以帮助发展商在投资时做出更为合理的安排,通过此项服务帮助客户更好地控制投资成本及管理成本,节约资源,求得更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四)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的隐患或妨碍今后日常维修维护的问题,
12、列出遗漏工程,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同时开始组建 *小区管理机构,订制详细的物业管理培训计划并对 *小区物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一支高水准的物业管理队伍,务求令 *小区的物业使用者能享受到高素质的物业管理服务。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顾问期内,甲方可以就 *小区使用“物管顾问荆州利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文字进行对外宣传,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及经济造成损失,否则,须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负责 *小区正常物管工作之全部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2、甲方应履行政府及有关文件、公约中订定的管理条款及责任,并给予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牧业管理建议权。(二) 甲方于
13、签约后指定专人与乙方及时沟通双方工作情况(此人宜为 *小区骨干人选)。(三) 甲方应免费解决乙方长期派驻人员的食宿问题。 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图纸资料、 *小区所在地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时通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程进度、内外部的消息,以及负责与 *小区所在地外部各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四) 充分支持、并督促管理商积极配合乙方的顾问服务工作,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联系,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承担因拒绝或未及时采纳乙方各项合理建议而产生的问题及影响。(五) 保证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合同金额,同时不
14、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管理资料。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顾问方案中列明的全部工作内容,实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二) 乙方顾问团根据 *小区实际情况拟定适用的专项顾问工作方案,并根据需要提交相关顾问工作报告。(三) 乙方根据顾问工作需要随时检查管理商对顾问意见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执行偏差,有权要求其纠正。(四) 当甲方有合理正当的理由说明乙方派遣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工作或由于乙方从事变动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均须提前一周时间派遣新的项目经理跟随原项目经理熟悉 *小区情况及办理工作交接,并保证 *小区正常运作不受影响。(五)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
15、出让或转让其于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责任、权利、义务。(六) 顾问期内,积极配合甲方开发建设、认真指导管理商实施物管,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及时与其沟通、联系;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各项合理化建议,对可实施部分予以采纳。(七) 保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和合同金额;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项目资料。第八条 服务价格及付款方式(一) *小区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定金30%(即20xx0元),2、合同实施后,定金转为第一季度服务费,以后每季度平均支付顾问费。第九条 违约责任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违约方须自违
16、约行为发生之日始三十日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顾问费总额。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或甲方将 *小区转卖第三方及双方其它单方面的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它原因而致使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限期整改或解决不了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3、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顾问费用,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收费用的万分之
17、四向甲方收取滞纳金,若拖欠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乙方除收取拖欠款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取违约金。4、 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之商业秘密、管理资料或项目资料等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第十条 其它事项(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须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规定的顾问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台欲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政府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六)本合同正本共 三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安徽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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