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发包人和承包人 109发包人 1010承包人 10四、工程管理人员 1111工程师 1112项目经理(建造师) 12五、转让、分包 1313转让 1314分包 13六、施工准备工作 1315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316施工准备 14七、开工、暂时停工、工期及延误 1517开工及延期 1518暂停施工和复工 1619工期及延误 16八、材料、设备供应 1720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7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822材料设备的检验 19九、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1923工程质量和检测 1924工程试车 2025安全文明施工 2126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要求 2227工程的保护 23十、合同价款
2、、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 2428合同价款 2429工程量确认 2530工程款支付 26十一、竣工验收 2631竣工验收 26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2632违约 2633索赔 2734争议 28十三、工程质量缺陷保修 2835工程质量缺陷保修 28十四、不可抗力 2936不可抗力 29十五、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2937合同的生效、终止 2938合同的解除 3039合同份数 3040合同备案 30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31一、合同文件 31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1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313适用标准、规范 324图纸 325通知 32二、发包人和承包人 336发包人 337承包人
3、 33三、工程管理人员 358工程师 359项目经理(建造师) 35四、转让、分包 3510分包 35五、施工准备工作 3511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3512施工准备 36六、开工、暂时停工、工期及延误 3613工期及延误 36七、材料、设备供应 371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3715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3716材料设备的检验 37八、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3817工程质量和检验 3818工程试车 38九、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 3819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要求 3820合同价款 3921工程量确认 4022工程款支付 41十、工程变更 4123变更价款的确定 41十一、竣工验收和结算
4、4224竣工验收 4225竣工结算 42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4326违约 4327争议 43十三、不可抗力 4428不可抗力 44十四、保险和担保 4429工程保险 4430工程担保 45十五、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4531合同份数 45第四部分 补充条款 45附件: 46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46附表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49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某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道气客户服务分公司 承包人(全称): 某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
5、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体育新城安置小区燃气管线隐患整治工程(小型工程) 某市龙岗区龙城街道 工程规模及特征: 管线工程;资金来源: 100%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1、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2、发包人指定的其它施工内容。1 房建工程:(在口内打,并填写工程量)土石方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 桩基类别:桩径: 数量:通风空调工程 空调面积: 平方米 设计冷负荷: 冷吨主体结构工程 混凝土砌体钢结构 网架 索膜结构室外环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二次装修 幕墙:电梯工程 电梯 部 自动扶梯 部屋面及防水工程消防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 户数: 户
6、庭院管: 米建筑电气工程其他工程2 市政工程:(在内打,并填写工程量)七通一平工程 万平方米给水管道工程 米挡墙护坡工程长: 宽: 高:给排水构筑物工程软基处理工程泵站工程 平方米道路工程电信管道工程桥梁工程 座电力管道工程隧道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排水管道工程雨水管:污水管:道路改造工程排水箱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四、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币种: 人民币 合同总价(大写): 贰拾捌万柒仟贰佰; (小写): 28.72万元;项目单价:按政府审计部门标底审定价下浮5% 详见经确认的
7、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工程预算书(非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发包人和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担工程
8、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2016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发包人办公室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合同备案情况:备案机构(公章): 经办人:年 月
9、 日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解释1词语定义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 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 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1.3 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人同意外)。1.4 承包人:指本合同中指明承建本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
10、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1.5 分包人:指经发包人认可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承建本工程部分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的代表。1.7 工程师:指发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相应条款中明确。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师由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工程师担任;不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师由发包人委托的专业人士担任.1.8 项目经理(建造师):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
11、中委派的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1.9 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0 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设备。1.11 临时工程:指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1.12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具体情况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1.13 单项工程:指本工程范围内、合同约定或能单独发挥效益的某一独立工程。1.14 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
12、机械、仪器、装置。1.15 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1.16 余泥渣土运输车辆(泥头车):指承担本工程施工现场土石方、部分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运输任务且相关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1.17 发包人提供装备: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1.18 现场: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工程施工的场地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具体指定构成现场一部分的其他场所。1.19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1.20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
13、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21 合同价款: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或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议定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1.22 追加(减)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减少)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方法增加(减少)的合同价款。1.2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24 暂列金额: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金额。1.25 暂估价: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单价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26 计
14、日工: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发包人要求所完成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1.27 现场签证: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对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1.28 交接证书:指本合同中约定有单独工期的单项工程或本工程竣工后,根据本合同约定签发的证书。1.29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开始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30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31 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1.32 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
15、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数。1.33 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1.34 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计算书和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1.35 标准、规范:指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修改或补充。1.36 工程量清单:指根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列出的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1.37 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38 违约责任:
16、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3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4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4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42 法定节假日:指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的其他节假日。2标题和旁注
17、标题和旁 2.1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和旁注不视为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一部分,在解释及推定合同注 条款时,不列入考虑。3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3.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 均应是书面的,都不应被无理扣压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二、合同文件4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 4.1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组成及解 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释顺序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8、(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工程师作 4.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时,由工程师作出解释。如不同意工程师的解出解释 释时,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语言文字 5.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
19、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适用法律 5.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和法规 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 6.1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及规范 的要求。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发、承包人根据 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 6.2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相应标准
20、 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规范 要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示国外标准、规范名称,并负责提供 中文译本。7图纸图纸的提 7.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供和使用 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 整的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 将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保密要求 7.2 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保密措施费 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
21、保密义务。图纸提供 7.3 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打乱工程施工计划,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延误 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顺延延误的工期。承包人未 7.4 发包人之所以不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是因为承包人未能提交合同约定应由其提交的图提交图纸 纸或提交的图纸有误所致,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顺延工期。临时工程 7.5 当工程师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应提交临时工程的设计图纸2份,供工程师批准或备查。图纸 补充图纸 7.6 发包人或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技术资料 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8通知致承包人 8.1
22、根据本合同条款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书、通知或指令均应发送或派通知 专人送达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它地址。致发包人 8.2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承包人发给发包人或工程师的一切通知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发或工程师 包人或工程师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者发包人或工程师为此指定的其它通知 地址。拒收通知 8.3 如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知,另一方以特快专递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通知送至专 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视为送达。三、发包人和承包人9发包人发包人代 9.1 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在专用条款中明确。本合同中约定由发表 包人确认、批准、同
23、意、审批等事项均应以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签字为准。发包人如 需更换发包人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工程师和承包人。发包人 9.2 发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务 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标准、规范、图 纸、材料、设备、装备及其它物品。发包人工 9.3 发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 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工作遗留的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到施工场地内,保证施工期间
24、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以及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批件;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组织现场交验并移交给承包人;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 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 (9)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委 9.4 发包人可将9.3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具体委托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托 定,
25、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 9.5发包人未完成9.3款约定的各项工作,且未委托承包人办理,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顺延延误的工期。完成约定工作 10承包人承包人义 10.1承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承包人应负责做好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精务 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工程及其在缺陷保修期内对缺陷的修复。为此,承包人应提 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人工、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往返工地的交通以及合同订 明或合理地推断为进行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种事物。承包人工 10.2承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完成以下工作:作 (1)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
26、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发包人委 托的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发包人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 (3)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 由此发生的费用; (4)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工程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在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以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 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 保护措施,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费用;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 的保护工作; (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洁施工现场,承担因 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未 10.3承包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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