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GB 8624于1988年首次发布,其后参照西徳标准DIX 4102-1: 1981建 筑材料和构件的火灾特性第一部分:建筑材料分级的要求和试验,对其进行 修订,发布了修订版GB 86241997。该标准在实施的十多年中,作为我国建 筑材料及建筑物内部使用的部分特定用途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的准则,对进行材 料防火性能评价、指导防火安全设计、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执行防火设计规范 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随着欧盟的成立,2002年欧盟标准委员会(EO制定并颁布了欧盟统一的 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标准,即EN 13501-1:用对火反应试验数据的分级,以此统一了建筑制品对火反应燃烧 性能分
2、级的程序。该标准实施后,欧盟成员国原各自的材料分级标准(包括 DIN 4102-1)同时废止。也就是说现行的GB 8624-1997标准依据的国外标准 已不复存在。EN 13501是一个系列标准,它的第二、三、四部分是通过耐火试 验确定分级的方法,笫五部分是关于外部火焰屋顶试验确定分级的方法。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对燃烧特性的 内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 量、燃烧烟密度以及燃烧产物毒性等参数。而EN 13501-1的分级体系正是积 极地考虑了上述特性参数,因而更科学。同时EN 13501-1规定了一些试验方 法既考虑了实际的
3、火灾场景,乂考虑了材料的最终用途,因而更有实际代表 性。基于上述原因,参照E 13501-1对GB 86241997作全面修订是非常必要 的。山于参照E 13501-1:2002对GB 8624-1997进行的修订将对我国燃烧性能 分级体系进行根本性改变,对新体系的认识、熟悉还需要一定的过程;而GB 8624作为基础标准被诸多规范和标准引用,这些规范和标准的修订都需要一定 的时间,为了有利于新体系的实施,不至于影响产品的研究、生产和监督,适 当延长新旧标准过渡期是有必要的。1范围本标准提出了所有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分级程序。所考虑的建筑制品是其最终应用形态。本标准适用于两类建筑制品(具体内
4、容将在标准中分别介绍):铺地材料;除铺地材料以外的建筑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 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 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合于本标准。GB/T 5464建筑制品燃烧性能试验一不燃性试验(idt ISO 1182)GB/T 5907.2消防安全词汇第二部分:火灾试验术语(mod ISO 13943)GB/T 8626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GB/T 11785铺地材料燃烧性能测定-辐射热源法(idt
5、ISO 9239-1)GB/T 14402建筑材料燃烧热值试验方法(neq ISO 1716)GB/T XXXX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SBI) (idt EN 13823)EN 13238规定建筑制品燃烧性能试验一状态调节程序和选取基材的一般3术语、定义和符号3. 1术语与定义GB/T 5907. 2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1建筑制品 product要求给出包括安装、构造、组成等相关信息的建筑材料、构件或其组件。3. 1. 2建筑材料 material单一物质或若干物质均匀散布的混合物,例如金属、石材、木材、混凝土、含均匀散布胶合剂或聚合物的矿物棉
6、等。3. 1. 3匀质制品 homogeneous product山单一材料组成的制品或整个制品内部具有均匀的密度和组份。3. 1.4非匀质制品 non-homogeneous product不满足匀质制品定义的制品。III一种或多种主要和/或次要组份组成。3. 1. 5主要组份 substantial component构成非匀质制品一个显著部分的材料,单层面密度$1. 0 kg/m2或厚度Ml. Omm的一层材料可视作主要组份。3. 1. 6次要组份 non-substantial component未构成非匀质制品的一个显著部分,单层面密度1. 0 kg/m2且单层厚度 tf、PCS、P
7、CI、FIGRAO. 2MJ FIGRAO. 4MJ、THR600s、SMOGRA、TSP600s、CHF),燃烧性能等级是按照相关 的试验方法且根据该参数该组结果的平均值来确定,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a) 用最少量的试验计算一组连续参数结果的平均值(m)。b) 如果的值在某一预期的燃烧性能等级范围内,则用于分级的参数 值m就是oc) 如果nf的值不在某一预期的燃烧性能等级范围内,则可再进行两次 附加试验。d) 如果进行了两次附加试验,则这两次试验的各参数结果应加入最少量 试验得出的该组结果中。然后除去每组参数的极端值(最大值和最小值),再用剩余的每组参数值计算出 用于分级的m值。7.4对于合格
8、性参数LFS、FS、燃烧滴落物/微粒和产烟毒性,燃烧性能 等级的确定是根据按相关试验方法得出的该组参数结果是否存在“不合格”。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a) 如果该组参数结果没有“不合格”,则结果“合格”用于分级。如果该组参数结果包含有一个以上“不合格”,则结果“不合格”用于分 级。如果该组参数结果只有一个“不合格”,则可进行两次附加试验。b) 如果未进行这两次试验,“不合格”结果将用于分级。如果进行了两次附加试验,而且乂岀现一个“不合格”结果,则结果“不 合格”用于分级。如果没有不合格”结果,则结果“合格”用于分级。7.5只有在7.3.c、7.3.d、7. 4. a和7. 4. b规定的条件下才增加这两次附 加试验。用于制品的分级试验次数等于试验方法规定的最少试验次数加2。8建筑制品(除铺地材料以外)的试验(见表1)8.1 E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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