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药品流通统计报表制度商 务 部2013年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基层年报表和基层定期报表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4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
2、销售、库存情况6典型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情况 7典型药品批发企业经营情况 8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9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1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国家基本药物经营情况12(二)综合年报表和综合定期报表典型企业以外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13药品流通业基本情况14四、附录(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15(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16(三)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17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发展政策和进行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要求,特制定
3、本统计报表制度。(二)本制度由商务部制定,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本制度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落实,并接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三)本制度数据来源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典型企业。基层报表统计对象为典型企业,典型企业的选取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并经商务部同意,所有被选定的企业纳入商务部定点统计药品流通典型企业之列。综合报表8统计对象为非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综合报表9统计对象为全部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四)为提高统计工作效率,降低统计数据的差错率,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报表实行网上直接报送。 (五)本统计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
4、表。年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定期报表为季报,季报报送时间为季后第1个月5日至20日。其中,“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YPLT -2 表)、“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主要经济指标”(YPLT -6表)、“典型企业以外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YPLT -8 表)年报和季报采用同一表式。(六)对外公开发布和提供行业统计资料,应确保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七)本统计报表制度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统一布置。 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 报 范 围报
5、送 单 位报送日期及方式页码 (一)基层年报表和基层定期报表YPLT-1 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年报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企业直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网上直报4YPLT-2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 年报季报同上同上年报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网上直报;季报季后第1个月5日至20日网上直报6YPLT-3典型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情况年报典型药品零售业法人企业同上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网上直报7YPLT-4典型药品批发企业经营情况同上典型药品批发业法人企业同上同上8YPLT-5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6、同上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连锁总店(总部)同上同上9YPLT-6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报季报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同上年报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网上直报;季报季后第1个月5日至20日网上直报11YPLT-7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国家基本药物经营情况年报同上同上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网上直报12(二)综合年报表和综合定期报表YPLT-8典型企业以外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年报季报辖区内除直报企业外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年报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网上直报;季报季后第1个月5日至20日网上直报13YPLT-9药品流通业基本情况年报辖区内全
7、部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同上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网上直报14三、调查表式(一)基层年报表和基层定期报表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号:YPLT-1表制定机关:商务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 5号有效期至:2014年12月 年指标名称代码单位类别00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组织机构代码曾 用 代 码01单位名称曾 用 名02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03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行政区划代码04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门牌号 联系方式05区 号电话号码分 机 号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网 址 行业类别06515 医药
8、及医疗器材批发业 52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业 i.连锁企业 ii.单体药店 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i. B2B 年销售总额_千元ii. B2C 年销售总额_千元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确认文件的专业医药物流企业 具有第三方医药物流资质的批发企业承担国家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配送任务的典型药品批发企业开展物流延伸服务的企业 涉及医院_(家)承接药房托管的企业 _(家)医院(二级以上含二级)_(家)基层医疗机构(二级以下)承接医院药库外设的企业 _(家)医院(二级以上含二级)_(家)基层医疗机构(二级以下)药店承担社区医疗机构药房功能试点_(家) 社区医疗机构设立
9、在保税区的药品批发企业_(个)仓库、总面积_平方米登记注册和批准情况 07机关级别:1国家, 2省, 3地(市), 4县(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机级别登 记 注 册 号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8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登记注册类型08100内资 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40联营企业150有限责任公司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 170私营企业 190其他企业 200港澳台商投资 300外商投资 控股情况091国有绝对控股 2国有相对控股 9其他 隶属关系1010中央 20省(自治区、直辖市) 40地(区、市、州、盟) 50县(区、市、
10、旗) 61街道 62镇 90其他 开业(成立)时间11年月营业状态121营业 2停业(歇业) 3筹建 4当年关闭 5当年破产 9 其他 业务经营范围131. 批发业法人单位 个2. 零售业法人单位 个3. 工业法人单位 个4. 房地产业法人单位 个5. 其他法人单位 个14 从业人员数指标名称代码总 (人)甲乙百万十万万千百十个 年末从业人员合计01其中:物流从业人数 02电子商务从业人数03一、从业人员按学历分-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04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053.具有大专学历人员064.具有大专以下学历人员07二 从业人员按专业技术职称分-1.具高级技术称人员8 其中:高级经济师
11、09 高级工程师10 主任药师11 副主任药师 122.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33.药学技术人员14其中: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154.物流师资格人员16企业集团情况15本企业是:1非集团企业2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3成员企业 如选择2,请填写所有下一级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名称- _如选择3,请填写上一级母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及名称 - _请填写所有下一级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名称- _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审表人:审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 本表为年报,由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填报。2. 表内关系:从业人数行关系:01=04+05+0
12、6+07,0102+03。 3. 报送时间为每年3月10日至3月底,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 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表 号:YPLT -2 表制定机关:商务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 5号有效期至:2014年12月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年 1 季度(含增值税)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商品购进总额商品销售总额年末/季末库存总额合计从生产者购进从批发零售贸易业购进直接进口合计对批发的销售对医疗终端的销售对零售终端的销售对居民的零售小计对省内批发的销售对省外批发的销售直接出口小计对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销售对一级及以下医院的销售小计 售给单体药店售给连锁药店甲
13、乙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各类合计千元01药品类千元02医疗器材类千元03化学试剂类千元04玻璃仪器类千元05中药材类千元06中成药类千元07其他类千元08补充资料: 药品,医疗器材,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中药材,中成药六大类销售中:(1)共售给县级以下批发零售企业 千元;(2)共售给城市社区医疗单位 千元;(3)共售给农村医疗单位 千元;(4)药品直调金额_千元;(5)经营品规数_个。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 本表为季报和年报,由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填报。 2. 主要逻辑审核关系:行关系:12+3
14、+4,56+10+13+16,67+8+9,1011+12,1314+15;列关系:01=02+03+04+05+06+07+08;六大类合计12补充资料(2)+(3)。3. 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季报报送时间为季后第1个月5日至20日,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 典型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情况 表 号:YPLT- 3表制定机关:商务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 5号有效期至:2014年12 月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年(含增值税)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合计直营店本期上年同期(新增直报企业填写)本期上年同期(新增直报企业填写)甲乙丙1234门店总数个01其中:医保定点
15、药房门店数个02营业面积平方米03销售总额千元04其中:凭医院处方的销售额千元05非处方药销售额千元06非药品销售额千元07 其中:保健食品销售额千元08 医疗器材销售额千元09 化妆品销售额千元10 其他销售额千元11年收到处方数张12其中:收到医院处方数张1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 本表为年报,由典型药品零售连锁法人企业总公司(总店)或典型药品零售单体药店填报。2. 本表主要审核关系:行关系:0102,0406+07,07=08+09+10+11,1213;列关系:13,24。3. 连锁总店或核心店作为一个直营店统计。4.
16、 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典型药品批发企业经营情况表 号:YPLT-4 表制定机关:商务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 5号有效期至:2014年12月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年 (含增值税)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期上年同期(新增直报企业填写)甲乙丙12一、药品批发企业商品配送总额千元01其中:自主配送中心配送金额千元02 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金额千元03二、药品批发企业物流费用千元04 其中:自主配送物流费用千元05 委托配送物流费用千元06三、药品批发企业物流建设情况自有配送中心数量个07自有配送中心仓储面积平方米08自有配送车辆数辆09四
17、、药品批发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在用计算机数量台10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千元11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 本表为年报,由典型药品批发业法人企业填报。2. 表内关系:01=02+03,04=05+06。3. 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表 号:YPLT-5 表制定机关:商务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5号有效期至:2013年12月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年 计量单位:个地区代码门店总数直营店数加盟店数配送中心数 自有甲乙12345全国合计北京
18、 天津河北 其中:石家庄山西 其中:太原内蒙 其中:呼和浩特辽宁 其中:沈阳 大连吉林 其中:长春黑龙江 其中:哈尔滨上海江苏 其中:南京浙江 其中:杭州 宁波安徽 其中:合肥福建 其中:福州 厦门江西 其中:南昌山东 其中:济南 青岛河南 其中:郑州湖北 其中:武汉湖南 其中:长沙广东 其中:广州 深圳地区代码门店总数直营店数加盟店数配送中心数 自有甲乙12345广西 其中:南宁 海南 其中:海口四川 其中:成都重庆贵州 其中:贵阳云南 其中:昆明西藏 其中:拉萨陕西 其中:西安甘肃 其中:兰州青海 其中:西宁宁夏 其中:银川新疆 其中:乌鲁木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港澳台及国外 单位负责人:统计
19、负责人: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 本表为年报,由典型药品批发和连锁零售业法人企业总公司或总店填报。 2. 本表主要审核关系:行关系:全国合计=各省之和+港澳台及国外,各省其中各地市之和;列关系:1=2+3,45。 3. 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10日至3月底,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号:YPLT-6 表制定机关:商务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5号有效期至:2014年12月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年1 季度 (不含增值税)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季上年同期(新增直报企业填写)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季上年同期(新增直报企业填写)甲乙丙12甲乙丙12营业收入千元01商誉千元16其中:主营业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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