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主要职能我单位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基本建设、维修养护,市直机关办公的水电暖的供应及费用核算收取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和遗属的工资、医疗费等费用的发放及走访工作,负责制定、规划编制本机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
2、务用车配备、更新和处置,核定机关特种专业用车;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调研接待用车的统一管理和服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平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单位:万元2016年度平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收入总计2886.0万元,支出总计2886.0 万元。与20
3、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0.0万元,增长33.86%。(二)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度本年收入2874.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本年支出24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4万元,占30.25 %;项目支出1691.4万元,占69.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88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74.1万元,占99.6%;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0万元,占0.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88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4.4万元,占84.0%;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
4、结余461.2万元,占16.0%。(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268.8万元,增长12.5%。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94.6万元,支出决算为24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款做“年末结转和结余”处理。(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33.4万元,包括
5、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人员经费5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2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平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
6、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各项财经规定,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单位财政拨款
7、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接待,主要用于接待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共机构节能及公车改革工作小组的调研,共计接待3批次,25人次。二、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8万元,比2015年增长62.0万元,增加40.3%,原因为我单位统管市直机关物业费,2016年增加物业统管范围。(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160.3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
8、73.3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00%。(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公务用车 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我单位已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016年我单位统管的市直单位取暖费、水电费、维修费、物业费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
9、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10、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四、“
11、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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