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双方确认,本合同、xx选购 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选购 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2 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要求,必需经xxxx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xxxx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状况,双方仍应根据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其次条本框架合同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
2、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选购 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第三条 xx选购 条件3.1 双方进一步承认,在xxxx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具体探讨供应商将供应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详细问题在xx选购 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样。3.2 对xx选购 条件达成一样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xx选购 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依据实际状况的改变而时常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需有双方签字确认。第四条订单4.1 除本合同以及xx选购 条件外,xxxx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详细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其次章 选购 和供货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5.1 通常状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
3、易之前,供应商与xxxx公司协商并在xxxx公司登记其将向xxxx公司供应的货物或/和服务。5.2 通常状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xxxx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xx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5.3 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xxxx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第六条订货和接受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详细交易中,应由xxxx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选购 货物或要求服务。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刚好以书面形式通知xx)后即视为有效订单。6.3
4、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xxxx公司根据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根据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根据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xx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6.6 xxxx公司有权依据每一详细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xxx
5、x公司发出的每一详细交易实际选购 的订单进行供货。第七条不中断供应7.1 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依据前三个月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刚好、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xxxx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xxxx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xx有权自应付款项中干脆予
6、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状况。第八条价格8.1 xxxx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向xxxx公司提出,并经xxxx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
7、供应商必需保证满意对xx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削减。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需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xx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xxxx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xxxx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担当赔偿责任。xxxx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干脆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8.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最终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
8、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8.3 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8.5 供应商必需承诺其向xxxx公司供应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xx价格)为xx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xxxx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觉,供应商赐予的xx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xxxx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选购 的货物或/和服务供
9、应商根据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需无条件执行。对于xxxx公司供应商已经选购 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xxxx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第九条包装9.1 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xxxx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假如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根据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爱护。9.2 供应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供应的货物包装上精确加注全部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第十条送货.1 供应商应根据其已接受订单和xx选购 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输货物。.3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xxxx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打算。.4 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5 假如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担当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
11、此多支出的费用。.6 假如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务,供应商应马上将此事务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xxxx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xxxx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说明为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
12、能被说明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xxxx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9 供应商不得凭借xxxx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依据上述第.8条的签收向xxxx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2 假如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
13、部分的货物。.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4 假如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8条的规定担当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5 供应商供应服务的,同本条。第十二条验收.1 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假如发觉不相符货物,则xxxx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确定:.2.1 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假如货物严峻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状况下
14、,供应商应向xxxx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xxxx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担当赔偿,xxxx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干脆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2.2 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订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状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订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
15、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供应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状况的说明。.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xxxx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觉或全部发觉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肯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托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xxxx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担当违约责任。.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
16、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xxxx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xxx或一般xxx。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xxx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7 除上述规定外,如xxxx公司发觉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藏性缺陷则应刚好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刚好订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xxxx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担当违约责任。第十三条退货.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状况,xxxx公司应将上述状况马上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xxxx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xxxx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
17、,且费用由供应商担当,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第十四条货损风险.1 除本合同第.2及.3条、.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xxxx公司。.2 假如货物实行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状况提出异议转移至xxxx公司。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全部权的转移.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xxxx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6条向xxxx公司出具的xxx复
18、印件后,按xx选购 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支配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全部权,应在按上述第.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xxxx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状况下,相关货物的全部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xxxx公司。.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说明为xxxx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4 供应商同意,xxxx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全部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全部权未转
19、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 xxxx公司应得利益后,在xxxx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状况下,该利益和恳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全部;在xxxx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xxxx公司全部。.5 付款折扣.5.1定价实惠。货物选购 价格一般应以xx选购 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xxxx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像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实惠,则供应商赐予xxxx公司的价格条件应马上将低至同等水平。在xxxx公司起先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
20、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xxxx公司通知为准。.5.2 现金折扣。如xxxx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依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xxx金额进行计算。.5.3 销量折扣。依据xxxx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赐予xxxx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依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5.4 嘉奖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xxxx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稍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xxxx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xxxx公司供应嘉奖和补偿。详细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xxxx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
21、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担当赔偿。xxxx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工程选购 合同_年_月_日工程选购 合同甲方(供方)中山市莎丽卫浴设备有限公司乙方(需方):哈尔滨亿奥卫浴商行孙广仁(法人代表)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注: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2、以上价格不含税,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二、质量检验: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意易碎物品的运输、搬
22、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起先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天内货到达上海3.交货地点:上海五、产品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托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六、对产品提出异议
23、的时间和方法: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觉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赐予书面说明,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假如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全部安装的产品合格!七、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担当因此所造成的损失;2.乙方未能刚好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担当逾期的全部损失;3.乙方未能刚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担当因此所造成的
24、损失;九、其他条件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2.本合同双方签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地址地址:日期日期工程选购 合同范本甲(以下简称方):乙(水泥厂):经双方协定一样,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价金总额(大写
25、)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伴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五、甲乙双方必需按如下期限提(供)货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年 月 日前提&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六、付款方法和期限: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2、实行先
26、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年 月 日前电汇&元;元。3、实行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方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七、违约责任: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担当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3、担当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3、担当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八、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 方: 乙 方:地 址: 地 址:代 表 人: 代 表 人:经 办 人: 经 办 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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