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指党和政府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学前教育任务,实现学前教育培养目标而作出的兼具战略性、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是党和政府为实施和发展学前教育事业而制定的行动准则。基本常识:让学生知道学前教育政策的基本表现形式,能够简单的区分政策与法规之间的差别,正确判断法规与政策。 基本技能:分组分析讨论与角色扮演相结合教学地点:教学内容:一、学前教育政策的含义与特征什么是学前教育?对从出生到学龄前儿童实施的教育什么是学前教育机构?(早教机构、幼儿园) 二、学前教育政策的含义与特征政策的含义:党和政府为完成任务,实现目标作出的规定,是行动准则。(如:决定、纲要、计划、意见等)政策的特征:目的性、系统性、
2、灵活性三、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关系法规的含义: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为调整国家和公民行使权力的教育活动中各关系的法律规范。法、条例、规程、办法等)法规的特征:规范性、强制性、稳定性、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作业布置:1、思考与练习简述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第一章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览8课时1、了解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形成与发展历史以及各个历史阶段的特点;2、掌握我国重要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内容。掌握我国重要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内容。教学三基本: 基本理论: 湖北幼稚园(湖北武昌蒙养院)第一个学前教育机构,标志中国公共学前教育机构开始建立。1922年,国民政府以“大总统令”
3、公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又称壬戌学制),是中国近代最稳定的学制系统。 基本常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年)通过学习,了解我国重要的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能应用简单的法律法规知识解决现实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案例分析法、讨论法、辩论法第一节 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沿革1979年 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1980年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草案)1981年 幼儿园教育刚要(试行草案)1983年 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1986年 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
4、意见1987年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1987年 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1988年 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额定(试行)1989年 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1989年 幼儿园管理条例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意见199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01年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7年 关于加强农村中小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我国学前教育方针和重要政策、法规一、我国学前教育方针1、1979年“两条腿走路”方针
5、2、1982年“三个面向”方针3、2003年“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发展格局”二、我国重要的学前教育政策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年)三、我国的学前教育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规程1、简述幼儿园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第二章 学前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职责 1、了解政府的教育职责; 2、 掌握政府的学前教育职责的具体内容。掌握政府的学前教育职责的具体内容基本理论: 什么是政府的教育管理职能,什么是学前教育职
6、责?本章主要涉及政府职责问题,需要学生明白在学前教育的发展中政府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基本技能:能结合当前学前教育的相关热点问题深化对政府教育职责的认识。讲析法、案例法第一节 政府职能与教育管理职责一、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一)提供公共制度(二)提供公共政策(三)提供公共产品(四)实施具体的公共服务行为二、教育管理职责是我国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我国政府履行教育责任的必要性1.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政府必须承担教育责任2.教育的自身特性决定了政府必须承担教育责任(二)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责1.完善教育法制2.制定和落实教育政策3.保障教育投入4.实施教育行政管理和监督三、政府教育职责的主要
7、特点1.法定性2.执行性3.适应性4.层次性第二节 政府的学前教育职责一、政府的学前教育职责的基本内容(一)完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合理规划学前教育的发展(二)落实教育政策法规,确保学前投入(三)加强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四)改善学前教育环境,完善教育体制二、当前政府学前教育的主要职责(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中央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宏观调控(二)加强政府各职能部分的职责与分工协作(三)保障对学前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四)切实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水平与工资待遇(五)关注弱势儿童群体,促进教育公平(六)建立监督、评估机制、保证学前教育质量案例:窒息死亡2006年8月26日,
8、湖南省湘潭市某幼儿园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一名年仅两岁零七个月的幼儿在被园车接入园内后,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竟被遗留在车内长达五个多小时,最后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张辉霞身为幼儿园园长,谭雨(刘安平身为幼儿园员三,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死亡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依法子以惩处。由于三人积极赔偿的行为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三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2007年4月,岳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幼儿园园长张辉霞、幼儿园教师谭雨、司机刘安平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十个月,并分别缓刑;三被告共同赔
9、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95000元。1.简述政府的学前教育职责的基本内容2.试述当前我国政府学前教育的主要职责 第三章 学前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职责与办园体制1、了解我国的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2、理解我国的办园体制。 理解我国的办园体制学前教育的政府责任什么是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我们国家的办园体制是什么?主要涉及行政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问题,结合当前学前教育的相关热点问题,深化对办园体制改革的认识。联系实际,认真思考如火如荼完善学前教育的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课堂讲析法、案例法、表演法第一节 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教育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
10、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二、教育部门主管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第二节 学前教育办园体制一、我国学前教育现行的办园体制(一)办园体制的含义:是指根据国家教育法律和学前教育基本政策,不同办园主体所构成的有机统一的学前教育机构举办体系。(二)变革中的办园体制二、办园体制改革中的主要问题(一)强化政府提供学前教育的主要责任(二)以公立学前教育机构为主导力量促进学前教育普及和公平(三)建立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举办和发展公立学前教育的责任共担制定(四)建立财政优先、重点发展公立学前教育的保障机制(五)着重建设公办幼儿教师队伍以确保公立学前教育有质量的普及(六)引导并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向多元化和公益性方向发展作
11、业布置:1.简述我国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2.简述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3.试述办园体制改革中应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第四章 学前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 1、了解学前教育机构法律地位的含义与特点;2、掌握学前教育机构的权利类型与含义;3、掌握学前教育机构的义务类型与含义;4、能有效运用法律规定维护、保护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掌握学前教育机构的权利类型与含义能有效运用法律规定维护、保护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学前教育机构法律地位、学前教育机构的权利、学前教育机构的义务;知道本章涉及的较多法律规定,能简单了解;结合有关案例了解法律法规,认识如何维护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
12、析法 第一节 学前教育机构法律地位概述一、学前教育机构法律地位含义:指其作为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法律主体在各种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位置,主要体现为法律上的权力与义务。(一)学前教育机构法律地位的实质是其法律主体资格(二)学前教育机构法律地位体现其任务、条件和特点(三)学前教育机构法律地位基于法律规定二、学前教育机构法律地位的特点学前教育机构是对幼儿实施保育、教育的社会组织,由于宗旨和性质不同,其法律地位具有公共性,公益性即非营利性,地位多重性。三、学前教育机构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一)学前教育机构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性质(二)学前教育机构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特征第二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权利
13、学前教育机构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招收新生权,组织实施保育教育活动权,自主管理权,学籍管理权,人事聘任权,排除非法干涉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第三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义务 学前教育机构的义务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保育教育标准,保障保育教育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接受监督,其他义务。1.简述学前教育机构的主要义务。2.试述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权利。第五章 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与运行1、了解政府主管部门对不同类型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与监督;2、学前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3、学前教育机构的运行机制。4、熟悉学前教
14、育机构经费的来源渠道;5、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教育机构优惠的规定;6、掌握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与审批程序。熟悉学前教育机构经费的来源渠道;掌握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与审批程序。学前教育机构的运行机制。举办资质、程序、运行机制、管理、监督了解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和审批,以及经费的来源。结合有关案例理解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与审批程序。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 、实地参观第一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资质与程序哪些单位或个人可以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举办者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需要通过哪些审批程序?这些问题无疑涉及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资质与程序问题。案例:幼儿园注册管理执行条例某市某区街道办
15、事处筹办红光幼儿园,未经等级注册,便招收了45名幼儿。区教育局在处理此事中认为,兴办幼儿园对于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打好基础是十分必要的。然而,经调查,红光幼儿园未经等级注册就招生,违反了有关法律,故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第二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运行机制学前教育机构各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要真正实现,必须建立一套协调、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运行机制是指在人类社会有规律的运动中,影响这种运动的各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及其运行方式。第三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与监督一、政府主管部门对不同类型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一)
16、关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二)关于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三)关于企事业单位学期教育机构二、学前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一)园长负责制(二)学前教育机构职工参与民主管理1、简述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优惠规定。2、简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与监督的范围和方式。3、试述我国学前教育机构运行机制中的相关法律规定。第六章 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与教育职责1、了解学前教育机构保教结合原则的意义;2、了解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基本内容。3、掌握学前教育机构保育工作的基本要求;4、掌握学前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原则及基本要求,在学前教育活动中能自觉贯彻和遵循这些原则与要求。了解幼儿园教
17、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基本内容。掌握学前教育机构保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学前教育机构职责、保育、教育了解学前教育机构的职责,知道学前教育的主要是教育与保育相结合,保重有教,教中有保,保教结合,保教并重。结合学前教育机构实际的保育及教育工作,深化对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的认识。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第一节 学前教育机构保育和教育相结合原则保育和教育是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心工作。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学前教育机构的重要原则,是学前教育活动必须遵循的一个知道思想。一、实行保教结合的原则和意义二、学前教育机构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三、实施保教结合原则应注意的问题第二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工作学前教育机构
18、的保育工作指的是成人为幼儿提供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环境和物质条件,并给予精心的照顾和培养,以帮助幼儿获得良好的发育,逐渐增进其独立生活的能力的有关活动。一、保育工作的意义二、保育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学前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原则是:诸育互相渗透、有机结合原则,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原则,面向全体、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发挥各种教育部手段交互作用原则吧,幼儿活动主体性原则,游戏为主、寓教于活动的原则。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共分为四个部分,即总则、教育内容与要求、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1.简述学前教育机构的任务是什么?2.简述学前教育机构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什么?3.简述学前教
19、育机构保育和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七章 学前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1、了解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类型;2、了解学前教育机构园长的职责;3、了解学前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的职责;4、掌握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掌握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了解学前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的职责;园长、教师、其他工作人员、职责、权利、义务了解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职责,知道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依法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对学前教育机构实际岗位的了解,思考如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第一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园长学前教育机构的园长是学前教育机构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全面工作。第二节 学
20、前教育机构的教师幼儿教师是履行学前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幼儿教师地位的本质特征,也是幼儿教师概念的内涵。中国公民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幼儿教师和学前教育机构通过聘任制度确立一种法律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聘任关系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三节 学前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学前教育机构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1.简述学前教育机构园长的职责。2.简述园长和学前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区别
21、。3.试述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八章 学前教育中法律责任1、了解法律责任的含义;2、了解与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幼儿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内容与方式3、掌握学前教育机构常见事故处理的有关法律规则;4、能有效运用法律救济制度保护学前教育机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掌握学前教育机构常见事故处理的有关法律规则;能有效运用法律救济制度保护学前教育机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法律责任、法律救济、事故类型了解学前教育中的法律。知道应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知道常见事故处理的有关法律规则。结合有关案例理解和运用法律救济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一节 与学前教育机构
22、相关的法律责任一、教育行政管理中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法律责任。(二)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法律责任(三)违反国家国家规定向学前教育机构收费和乱摊派的法律责任二、扰乱教秩序,破坏、侵占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的法律责任三、学前教育机构在教育管理中的法律责任四、与学前教育机构有关的其他法律责任第二节 与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相关的法律责任一、侮辱、殴打教师的法律责任二、打击报复教师的法律责任三、拖欠教师工资的法律责任四、教师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第三节 与幼儿的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责任一、与幼儿相关的法律责任的主要类型二、学前教育机构典型事故类型孩子受伤,谁知过?一天下午,某幼儿园幼儿在活动结束后由教师带着上厕所,准备离园。幼儿高甲跑进厕所,见幼儿金乙正在小便,便一把将金乙推开,金乙没站住,摔倒在厕所的墙角。幼儿教师赶忙把金乙扶起,并对高甲进行批评。金乙当时感到右腿很痛,待其父母把他接回家后右腿痛得更加厉害,并鼓起一个大包。金乙的父亲连夜将其送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右腿骨折。金乙住院16天,共花去医疗费八百多元,金乙的父母因照顾金乙而务工,减少收入1600元。谁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1.简述学前教育机构典型事故类型。2.简述学前教育机构教师违反教师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情况。3.试述学前教育机构在幼儿伤害事故中的责任承担方式。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