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汇 签A-0 管理代表F-1 人事课B-0 营销部F-2 总务课C-0 资材部F-3 安全课C-1 生管课G-0 生产部C-2 采购课G-1 注塑课C-3 仓储课G-2 二次加工课C-4 采购工程课G-3 加工课D-0 品保部H-0 信息部E-0 工程部I-0 财务部F-0 管理部J-0 进出口部 页次 页版本1/6 A12/6 A13/6 A14/6 A15/6 A16/6 A1核 准管理处部门主管制 定部 门罗良琴人事课【管制文件严禁自行影印, 如需影印请洽文管中心】2 OF 6修订页2003.03.14修 订 记 录修订日期修订版次修 订 内 容修订原因变更单号新版发行/3 OF 6本
2、文1. 目的:为使公司离辞作业有所依循,工作不受影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范围:全公司陆籍员工 3. 朮语3.1解雇:员工因工作不适任而与公司终止雇用关系。 3.2开除:员工因严重违反厂规或法令、法规,被公司给予除名。 3.3自动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三次者,公司给予除名。 4. 职责 4.1人事4.1.1离职手续之办理4.1.2离职原因整理与调查4.1.3离职薪资之核算 4.2各部门 4.2.1离职单之填写与呈核 4.2.2离职面谈与核定 4.2.3离职工作交接 5. 流程图:见第5页 6. 程序: 6.1离职申请单之呈核6.1.1解 雇6.1.1.1员工在职期
3、间(或试用期间)因工作能力或其它自身条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时,公司得以解雇。解雇人员时由部门填写离职申请单并书明理由,呈权责主管签核后交人事办理离职手续。6.1.1.2解雇课级以下人员须签至处级主管,课级(含)以上人员须签至公司最高主管。6.1.1.3解雇之人员依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资,于当天办妥各项交接手续后当日离厂。6.1.2开 除6 .1.2.1员工严重触犯厂规或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公司得以开除。开除之人员由部门填4OF 6 写离职申请单并书明理由,呈权责主管签核后交人事办理离职手续。 6.1.2.2开除之课级以下人员需签至处级主管,课级(含)以上人员签至公司最高主管。6.1.2.3开除之
4、人员扣除当月之薪资,于当天办妥各项交接手续后立即离厂,情节严重有触犯法规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6.1.3自动离职6.1.3.1员工在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或离职未经批准情形下擅自离厂,或有公司规定之自离情形者,视为自动离职。6.1.3.2但自动离职人员若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时,公司得以依法追究其责任。6.1.3.3自动离职人员经与部门确认后,人事即予以除名,不核计任何薪资。6.1.4辞 职6.1.4.1因故不能继续为公司服务而申请辞职者,需填写离职申请单呈权责主管签核。6.1.4.2文员级(含)以上人员申请离职须提前一个月,文员级以下人员申请离职须提前十四天。若辞工者未能按规定日期提出申请即要求离职,
5、需按比例扣除薪资。6.1.4.3不叙等人员辞职须签至部门理级主管,文员级(含)以上、课级以下人员辞职须签至处级主管,课级(含)以上人员辞职须签至公司最高主管。 6.2 离职手续之办理6.2.1被批准辞职后,必须到相关部门交回所有领用物品,如:厂证、工作服、工具、文具、宿舍事务用品等。并且在离职申请单上有相关交接人员的签字确认,对于物品若有损失或遗失,则要照价赔偿。6.2.2辞职人员离职薪资于每周三、六结算,辞职人员须于离职下午当日04:00以前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将离职单交给人事,以利薪资结算。6.2.3辞职人员的薪资结于离职手续完毕后,次月20日转至个人账户,辞职人员办完手续后当天下午5:00必
6、须离厂,不得再到宿舍逗留。6.3停薪留职6.3.1停薪留职之申请仅限副课长级(含)以上且到职满一年以上之人员,其它人员不得申请。6.3.2申请停薪留职须以员工异动报告表提请其直属主管,并经总经理核准方可办理。6.3.3申请停薪留职者应提供具体事由,并由主管人员详加审查,停薪留职的期限如无特殊规5 OF 6定,以半年为限。6.3.4停薪留职者在停薪留职其间停发一切薪资,且年资不予计算。6.3.5停薪留职人员,依离职手续办理离厂事宜。6.3.6员工在停薪留职其间,未经批准擅就他职者视同自动离职办理。6.4复 职6.4.1停薪留职申请复职填写填写人员复职申请单依以下规定办理:6.4.1.1因特殊需要
7、申请停薪留职者,应于期满日前申请复职,逾期未申请复职者,自停薪留职日起视同辞职。6.4.1.2因病停薪留职者,应于期满日前检具伤病痊愈证明书,申请复职;逾期仍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自停薪留职日起视同辞职。因案停薪留职,经侦查判决无罪或不起诉处分者,应于7日内申请复职,逾期未申请复职者,视同自动离职处理;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予以解雇或开除。6.4.1.3停薪留职人员申请复职时,若因公司人员编制无法安排原职者,公司可安排转任他职或办理离职。6.5离职后再录用6.5.1曾在本公司离职后申请再录用者,依下列规定办理。6.5.1.1曾因解雇、开除、自动离职而离开本公司者,不得申请再录用。6.5.1.2申请再录用者由接受单位填写人员复职申请单申请,经人事主管及原单位主管会签后办理再录用,间接人员须呈公司最高主管核准方可办理再录用。6.5.1.3再录用之人员年资从再录用日起计算,薪资与职位原则上维持不变,直接人员则依新进人员办理,复职后须保证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7. 质理记录7.1离职申请单7.2员工异动报告表7.3人员复职申请单7.2工资结算单7.3物品放行单【管制文件严禁自行影印, 如需影印请洽文管中】人力资源离职工作指引6 OF 6流程图:申请单位总经理&副总人事/财务单位相关窗体名称窗体保存单位离职申请单工资结算单物品放行单【管制文件严禁自行影印,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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