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十一、罚没物品处理记录二十二、(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执法文书送达回证二十三、(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强制执行通知书二十四、(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强制执行申请书二十五、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二十六、(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二十七、(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案卷封面二十八、案卷目录参考文书样式一立案审批表案 由案件来源当事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姓 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电 话住 址(住 所)邮 编案 件简 要情 况 承办人 意 见签字: 年 月 日承办机构审核意 见法制机构审核意 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 见立案审批表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制作要求(一)准确填写案由及案件来源。案
2、由应写明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在表述时应当加“涉嫌”二字,其书写形式为:涉嫌+具体违法行为+案。案件来源应注明检查发现、投诉举报、群众来信来访、新闻媒体披露、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二)有当事人基本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填写。当事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等;当事人为公民的,填写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其中,个人住址以户籍所在地为法定住址,有经常居住地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其住址;单位住所以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等部门的登记材料上注明的地址为住所。(三)有案件简要情况。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写明检查的时间、地点和检查结
3、果,应注明承办人对违法事实、情节的判断,写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具体条款。(四)有承办人建议立案的意见、签名及日期。(五)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立案的意见、签名及日期。(六)有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签名及日期。(七)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立案的审批意见、签名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一)行政机关决定立案的,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属本机关的地域管辖范围,二是属于本机关的职权管辖范围,三是属于本机关的级别管辖范围。(二)同意立案查处的,应指定2名以上案件调查人员。(三)对于已立案的案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案。参考文书样式二调 查(询 问)笔 录案 由:调查(询
4、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调查(询问)地点:被调查(询问)人: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业: 电话:住 址: 邮编: 与本案关系:调查(询问)人: 、 记录人: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及为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 我们是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证件号),请您过目确认。被调查(询问)人对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确认记录:告知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询问内容: (以下是调查(询问)笔录尾页) 应注明“调查(询问)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被调查(询问)人签字: 年 月 日 调查(询问)
5、人签字:记录人签字:第 页共 页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有调查(询问)起止的时间、地点。(二)有被调查(询问)人的基本情况。(三)有调查(询问)人、记录人基本情况。应写明姓名及其工作单位。(四)在笔录中有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记录,有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的记载,有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以及如作伪证所承担相应责任的记载。(五)有调查(询问)内容。包括反映本案事实的时间、地点、行为、情节、动机、后果等。(六)有被调查(询问)人对笔录的审阅确认意见及逐页签名和日期。(七)有调查(询问)人、记录人逐页签名及日期。二、注意事项(一)每份调查(询问)
6、笔录只能对应一个被调查(询问)人。必要时,可以对被调查(询问)对象进行多次询问,每一次调查(询问)都应当分别制作调查(询问)笔录。(二)询问被调查(询问)人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同时在场并要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三)调查(询问)时不能逼供,笔录必须当场制作。(四)制作笔录时,书写字迹要端正,保证被调查(询问)人、其他人员可以正常阅读。(五)调查(询问)笔录的记录不能随意空行,有修改的,应由被调查(询问)人在修改处盖章、签名或压指印。(六)应由被调查(询问)人审阅后在调查(询问)笔录紧接正文注明“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的字样,并逐页签名、注明日期。参考文书样式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检查(勘验)
7、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检查(勘验)地点:被检查(勘验)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检查(勘验)人姓名:现场负责人: 职务: 身份证号: 本案关系:其他见证人: 单位或住址:检查(勘验)人及执法证号码: 、 记录人:告知事项:现场情况: (以下是检查笔录尾页) 应注明:“检查(勘验)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勘验)人签字: 、 记录人签字: 第 页共 页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 制作要求(一)准确记载现场检查(勘验)的时间和地点。(二)正确填写被检查(勘验)人、当时在场的现场负责人和
8、行政执法机关的检查(勘验)人、记录人等的基本情况;有其他见证人在场的,还应填写见证人的基本情况。(三)检查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向被检查(勘验)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记录在案。(四)应准确、客观地记载现场情况,包括有关的设施物品名称、数据、位置、状态、完好程度等;属生产经营场所的,还应有方位图。(五)有记录被检查(勘验)人对笔录的意见。将笔录由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后,当事人同意的,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注明日期,并在事项及结果记录栏下注明“上述检查(勘验)笔录内容,记录属实”的字样,逐页签名并在末页注明日期。(六)有见证人的,见证人也应在对记录内容确认无异议后签名或盖章、注明日期;检查(勘验)人、
9、记录人签名或盖章、注明日期。(一)一个案件有多处现场的,应分别制作笔录;对现场需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笔录。(二)依法进行现场检查或勘验的,应由2名以上持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三)文书中的记录应当与现场检查(勘验)的内容保持一致。(四)如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应由行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情况,并请在场人签名。参考文书样式四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照片(图片)说明反映的问题:附底片拍摄地点: 拍 摄 人: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执法证号:拍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应注明拍摄人员、拍摄地点、拍摄日期,贴在案卷衬纸上或作专门存档保管。(二)
10、要说明照片(图片、影像资料)反映的问题。(三)有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确认。(四)有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执法人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应根据实地情况与采证需要,选择适当的摄录方式进行摄录,力求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场勘验情况。参考文书样式五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罚责改通字 第 号 :根据 (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内容) 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你) 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 (相关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内容),现责令你单位(你)对以上问题立即改正(在 月 日 时前限期改正),并于 年
11、月 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逾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据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联系人:电 话:地 址: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印章)(一)有违法当事人的全称或个人姓名、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内容。(二)有案件存在的问题。(三)有责令(限期)改正的依据。(四)有明确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和期限。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限期改正为行政处罚前置条件的,本通知书应明确告知其逾期不改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五)有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联系人、电话及地址。(六)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印章,标明日期。 (一)本文书是指行政机关单独作出责令改正通知时使用。根据需要,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也可以体现在行政
12、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中。(二)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一般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某具体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或恢复原状等。根据个案情况,选择合理的内容。特别要注意的是,责令限期改正某具体违法行为的,应明确限期改正的期限,详细写明改正内容,而不能笼统写为“自行改正”。(三)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四)此文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于当事人、一份随卷。(五)随卷时应附内部审批表和送达回证。 参考文书样式六抽样取证通知书 罚抽证通字 第 号 :你(单位)因 行为,违反了 项 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 (地点或场所)
13、 的下列物品予以抽样取证。附:抽样取证物品清单名 称数 量品 级规 格型 号形 态备 注被抽样取证人: 年 月 日行政执法人员: 、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印章) 年 月 日抽样取证通知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有相应的文号和被抽样取证的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二)载明抽样取证的时间、地点或场所。(三)写明抽样取证的理由。(四)有抽样取证的决定内容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五)标明抽样取证物品的名称、数量、品级、规格、型号、形态等。(六)有被抽样取证人签名及日期。(七)有参与抽样取证的行政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八)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印章,标明日期。(一)没有被抽样取证人签字确认的,应有2名
14、行政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签名或在现场的其他人签名见证;如其他人签名见证的,要说明见证人与本案的关系。 (二)抽样取证的标的是种类物,被抽样取证的物品数量较多,且具备同一类物品所共有的特征。(三)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被抽样取证人作为抽样物品凭证,一份随抽样物品备查,一份随卷。参考文书样式七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罚抽处通字 第 号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作出(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罚抽证通字 第 号),对 等物品进行了抽样取证。现根据调查(检验、检测、鉴定)结果,依照 项 的规定,对被抽样取证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 。抽样取证物品处理清单处理意见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15、印章)(一)有相应的文号和被抽样取证人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二)应写明抽样取证物品的处理理由。(三)写明抽样取证物品处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处理结果。(四)标明被处理的抽样取证物品的名称、数量、品级、规格、型号、形态和处理意见。(五)载明被抽样取证人、行政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一)如经检验、检测和鉴定机构检验、检测、鉴定的,应告知检验、检测、鉴定的结果。(二)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被抽样取证人作为收到处理意见或返还物品的凭证,一份随卷。参考文书样式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罚登存通字 第 号因你(单位) (案由)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条、第款 的规定,(为防止证据灭失或
16、以后难以取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 方式,存放于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印章) (一)有相应文号和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名称或姓名。(二)有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事由和理由。(三)有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四)有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期限、方式和地点。(五)有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及日期;行政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六)对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必须当场清点,详细填写物品的名称
17、、数量、品级、规格、型号、形态等,由执法人员及当事人签名。当场清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适当的场所清点,并告知当事人及时到场校对并签章确认。(七)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印章,标明日期。(一)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前提条件是“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并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二)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应当在七日内依法作出处理。(三)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采取就地保存的,由当事人负责保存,在向当事人送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的同时,在证据物品上加贴行政执法机关的封条,交代有关情况及应遵守的义务;异地保存的,要注明保存地点。(四)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作为
18、收到登记保存证据物品的凭证,一份随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备查,一份随卷。参考文书样式九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罚登处通字 第 号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作出了(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罚登存通字 第 号),对 等物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保存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根据 的规定,对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物品作出 的处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清单 、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印章) (一)有相应的文号和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名称或姓名。(二)有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的事由。(三)说明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处理结果。(四)标明被
19、处理物品的名称、数量、品级、规格、型号、形态等。(五)有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及日期。(一)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二)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一份随卷。参考文书样式十 查封(扣押)通知书 罚查扣通字 第 号 :因你(单位)涉嫌 一案,依据款、第项 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 (涉案物品场所) 下列物品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物品存放于(地址) ,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
20、向人民政府或者 (上一级行政机关名称)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个月(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序号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单位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证件号: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一)有相应的文号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二)有实施查封、扣押的法定事由。(三)有实施查封(扣押)的法律、法规依据。(四)写明涉案物品查封、扣押的场所和存放地点。(五)告知不服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的救济途径和期限。(六)附有查封(扣押)物品的清单,标明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等等。(七)有执法人员的签名及执法证件号码。(八)有当事人签名及日期。(九)
21、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印章,标明日期。(一)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得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执行;不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可以达到目的的,尽量不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二)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当场实施强制措施的,可以当场向当事人出具已经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本文书,但事后要补办审批手续,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三)当事人不在场的,可由其他人代签,但必须注明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情况。(四)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当事人,一份交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人,一份附卷。参考文书样式十一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罚解查扣通字 第 号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以(行政机关名称)查封(扣押)通知书( 罚查扣通字 第 号),对你(单位) (涉案物品场所) 的 等物品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现根据调查处理结果,决定对你(单位)被查封(扣押)的物品,自 年 月 日起 (全部或部分) 解除查封(扣押)措施。其中应退还你(单位)的财物,请于 年 月 日前到 (物品存放地点) 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本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备注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印章) (二)有实施查封(扣押)的文书名称、文号和作出日期。(三)有当初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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