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2库房建设 184.2现场物资管理要求 194.2.1进场管理 194.2.2搬运、装卸作业管理 194.2.3现场存放管理 194.2.4发放使用管理 215.现场材料加工场及构件预制场建设 235.1 钢筋加工场建设 235.1.1场地建设 235.1.2机械加工设备 245.2 拌合站建设 245.2.1场地建设 245.2.2拌合站设备的稳定性、生产能力和规模 255.2.3拌合站技术管理要求 275.3 预制场建设 285.3.1场地建设 285.3.2 机械设备 305.3.3存梁管理 315.4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 315.4.1场地建设 315.4.2 设备配置 326.
2、其他临时用地建设 336.1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 336.1.1设置原则 336.1.2 施工便道、便桥的建设要求 336.1.3施工便道、便桥的养护管理 346.2 取、弃土场建设 356.2.1 取土场建设 356.2.2 弃土场建设 367.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建设 377.1 安全施工设施 377.1.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377.1.2 专项安全设施 387.2 文明施工设施 427.2.1现场标识牌 427.2.2临时用水 477.2.3 现场环境保护 47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切实推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标准化管理、标杆化管理),佛山市从自身干线公路
3、工地建设的经验和特点出发,对工地建设的场地建设要求和管理活动进行进一步规范,旨在实现工地形象“文明化”、现场布局“科学化”、生活设施“秩序化”、材料管理“有序化”、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规范化”,促进佛山市干线公路工地建设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打造安全工程、精品工程和标杆工程。1.2 编制依据(1)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行动纲要的通知(粤交基2010446号)。(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粤交基2010435号)。(
4、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粤交基20101375号)。(5)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佛交转2010314号)。(6)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加强佛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综合检查及评比工作的通知(佛交发转201010号)。(7)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佛交2010220号)。1.3 编制内容本册从施工现场管理角度,对场地建设要求和管理活动内容采用标准化的形式加以具体化、定量化,以驻地、试验室、物资存放场、材料加工场、其他临时用地、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管理为主线,从生产、生活用房
5、分开建设,场地合理布置和统一规划,设备和材料固定存放,取、弃土场安全、环保,安全施工设施规范化,现场标识牌整齐清晰,施工废水严禁乱排乱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标准化工地的建设标准、管理要求。本册共分为七章,分别为总则、驻地建设、试验室建设、现场物资存放场及库房建设、现场材料加工场及构件预制场建设、其他临时用地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建设。(1)驻地建设驻地建设包括项目部驻地和监理驻地建设,从场址选择、场地建设、办公、生活用房以及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2)试验室建设试验室建设包括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和监理中心试验室建设,从场地建设、试验环境、仪器设备及人员配备三个方面来说明实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具
6、体要求。(3)现场物资存放场及库房建设现场物资存放场及库房建设从场地建设和物资管理两个方面来进行规定。(4)现场材料加工场及构件预制场建设材料加工场包括钢筋加工场及拌合站建设,分别从场地建设及加工要求两个方面来进行规定;构件预制场包括预制场建设及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分别从场地建设、机械设备等方面来进行规定。(5)其他临时用地建设其他临时用地包括施工便道、便桥及取、弃土场建设,分别从建设要求、养护管理要求两个方面来进行规定。(6)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包括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专项安全设施、标识牌、临时用水、环境保护五个方面,分别从建设要求或管理措施等方面来进行规定。2.驻地建
7、设2.1项目部驻地建设2.1.1场址选择(1)项目部选址由施工单位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协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单位备案。(2)驻地选址应避免设在可能发生塌方、泥石流、水淹等地质灾害区域及高压电线下面(与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8m),并尽量靠近施工现场,便于处理工程事务。(3)项目部选址应避开取土、弃土场地,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4)项目部选址除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外,条件允许的,要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2.1.2场地建设(1)项目部驻地建设应包括民工营地的建设,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
8、足工作、生活要求。工棚严禁使用石棉瓦和易燃物品如:三合板、竹片、毛竹等搭设,宿舍严禁建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2)项目部驻地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区必须分区设置,其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指路导向牌及宣传牌。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采用C15或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厚度不少于20cm,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3)项目部建筑面积应符合表2-1的要求。表2-1 项目部建筑面积要求项目规模(X,亿)建筑面积(m2)X15001X2.510002.5X42000X43000(4)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彩
9、钢板房不小于7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5)建筑采用阻燃材料,每组最多不超过12栋,栋与栋之间的距离,城市不小于5.0m,农村不小于7.0m。2.1.3办公、生活用房 (1)项目部驻地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满足办公规范化要求,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不小于8m2,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不小于6m2,每个项目部须设一间会议室,其面积应符合表2-2的要求。表2-2 项目部会议室面积要求会议室(m2)406080100(2)档案室严禁设在活动板房内,面积不得小于20 m2,且档案柜必须采用铁皮文件柜。(
10、3)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应尽量隔开。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墙面抹灰刷白;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排列整齐,室内必须将有关制度图表上墙,文件资料整齐。(4)宿舍 宿舍净空高度不低于2.6m,用房应保证室内有足够的空间,使用面积确保单层铺不低于4m2/人,双层铺不低于3m2/人,门窗要向外开,门口及室内通道宽度不小于1.2m;宿舍内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或采用钢管搭设上下铺,床铺应高于地面0.3m,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小于1.9m0.9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洗过
11、的衣物不得随意晾晒,要有专门的晾衣处。宿舍地面应用水泥砂浆找平硬化,有条件的可铺砌瓷砖。 (5)食堂食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有害场所等污染源20m以外的地方,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配备纱门、纱窗、纱罩等;面积按高峰人数的70%计算,人均1 m2,净空高度不得低于2.8m,水泥硬化地面,保证不积水。锅台四周面、案板挨墙处贴白瓷砖,便于清洗;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生熟分开;食堂内应设有防尘、蚊、鼠害设施,应设置隔离油池并及
12、时清理。(6)厕所厕所应设置为通风良好的可冲洗式厕所;应设有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粪池;男女厕所必须分设,蹲位不得少于现场职工人数的5%。(7)浴室淋浴喷头数量与人员比例为1:5左右;应定时保证充足的冷、热水供给,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分离设置,更衣间内应设置长凳、储衣柜或挂衣架;淋浴房、盥洗处地面应作防滑处理,使用防水灯具和开关。(8)活动室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门宽度不小于1.4m,通风、照明良好,墙面抹灰刷白;室内具备活动条件,设施良好,应悬挂各项活动制度图标。2.1.4机构设置、人员管理(1)机构设置1)设置原则在中标通知书下达
13、后,由施工单位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项目部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置在建设项目现场,长大干线的项目部一般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当位置设置施工班组,施工班组隶属于项目部。2)组织机构框架按照施工项目现场的需要配备,规模小于1亿的小型施工工地,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一般设立管理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作业队长、经济员、技术员、料具员、安全员,即“一师、一长、四大员”,不设专业部门;规模大于1亿的大中型施工项目现场,一般设置“五部二室”,即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综合管理部和工地试验室、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如图2-1所示
14、。图2-1 项目部组织机构框架图(2)人员配置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投标承诺,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员要求,但至少应配备以下人员:项目部领导:全面负责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及成本等相关工作。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至少2人(1人管生产、1人管外部协调,如项目部设党支部,对外协调经理可由支部书记担任),总工1人。工程技术部:主要负责施工组织计划、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程验收、业务培训、测量等工作。负责人1人,专职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须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但须保证专业齐全和调度24小时值班需要。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施工安全、安全培训、环保等管理工作。负责人1人
15、,专职安全员应按标段当年计划产值每5000万配置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的标准进行配置,任职资格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项目部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少于一名,持交通部或建设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中级安全主任证的专职安全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物资设备部:主要负责材料、物资和工程机械设备的供应、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1人,机械、电气工程师的配备应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计划合同部:主要负责施工计划、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人1人,造价工程师1人,财务2人,其余按工作需要配备。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党政、人事及后勤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人1人,其余按工作需要配备。工地试验室
16、:主要负责工程项目检验、试验和评定等工作。具体人员配备请见3.3节。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农民工工资的协调管理。(3)人员培训1)一般技术人员培训一般技术人员包括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技术员、安全员、测量员等,其培训要求如下:一般技术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实操能力及理论知识考核,考核合格,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从事技术工作。分部工程或重点难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负责(监理工程师参加)对一般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方案、质检程序、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安全措施、施工工艺及环境保护。一般技术人员,特别是新员工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不少于40学时,并建立一般技
17、术人员培训记录台帐,及时将培训情况进行登记,报监理工程师备案。一般技术人员培训时应留声像资料来作为辅助证明材料。2)特殊技术人员培训特殊技术人员包括机械工程师、电工、焊接工、木工、钻爆工、钢筋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其培训要求如下:特殊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前须进行相关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学习,须对工程特点、环境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培训,报监理工程师备案。特殊技术人员实行定岗定人制管理,不允许随意变动,如需更换,须报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批复。3)劳务人员培训 三级安全教育凡新进项目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各级安全教育的重点是:项目级教育要着重进行思
18、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分队、部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岗位的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在熟练工带领下上岗操作,对换岗工人,必须经过培训教育合格后上岗。 岗前培训劳务工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安全、法制、劳动纪律、施工生产等培训。其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劳务工岗前培训;工程技术部负责施工技术、施工规范、施工工艺的培训;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法规、法律知识培训,并学习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以及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在岗培训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定
19、期规范化培训。重点包括结合工作岗位突出实用性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学习事故案例,观看事故案例视频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等培训。 特殊工种培训对于电工、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岗位资格证并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为国家规定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转岗培训劳务人员调换工种必须进行转岗培训。转岗前,必须对转岗劳务人员进行新岗工种操作规程等方
20、面的教育,讲解有关岗位的安全事故案例,未经教育不准上岗。各类交底a.施工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工艺和质量标准向队长、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b.队长、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质量交底。c.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人员就各工序、各工种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包括施工作业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及防范措施等,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d.队长、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讲话提醒。劳务人员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不少于20学时,并建立劳务人员各项培训及交底记录台帐,及时
21、将培训及交底情况进行登记,报监理工程师备案。劳务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底应保留相关的声像资料作为辅助证明材料存档。4)其他培训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施工单位应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新的岗位知识培训。员工调换新工种必须先经施工单位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培训内容主要为: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知识等。2.1.5宣传工作(1)项目部要通过加强宣传工作,增强职工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项目部、 拌合站、主要施工点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2)项目部应以黑
22、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以政治思想、业务文化教育等为重点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同时设立如质量年活动宣传标牌、质量举报电话牌、标准化工地建设监督牌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3)设置企务公开栏,对项目部内部事务进行公开,其防雨面积不小于3m2。(4)现场必须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急救措施,培训急救人员,且较大工地项目部必要时设医务室,有专职医生值班,巡回医疗,一般工地应设有保健急救器材、医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满足急救需求。(5)项目部应设立国旗、公司旗,国旗旗杆应符合国旗法要求,砌旗柱台。2.2监理驻地建设2.2.1场址选择 监理驻地选址由监理单位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监理合同
23、要求以及满足工作开展便捷、面积适用、办公生活功能分区的原则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单位备案。(1)安全要求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避开取土、弃土场地;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并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上。(2)管理要求靠近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办公自动化要求;租赁地方房屋当监理驻地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3)在所管辖施工标段的中间地段附近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在每个施工标段项目部附近独立设置驻地监理办,生活用房应设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监理办
24、附近。2.2.2场地建设 (1)监理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驻地建设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监理驻地办和总监办应相对独立设置,严禁驻地办和总监办合署办公。(2)监理驻地办公区、生活区、试验室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区必须分区设置,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整平,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3)监理驻地房屋不宜采用活动板房,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若特殊情况采用了活动板房,要禁止搭建在高压架空线下,必须采用阻燃材料。2.2.3办公、生活用房(1)总监办应
25、单独设置总监室、副总监室、工程部、测量队、合同部、综合部、档案室、会议室,监理小组至少设1间办公室。各办公室门口应挂设名称牌,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悬挂上墙。会议室应悬挂公司简介、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等,整体布局要协调统一、美观大方。(2)驻地办按标段设驻地监理办公室。(3)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4)监理驻地面积应符合表2-3的要求。表2-3 监理驻地面积要求总监办综合办公面积(m2)监理驻地办综合办公面积(m2)总监办会议室面积(m2)监理驻地会议室面积(m2)档案室面积(m2)250150501530020070400
26、2.2.4机构设置、人员管理 (1)机构设置组织机构框架,一般设置两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办),如图2-2所示。图2-2 监理驻地组织机构图根据投标承诺及工程实际需要,配置的监理人员宜包括总监、副总监、驻地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后勤工作人员。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总监必须及时到位,其他人员在具备施工条件时必须全部到位。监理人员的数量应根据工程的规模、投资、工期、复杂程度、自然条件、设计深度、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根据年计划完成投资配备,按每百万元为:路线0.41.0人、独立大桥和隧道0.30.6人;根据干线公路里程配备,施工路段每公里0.51.2人。总
27、监理工程师需定期组织总监办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在分部工程和重点、难点工程开工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人员培训时应做好书面的声像资料留底。3.试验室建设3.1场址选择试验室选址按照安全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单位备案。周围无高频、高压电源、无工业震源及其他污染;监理中心试验室宜设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附近,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宜设在项目部或拌合站,以方便管理;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办公自动化要求。3.2场地建设 (1)试验室地面应采用水泥地坪或铺设地板砖,墙壁应作简易粉刷,试验操作平台需砌筑牢固、平整。(2)试验室办公面积应符合表3-1的要求。表3-1 试验室办公面积要求试验室类别办公面积(m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监理中心试验室注:以上为试验室办公面积基本要求,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应同时满足合同文件,其中交通机电、绿化等附属工程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特点与规模进行规定。(3)试验室应分别建立办公室、水泥室、混凝土室、土工室、集料室、力学室、样品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养护室,各室面积要求应符合表3-2的要求。表3-2 试验室各室面积要求各室名称 面积(m2)备注办公室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20水泥室需配置冷暖空调41.5P混凝土室土工室2530集料室力学室样品室需配置冷暖空调2沥青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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