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培训补助报销制度为保证培训教师工作与生活需要,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确保培训扎实高校,参考上级有关文件,并坚持勤俭节约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教师培训费报销范围1、教师参加与教学工作对口的专业学历进修,学费、书籍资料费、交通、住宿及伙食费由个人负担。2、由教育部门统一规划、组织和举办的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或研讨会,培训费、资料费由学校负担,交通、住宿和伙食补贴按“教师培训补助报销制度”补助。 3、其他学习培训(如名师、骨干等)的费用报销,、由学校另行研究决定。 4、如学校规定与教育部门文件不符,以教育部门文件为准。二、教师培训的交通费用标准 1、培训教师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
2、据报销培训期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2、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乘坐汽车、火车(限硬座、硬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和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3、乘坐火车,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硬席卧铺、动车等。 4、培训途中,因急事或特殊情况,乘坐出租车的,经校长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5、培训教师由所在单位、接待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不在报销对应车船费。 6、外出半天学习交流活动,只报销车费(若有学校派车,根据乘车人数适当补助车主) 三、教师培训住宿费限额标准: 1、偃师市洛阳市内不报销住宿费(上级强制住宿除外)
3、。 2、去洛阳市以外的市地培训的按教育局文件执行,住宿费上限20元/天。四、教师培训的伙食补助费 1、教师培训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标准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偃师境内15元、洛阳内20元、郑州内30元、河南省外依据教育局规定(最高上限50元/天)。 2、培训教师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的,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五、其他 1、教师外出参与培训,统一安排食宿的,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培训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培训方规定食宿自理又不交纳培训费的,会议期间的食宿、按以上第三、四条规定执行。 2、外出参加培训凭通知按照文件规定报销。 六、报销手续 1、集体(2人以上含2人)外出参加教研活动,必须指定一名领队教师。教研活动结束后,由领队教师负责收集有关单据,按财务报销制度规定由经手人,证明人,批准人签名后方可报销。单据较多的先交财务按财务制度要求规范制单后在签名报销。 2、个人报销手续按财务报销制度的要求执行。岳滩二中初级中学 2016年10月教师培训补助报销制度岳滩二中初级中学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