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 2 面积。二、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 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三、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 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四、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
2、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 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 2 计算面积。五、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六、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 1 2 计算面积。七、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八、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 应计算 12
3、面积。九、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面积。十、立体书库、 立体仓库、 立体车库, 有围护结构的,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以下的,应计算 1 2 面积。十一、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十二、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十三、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 0.45m 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 2 面积。十四、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 2 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 2 面积。十五、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十六、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 2 计算建筑面积; 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 1 2 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 2.10m 及以上的,应按雨篷
5、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 2 计算建筑面积。十七、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十八、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 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十九、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
6、构净高在 2.1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二十、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 2 计算建筑面积。二十一、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 2 面积。二十二、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 2 计算建筑面积。二十三、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二十四、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二十五、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 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 对于高
7、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二十六、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 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 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二十七、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一)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二)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三)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四)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五)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六)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 ( 箱 ) 、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 2.10m 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七)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 0.45m 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 以下的凸 (飘)窗,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 0.45m 及以上的凸(飘)窗;(八)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九)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十)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 ( 水 ) 罐、气柜、水塔、贮油 ( 水 )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二、 2014 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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