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三、出口口岸: 港。四、交货期限:2012年 月 日前,可分期交货,按实际交货量结算。五、费用与业务款的收取或支付:1、委托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分两批进货,第一批货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第二批货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仟元整;2、佣金支付: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佣金比例:委托金额的;分两批付款:第一批佣金为 元, 元整;第二批佣金为 元, 元整;合计人民币为 元, 元整;3、开证费为开证总额的1.5,由乙方在甲方开证前支付给甲方。4、甲方帐户:开户银行账户:开 户 行:结算帐户账号:六、在代理采购铝型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代垫任何费用。乙方在本
2、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第一批货款开具 万元5%美金信用证给甲方,并将第一批佣金全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第二批货款 万元5%美元信用证在一个月内开出,并将第二批佣金全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七、当甲方收到乙方的美金信用证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开具与美金同等条款的人民币信用证给 贸易有限公司。由于乙方未拨付货款而导致合同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八、结算时,当乙方将货款汇到甲方账户后,乙方在5个银行工作日内及时将货款拨付给 贸易有限公司。九、甲方只负责按本合同要求代开人民币信用证,不承担其它责任。乙方应及时与 贸易有限公司联系发货等事宜,货物到出口港口后乙方到现场验货。
3、对铝型材购销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的商务纠纷(包括数量、质量、运输、票据等)由乙方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接货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发票、验货结果等相关资料。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执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2年 月 日。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委托采购合同范文2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经营、互惠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采购宾馆用品事项,经双
4、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宾馆用品采购种类名称:_(本合同中所称宾馆用品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该宾馆用品)二、宾馆地点:_三、采购内容及范围:委托采购的详细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四、采购总价宾馆用品采购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小写金额) _元。(暂定,以最终结算的采购总价为准)五、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甲方按_向乙方支付采购服务费。其采购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六、甲方责任:6.1甲方应提供详尽准确的宾馆用品采购清单,清单中必须明确标明采购材料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产地。6.2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采购费用支付给乙方。6.3甲方应根据乙方需求,提供相应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5、及产品的指导价格。七、乙方责任:7.1乙方严格按照宾馆用品清单内所列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产地进行采购,不得随意更改采购清单内容。7.2乙方应选择有声誉的合格供应商作为合作对象,对供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把关,产品必须符合各项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产品。采购宾馆用品的验收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应妥善保管所有采购货物。7.3乙方采购进展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并提交全部的采购合同及副本一份,便于甲方监督。7.4因乙方采购宾馆用品原因导致影响甲方正常开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7.5乙方与宾馆用品供应商之间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与甲方无关。八、违约责
6、任:8.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8.1.1甲方不按约定支付采购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最低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并按拖欠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_ 的违约金;8.1.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元。8.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8.2.1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8.2.2乙方采购的宾馆用品出现差损及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该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开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8.3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九、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
7、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采购合同范文3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之原则,兹就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购买轻循环油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如下:一、委托事项1、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与委托方确定的供货商深圳市前海正易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2、委托方和其选定的供货方进行前期产品选型、价格确认后,委托受托方向供货商实施采购付款
8、。受托方仅作为委托方的采购代理人,参与但不负责前期的产品选型、价格确认,不负责产品的销售推广,也不负责产品售后服务。产品的选型、价格确认、产品销售推广及售后服务由委托方和供应方商洽完成。二、货物描述详见受托方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三、货物采购1、 在受托方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签订日起 2日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总货款的20% 作为保证金。若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未支付上述保证金,受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2、 在受托方收到委托方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受托方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根据委托方出具的付款委托书向供货商开出l/c。3、 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向供货商采购的货物,其质量、
9、数量等均由委托方和供货商事先商定,委托方对供货商提供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负有最终责任。四、付款方式1、受托方在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生效后的 5 日内向供货商开具期限为90天的国内信用证。供货商按合同约定交货后向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确认书、货物质量合格确认书等单据承兑远期信用证。2、合同标的物到达买方厂内验收合格后,委托方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及收货收据后 7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支付全额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但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利息不计入开票范围)3、委托方在支付货款的同时必须另行支付:(1)货款总额1.5%的代理费;(2)货款的资金占用利息(利率按每月0.77%
10、计算,计息期限自受托方支付供货商货款之日至受托方付款之日止)。五、产品交付1、委托方应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履行付款收货义务。2、交货地点为受托方指定地点。3、受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采购货物,不论委托方日后是否按约定及时付款提货,货物存储产生的仓储和保险等费用(若需),均由委托方承担。4、委托方在收货时,应当场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如检验无误,则应及时签收,签收当日视为交货日。货物的验收由委托方完成。委托方收货时如发现货物有任何破损、缺件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供货方书面提出。六、违约责任如受托方因供货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履约,委托方不得向受托方追究责任。七、其他约定1、 若供货方交付的货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由委托方向供货方追索赔偿,受托方有协助义务。2、 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双方严守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3、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受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 本合同中所述货物系指合同标的物。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得用于限制其所指各条款的范围。5、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6、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7、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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