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表格57409 砖砌体(混水)工程质量验收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砖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4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必须做成凸槎,并应加设
2、拉结筋,拉结筋数量及埋入长度符合相关规定,末端有90弯钩。项 目允 许 偏 差(mm)实 测 值123456789105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80%6轴线偏移107垂直度(每层)5一般项目1水平灰缝厚度10mm8-122基础顶面、楼面标高153表面平整度(混水)84门窗洞口高度宽55外墙上、下窗口位移206水平灰缝平直度(混水)107组砌方法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施工单位检查评 定 结 果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单位验 收 结 论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饰面砖粘贴工程质量验收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
3、单位项 目 经 理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2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3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4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一般项目1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2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3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4饰面砖接缝
4、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项目允许偏差(mm)实 测 值(mm)外墙面砖内墙面砖12345678910立面垂直度32表面平整度43阴阳角方正33接缝直线底32接缝高低差10.5接缝宽度11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 月 日单位验收结论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5、B50210-2001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2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一般项目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
6、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3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4抹灰分格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5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6项目允许偏差(mm)实测值(mm)普通抹灰高级抹灰立面垂直度43表面平整度43阴阳角方正43分格条(缝)直线度43墙裙、勒脚上口直线
7、度43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单位验收结论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木门窗制作工程质量验收表(一) 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G50210-2001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2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
8、T122的规定。3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4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一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5门窗框的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6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9、: 年 月 日单位验收结论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木门窗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3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4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
10、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一般项目1木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2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位置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3项 目留缝限值(mm)允许偏差(mm)实 测 值(mm)普通高级普通高级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42门窗框的正、侧面生直度-21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21门窗扇对口缝12.51.52-工业厂房双扇大门对口缝25-门窗扇与上框间留缝1211.5-门窗扇与侧框间留缝12.511.5-窗扇与下框间留缝2422.5-门扇与下框间留缝4544-双层门窗内外框间留缝-44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外门4756-内门5867-卫生间门812810-厂房大门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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