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3 字第 09701304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第 1 條 本準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http:/law.moj.gov.tw/fn/fn4.asp?id=50014供銷97.07.16 行政院衛生署令:修正乳品類衛生標準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097040514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第 2 條 乳品類應符合下列標準: 項目性 狀酸每公克每公每公食品備 註 度中生菌克中克中添加 數 大腸大腸物 以 桿菌桿菌 乳 群最最確 酸 確數數 計 種類 液全一、不得有五萬以10 陰性不得不得
2、檢出李 態脂 腐敗、下 以下 添加斯特菌(L- 乳鮮 變色或 isteria m- 乳 異常之 onocytoge- 臭味。 nes) 、沙 低二、保久乳以 門氏菌(S- 脂 及保久下 almonella 鮮 調味乳 spp.)及金 乳 之乳汁 黃色葡萄球 不得有 菌腸毒素( 脫 凝結、 staphyloc- 脂 沉澱。 occal ent- 鮮 erotoxins 乳 )。 保 經保溫陰性 久 試驗( 乳 37, 七天) 檢查合 格,且 在正常 貯存狀 態下不 得有可 繁殖之 微生物 存在。 強 五萬以10 陰性可添 化 下 以下 加營 營 養添 養 加劑 鮮 及酪 乳 蛋白 乳全 五萬以1
3、0 陰性應符 粉脂 下 以下 合食 乳 品添 粉 加物 使用 脫 範圍 脂 及限 乳 量標 粉 準。 調 味 乳 粉 製 煉不 五萬以10 陰性 乳加 下 以下 糖 煉 加 全 脂 脫 調調 五萬以10 陰性 味味 下 以下 液乳 態 乳保 經保溫陰性 久 試驗 調 (37 味 ,七天 乳 )檢查 合格, 且在正 常貯存 狀態下 不得有 可繁殖 之微生 物存在 。 乳 油 五萬以10 陰性 下 以下 乳 酪 五萬以10 陰性 乾 酪 100 以下 發酵乳 10 陰性 一、凝態發 以下 酵乳及 ,但 濃稠發 經加 酵乳每 熱殺 公克應 菌者 含活性 應為 可食用 陰性 發酵菌 一千萬 個以上 ,
4、加熱 殺菌者 除外。 二、稀釋發 酵乳及 濃縮發 酵乳每 公克應 含活性 可食用 發酵菌 一百萬 三、不得檢 出李斯 特菌( Liste- ria m- onocy- togen- es)、 沙門氏 菌(S- almon- ella spp.) 及金黃 色葡萄 球菌腸 毒素( staph- yloco- ccal enter- otoxi- ns)。 乳清粉 五萬以10 陰性 一、限作食 下 以下 品加工 原料使 用。 二、不得檢 其他乳 五萬以10 陰性 不得檢出李 品 下 以下 斯特菌(L- isteria m- onocytoge- nes )、沙 門氏菌(S- almonella sp
5、p.)及金 黃色葡萄球 菌腸毒素( staphyloc- occal ent- erotoxins )。 備註:鮮乳及乳粉包括牛、羊乳。 id=50173推廣97.07.1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生園籌字第 097400375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及第 6 條條文之附表二 第 12 條 管理局收取服務費、相關必要費用之項目及基準如下: 一、短期場地維護費:依不同時段及場地設備計收,收費基準如附表三。 二、共用管道維護費:依管線總長度、使用空間計收,收費基準如附表四 。 三、污水處理設施及下水道系
6、統使用費:依廢(污)水量、水質計收,收 費基準如附表五。 四、預埋線路套管維護費:包含電信管線、寬頻網路管線、有線電視管線 、供水管線等各類管線之使用,依管線總長度計收,收費基準如附表 六。 前項所定各項服務費或相關必要費用,應依繳款聯單所定期限以現金繳納id=5013297.07.2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農藥毒理試驗準則名稱為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並修正全文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7148448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農藥毒理試驗準則)第 1 條 本準則依農藥管理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第 2 條 農藥理化性及毒
7、理試驗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及試驗規範辦理。 前項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及試驗規範未訂定前,得參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 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 )之規範為之。第 3 條 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依農藥性質分為下列三類: 一、化學農藥類:包括有機化學製劑及無機鹽類製劑等。 二、生物農藥類:包括天然素材、微生物製劑及生化製劑等。 三、其他類農藥。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農藥之理化性、毒理試驗項目如附件一、附件二 ;第三款所定農藥之理化性
8、及毒理試驗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 於政府公報。第 4 條 農藥屬安全性或使用風險低者,其應辦理之毒理試驗項目,得報經中央主 管機關核准後,免予辦理。第 5 條 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資料屬營業秘密者,應保密之。第 6 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id=5029097.07.3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訂定文心蘭品種試驗檢定方法,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97年7月31日農糧字第0971034622號文心蘭品種試驗檢定方法一、本方法依植物品種審議委員會組織及審查辦法第八條規定訂定之。二、本檢定方法適用於蘭科文心蘭亞族(Oncidiinae)內各屬及種間雜交之雜交品種。三、檢定機構之委任或委託由行政院農
9、業委員會依植物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委任或委託辦法規定辦理。四、品種試驗檢定之要項如下:(一) 送檢地點:委任或委託檢定機關。(二) 送檢時期:全年。(三) 檢定材料:品種權申請人或品種權人提供申請品種及對照品種之營養繁殖苗各十五盆,送檢植株須為首次帶花芽並未開放為原則。送檢植株外觀必須是健康、生長良好、且未受主要病蟲害感染者,除經權責機構同意或特別指定外,植物材料必須未經任何化學藥劑處理。(四) 栽植環境:以能維持植株正常生育之溫室或網室進行栽培為原則,如因表現品種特性需要,應參考品種說明書提供之栽培注意事項處理,以維持植株正常生長。(五) 栽培管理:依文心蘭慣行栽培法進行。五、 試驗期間
10、係以完成一個生殖生長期之性狀觀察檢定為原則,必要時得由檢定機構提請植物品種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決定延長之。六、 性狀之調查應依據文心蘭品種性狀表(如附件)所列規定辦理。性狀調查項目之量的性狀以調查十株為原則,質的性狀則以觀察十五株為原則。七、 對照品種應為可取得之已公開品種,選取性狀最接近者,由審議委員會審定之。八、 當申請品種權之主要性狀為對環境逆境或病蟲害之抗耐性等特殊性狀時,檢定機構應依其特性擬訂檢定計畫,提經審議委員會同意後實施。九、 申請品種可區別性、一致性及穩定性之認定,應由檢定機構做成檢定報告書,提請審議委員會決定。十、 性狀檢定過程如有疑義,應由檢定機構或審議委員會
11、參考相關國際規範處理。(附件略)/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4145/ch07/type2/gov62/num23/Eg.htm其他97.07.07 行政院令: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七日行政院院臺農字第 097002500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7、11 條條文 第 2 條 本標準所稱漁業動力用油,指漁船作業時,其主機或副機所使用之下列油 品: 一、甲種動力用油(以下簡稱甲種漁船油):供漁船柴油機使用之柴油。 二、乙種動力用油(以下簡稱乙種漁船油):供漁船柴油機或半柴油機使 用之燃料油與柴油混合之油品。 三、丙種動力用油(
12、以下簡稱丙種漁船油):供漁船柴油機使用之船用燃 料油。第 7 條 裝設紀錄器之漁船筏,按紀錄器記錄之作業時數,依下列基準計算優惠漁 業動力用油量: 一、主機用油: (一)甲種漁船油:零點一九公升馬力數作業時數。 (二)乙種漁船油:零點三公升馬力數作業時數。 (三)丙種漁船油: 二、副機用油: (一)有冷凍機者: (二)無冷凍機者:零點一一公升馬力數作業時數。 前項所定馬力數,拖網漁船,依漁船最大輸出馬力核計;非拖網漁船,依 最大輸出馬力乘以百分之八十核計;漁筏之最大輸出馬力,以三百六十馬 力為限。 本標準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施行後,首次返回國內港口之 漁船,其作業時數,以行政院海岸
13、巡防署安檢資訊系統所登載之進出港時 間(以下簡稱出海時數),核算優惠漁業動力用油量。 新建造漁船首次購油,以加滿油槽為限。 漁業人購買試車油,應敘明理由,並檢附證明文件,由試車所在地漁會轉 請船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試車油量;其試車油量,以該 漁船主、副機七十二小時之耗油量為限。第 11 條 第四條所定依法免徵貨物稅、營業稅免徵稅額之計算,依相關稅法規定辦 理。 第四條所定優惠油價補貼款,其金額如下: 一、甲種漁船油: (一)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起至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每公秉補貼金額,以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油公司 )所公告甲種漁船油牌價之百分之十四計算
14、。 (二)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至行政院公告補貼終止之日止,每 公秉補貼金額,以中油公司所公告甲種漁船油牌價之百分之五計算 二、乙種漁船油: ,每公秉補貼金額,以中油公司所公告乙種漁船油牌價之百分之十 四計算。 公秉補貼金額,以中油公司所公告乙種漁船油牌價之百分之五計算 三、丙種漁船油: ,每公秉補貼金額,以中油公司所公告丙種漁船油牌價之百分之十 公秉補貼金額,以中油公司所公告丙種漁船油牌價之百分之五計算id=4997497.07.1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國外基地作業或參加國外漁業合作漁船申請核發黑鮪漁獲證明書作業規定。中華民國97年7月14日農授漁字第0971331369號國外基地作業或參加國外漁業合作漁船申請核發黑鮪漁獲證明書作業規定修正規定 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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