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号)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号)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第二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等(详见供货一览表)。第三条 合同总金额大写: 元。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 元。分项价款在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专用工具、技术培训服务,验收
2、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易损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四条 权利和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本项目质保期 年,保修期 年。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4.乙方提交
3、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 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
4、.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货到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货到安装调试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运行正常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 月(年)后,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付清。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3.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
5、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无息退还乙方。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1.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安装调试时间:2. 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
6、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5.需要乙方对货物(包括软件)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调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甲方。检验调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
7、方负担。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8.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内在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效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甲方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
8、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10.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 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八条 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第九条 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
9、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日(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日(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 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 日(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
10、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第十条 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
11、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 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违约金,但累计违
12、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13、。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向洛阳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向洛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五条 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14、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 方: 乙 方: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合同法律审核(盖章):时 间: 年 月 日特别说明:1.本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条款,在本范本框架内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4. 除涉密项目外,根据
15、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附件供货明细项目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计量单 位数 量单 价(元)总 价产地生产厂商名称(视明细项目加行)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价安装调试费运输至最终目的运费及保险费等技术服务费(含培训等)费其他 合同价: 元货物类项目验收报告(本样式适用于简单安装或无须安装即可使用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采购项目:到货时间 年 月 日开箱验货时间 年 月 日开箱随机资料 1.出厂合格证( )份 2.技术说明书( )份 3.使用说明书( )份 4.电子文件
16、 ( )份 5.装箱单 ( )份 6.其他 ( )份甲方意见(对货物数量、质量、安全等乙方履约情况的逐项评价,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要求等)乙方针对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采取措施的承诺:甲方名称(盖章):甲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乙方名称(盖章):乙方代表签字:说明:本报告一式两份,甲、乙方各 份,内容较多的可另附详细验收报告。(本样式适用于需安装试运行方可验收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初验时间 年 月 日中验时间 年 月 日终验时间 年 月 日甲方意见(对货物数量、质量、安装、运行、安全等履约情况的逐项评价,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要求等)1.验收时使用的逐项评价清单,可参照合同范本的供货明细项目一览表;2.本报告一式两份,甲、乙方各 份,内容较多的可另附详细验收报告。货物项目验收明细一览表金额供应商提交采购单位确认存在问题(视明细项目增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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