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民官:保民官是监察性质的,不担负具体实职,他的任务是保护平民的利益。保民官有倡议权,与执政官相抗衡的救助权,否决权,强制权。起初2名,后增至10名。其人身神圣不可侵犯。总督:罗马为方便统治其征服地区,设置有11个行省,被派去管理被征服地区(行省)的最高官员称作“总督”。十二铜表法: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公元前452451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要求和平民的努力下,古罗马编订出十个法表,镌刻在十块青铜板上,公布于罗马广场。但他主要由贵族编制并为贵族利益服务,引起平民不满。公元前450年,又增两表,这就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该法典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其实质是代表奴隶主阶级利益的。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
2、贵族在司法上的专横。它是罗马第一步成文宪法,总结了以往传统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罗马公民权:罗马公民权内容:对土地、其他财产及罗马公地的占有权公民间的通婚权及由此引起的财产继承权参加公民大会权担任公职权。封建贵族民主制:早期西欧封建国家的政治体制,是氏族民主制与封建贵族制的结合体。君主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封建领主拥有世袭领地,独立地行使一切权力。奉行“我的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的原则。君主受到贵族和教会的种种限制。等级君主制:等级君主制是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等级君主制是王权借助等级代表会议实施统治的一种政权形式,贵族和市民阶层共同参政,并在一定程度
3、上分享权力。这是西欧“封建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在等级君主制时期司法和军事等方面的权利渐渐集中到中央,等级代表会议则主要掌控国家赋税的批准权和分摊权,市民阶层的利益和要求开始受到重视。等级君主制相对于中世纪早期的政治混乱和割据状态而言,具有历史进步意义,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1265年召开的英国议会和1302年举行的法国三级会议,标志着英、法两国等级君主制的初步形成。采邑制:查理马特改革时的土地分封制度。查理把分封给贵族、骑士、教会的土地称为采邑;领地不能世袭,死后归还国家;受封采邑者要为国家服兵役。采邑制的实行,建立了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领主和附庸之间的臣属关系,以及以中小封建主为基础的
4、骑士制度,加速了封建等级制度的形成。宫相:官职名,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的宫廷总管。公元6世纪下半叶,王国分裂为三部分,并各设一名宫相。宫相属于王国的中央官吏。封建君主制:封建君主制是对5-17世纪中叶西欧封建国家的主要的政治形态的一种统称。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产物。封建等级制:封建等级制度是法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封建统治赖以存在的基础。等级是指自由人中的不同阶层,依附于大小领主的农民是被排除在等级之外的。骑士制度(精神):中世纪西欧形成的一套培养骑士的制度和有关骑士的道德规范。骑士的品格是忠诚和勇敢,作为封臣应当严守自己的效忠誓言,不背叛封君,竭尽全力为封君服务,甚至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
5、。14世纪以后,火药的出现使战争的方式发生了变化,骑士制度逐渐崩溃。 南特敕令:1598年4月13日法国国王亨利四世为结束胡格诺战争在南特城颁布的敕令。敕令保证不追究胡格诺战争中的一切行为,胡格诺派获得信仰自由,有权建造教堂和召集教务会议;在法律上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在审讯新教徒时组成新旧教法官混合法庭;在政治上与天主教徒一样,新教徒有权担任各种官职和向国王进谏;在军事上允许胡格诺教徒保留100多座城堡,拥有军队和武器。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个保证宗教宽容的文献。但天主教会和高等法院立即提出抗议。亨利四世去世后,敕令并未得到认真执行。掌玺大臣:官职名。负责保管国玺和起草、颁发各种政府文件,历来就是
6、政府首席大臣,因为他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国玺的掌管人。所有重要的政府法令、条约、议会宣召令、国王赏赐令、委任书、特许状,均由大法官拟定和颁行,都必须加盖国玺才能生效。其次国王以掌玺大臣为媒介,对整个司法行政事务进行稽核。阿维农之囚:法王腓力四世因推行战争政策,财政困难,而向教士征收捐税,得罪教皇。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准备开除法王教籍,法王则逮捕教皇使节,并派密使诺加勒到罗马,勾结科隆纳家族,共反教皇,卜尼法斯在斗争激烈时死去,在法王压力下,选了新教皇克力门五世,教廷因此迁到法国阿维农城,共驻了七十年(13081378),史称“阿维农之囚”。自由大宪章: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习称大宪章。1
7、119年,英王约翰即位,实行残暴统治,引起了大小封建主和市民的不满。1215年,反王权的贵族联合教士、骑士、和市民发动叛乱,强迫约翰签订了“自由大宪章”。内容主要有:教会有选举自己主教的自由,世俗王国不得干涉;没有贵族会议同意,国王无权征税;保障自由人合法财产和权利;承认城市自治权。大宪章是英国主张地方分权的贵族同中央王权斗争的产物,对英国以后的政治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在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它成为资产阶级同封建国王斗争的有力武器,并被认为是“英国自由的奠基石”。牛津条例:1258年英国大贵族在牛津开会,通过了进一步限制王权的决议,即牛津条例。当时在位的亨利三世被迫接受了条例,其
8、主要内容为:由15个大贵族组成委员会,实际掌握国家政权;同时,由实际掌握国家政权的贵族和另外选出的12名贵族组成国会,每年开三次会,讨论重大国事。条例的制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确立了法律高于王权的原则,初步提出了国会管理国家的思想。模范国会:亨利三世去世后,他的儿子爱德华一世继位,召开了有大贵族、大主教和骑士、市民参加的议会,因这次一会个等级代表无一缺席,被称为“模范国会”。在爱德华统治的35年里,议会共召开了50余次,议会不仅修改、补充旧的法律,而且制定新的法律,议会的最高立法权得到了确认。爱德华一世承认,议会通过的法律未经议会全体同意不得废除。枢密院:英国从中世纪遗留下来的重要机构。由2
9、30人组成,包括大主教、上诉法院法官、下院议长、驻外大使、海外代表、某些知名人士及曾任阁员和现任阁员等。目前主要履行一种形式上、名义上的、荣誉上的、传统的、习惯性的职能。经常举行会议,3人即为法定人数,重要时刻全体成员才会出席。内阁许多重要决定,以枢密院令的形式发布。枢密院院长是内阁当然成员。议会制:议会制度是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核心。西方民主制又可称作议会民主制或代议民主制。严格而论,现代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议会最早来源于英国的封建等级会议。黄金诏书:1356 年德皇查理四世为稳定德国政局,阻止教皇干涉皇位选举而发布的诏书。(1)它明确规定皇帝由七大选侯(三个主教选侯,四个世俗选侯)
10、选举产生。(2)选举会议固定在法兰克福举行。(3)大诸侯在各自领地内有独立的法律、税收权和军队,领地世袭,由长子继承。(4)承认封建主进行私战的合法性,限制陪臣发动反对领主的战争,规定城市不得结盟反对封建领主。 “黄金诏书”是对德国封建割据局面的合法性的进一步肯定,在这种情况下,帝国的瓦解过程开始。选举君主制:一种君主制国家,不同于世袭君主制,它以选举方式来产生下一任君主。但是它进行选举的方式,候选人资格,与选举者的资格,则依每个国家不同的情况而定。神圣罗马帝国就是采用的选举君主制。城市共和国:自治城市的典型形态。在十一世纪的最后几十年,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国就开始发展出独特的政治制度。从那时起,
11、意大利北部一些市镇已经自行任命它们自己的“执政官”,并赋予其最高的司法权力。而不顾教皇的权威和帝国的宗主权。据记载,这种变化最早发生在l085年的比萨。到十三世纪中期,伦巴底和托斯坎那的许多重要市镇已经获得了独立的城市共和国的地位,它们拥有成文宪法以保护选举的和自治的政府。 后来主要有威尼斯、热那亚 、佛罗伦萨等城市获得城市共和国地位。权利法案 1689年英国议会颁布的确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性文件。规定国王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废除法律,不得征税,不得招募和供养常备军;臣民有权向国王请愿;议会经自由选举产生,应经常集会;议员有议事自由,不受任何传讯或干预等。它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法律文
12、件,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理论和法律基础,确立了议会高于王权的原则,具有宪法的性质,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开始在英国建立,为英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扫清了道路。内阁:内阁是英国政府的核心,其职权有:是集体决策机构,掌握最高决策权,对提交议会的政策作出最后决定;是政府领导机构,按照议会通过的政策,行使最高行政管理权;领导、协调和划定各行政部门的权力;管理全国的内政、外交;直接控制武装部队;还有立法权,享有立法创议权或提案权,提出并起草公议案,决定议会的立法程序和进度等。(美国内阁由总统指定的官员(通常是各部部长)组成,内阁不是决策机构,而是总统的集体顾问。)内阁制:内阁制指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由议
13、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行政权力组织形式。内阁制政府又称议会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以英国最为典型。责任内阁制: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内阁一般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几个政党联盟的领袖人物组成,其首脑称总理或首相,阁员叫部长或大臣。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它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演变而来。该词后来被其他国家采用,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组织形式。文官制度:资本主义国家关于各级文官的考试、任用、管理、权利和义务以及退休等一整套的制度和体制。是以其特定的内容与形式构成的关于文官进、管、出的法律制度。目的在于选贤任能,提高行政效率。现代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起源于英国。
14、通常以 1870 年6 月4日英政府颁布的正式确立公开竞争考试制度的枢密令,作为英国文官制度正式建立的标志。它的形成和建立,部分满足了新兴工业资产阶级要求国家机器适应和保护生产力发展的愿望,所以很快为资本主义各国所采用。国务会议:(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又称限制性部长会议或总统委员会。由总理和少数部长参加,总统主持,讨论决定特定问题并为内阁会议准备文件,其决定须经内阁会议批准才能生效。两院制:所谓两院制是指议会设有两个议院并由两院共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议会党团:议会党团是指为协调政党或政治倾向相同的议员在议会中行动的一种组织,一般由同一政党或者虽然不是同一政党,但政治倾向相同或相近的议员组成,并
15、以该党名称命名或以几个政党的名字联合命名。倒阁权:倒阁权是内阁制国家议会监督政府最具有威胁性的一种手段。议会对政府表示不信任,可采用5种不同的方式:议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某一重要政策的议案议会否决政府就某一政策向议会提出的要求信任案议会通过对政府的“谴责决议案” 议会通过对内阁或内阁中某一成员的不信任案议会通过一项反对政府提案的反提案。质询权:通常由议员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政府首脑或政府部长提出问题,要求解释、说明或答辩,即质询。政府对议员的质询必须进行答复。弹劾:议会控告违法失职的政府首脑、高级行政官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种司法程序。弹劾权:弹劾一般指西方国家的议会对政府高级官员犯罪或严重失
16、职行为进行控告和制裁的一种制度。近代弹劾制始于14世纪的英国。一般来说,在内阁制国家,议会进行弹劾的对象限于总统和最高法院法官;在总统制国家,弹劾对象可指“一切高级联邦官员”,包括总统、政府部长、最高法院法官、州长等。一事不再议原则:议会制国家议会议事主要规则之一。指议会已经议决的事项在同一会期中不得再次提出和审议,目的是为了保证议会意见的一贯性,保持议会决议的权威,也有利于提高议事效率。独立宣言:北美独立战争期间,大陆会议发表的宣告北美独立的宣言。大陆会议于1776年7月4日通过了由杰斐逊等人起草的独立宣言,该文件阐释了资产阶级的自然权利和人民主权的思想,列举了英王压迫北美人民的暴行,从而深
17、刻揭示了北美独立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宣布北美殖民地是拥有主权的独立国家,解除与英国的一切从属关系。宣言反映了北美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推动了反英独立斗争,对法国大革命和拉美独立运动也产生了深远影响。邦联制:邦联制是指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如军事、经济方面的要求)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邦联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形式,比联邦制松散,是主权国家的联盟,通常根据条约组建。例如,北美独立革命胜利后,13个殖民地组成了邦联,但不久以后就依据宪法组成了联邦制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制: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享有独立权限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州、邦、省)组成统一主权国家。司法审查制度:司法
18、审查是近现代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拥有的一项重要司法权力,指司法机关有权审查和裁定立法、行政法令以及行政机关实施的政府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一项政治制度。司法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又名宪法审查。总统制: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与议会内阁制相对称,指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和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的制度。以美国为典型。半总统制:又名半议会制,是指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以总统为国家权利中心,以总理为政府首脑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是一种具有总统制的实质,但在形式上保留议会制,而且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又掌握行政大权的政体。政党分赃制:是指竞选获胜的政党,将行政职位分配给本党主要骨干的
19、做法。三权分立: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学说,他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美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的国家,第一次把孟德斯鸠分权制衡学说变为政治实践。议会市长制:是指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分别由两个分立的机关掌握的城市政府组织形式。市长制:又称市长议会制,是指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分设、立法与行政分立制衡的城市政府组织形式。议会经理制:是指市议会专门聘请一位市政管理专家任经理、主持市政府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织形式。独立机构:独立机构是指西方国家政府除了政府各部之外,所具有的一些与政府各部密切关系、但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机构。这些机构往往为某一专
20、门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的一种行政组织,它比政府各部所属的行政组织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利益集团:利益集团就是具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目标,基于共同利益要求而组成的社会团体。人权宣言 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1789年8月26日)的纲领性文件。以美国独立宣言为蓝本,采用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人权宣言是法国资产阶级在反封建斗争中提出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它宣告了资产阶级对封建地主阶级的胜利,确立了资主义制度的一些根本原则,在动
21、员和团结法国人民参加反封建斗争方面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宪法委员会: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中比较重要的监督机构。是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机构,拥有广泛的权力并具有极高的权威性。由9人组成,任期9年,每三年改选1/3。各前任总统是宪法委员会的当然成员。其职权范围有:监督总统和议会两院选举的合法性;监督公民投票程序的合法性;审议议会组织法和两院颁布的规章是否违宪;裁决普通法律是否违宪等。比例代表制:是指根据参加竞选得各政党候选人所得的票数,按比例分配议席。多党制:是指西方国家两个以上的政党联合轮流执政,或几个政党联盟轮流执政的制度。简答论述题1. 雅典城邦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公民大会) 2.简述雅典民
22、主制的内容和特点。雅典民主制的内容和特征:雅典城邦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公民大会,国会根本在于它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是雅典城邦民意普遍表达和集中的最高形式。官吏产生的途径。全体公民从全体公民中选举官职,依次实行统治,也依次被统治,这种选举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任职资格没有财产定额限制,一切职位个人不得连任,任期应该短暂。监督官吏制度。陶片放逐法,是全体雅典公民对高级官吏进行控制和监督的最严重的手段。在雅典政治中,行政官吏几乎无独立性可言。法庭产生及司法审判制度。雅典城邦民主制另一个特征是贯彻法治原则,实行以法治国。3.分析雅典民主制产生的原因及其意义。原因:当时阶级力量对比状况决定的;梭伦等政治
23、家的个人作用;希波战争的胜利。意义:雅典民主制首创的主权在民原则成为西方民主实践遵循的政治学的基本原理。现代西方政治制度下国家与社会之间互动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公民政治参与实现的,雅典民主制无疑包含了公民政治参与最早的经验和启示。雅典民主制崇尚法治,主张法律至上,受全体公民委托行使权力的人必须按照明确的委托行使权力,必须根据明确的法律行使权力4.结合史实,分析雅典民主制的局限性。(1)妇女、奴隶和外邦移民没有政治权利,被排除在民主之外。(2)一切公职由抽签与选举产生,这种轮番而治并不能德才兼备的人稳固执政,易导致极端民主化,导致民主制的最终衰落与夭折。5.斯巴达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1)双王制
24、(2)元老会议 (3)监察官会议 (4)军事和教育制度6.简述古罗马政治制度发展的三阶段。第一阶段:王政时代(公元前573公元前509年)古罗马氏族制度解体并向城邦过渡时期,其政治制度具有“军事民主制”与国家雏形阶段的特点。第二阶段:共和时代(公元前509公元前27年)罗马共和制包含着贵族寡头制和民主制因素,是由这两者混合而成的一种独特的政体。第三阶段:帝国时代(公元前27公元476年)军事独裁的专政政体,包括帝国前期的“元首政治”和后期的君主制。7.结合史实,说明罗马专制政体产生的原因。客观原因:城邦制已不适应庞大疆域的统治需要 主观原因:手握重兵的军事统帅出现。马略成为罗马史上第一位军事独
25、裁者。苏拉和恺撒的独裁是元首制确立的前奏。苏拉的独裁是实行帝制的第一次尝试;恺撒的专制。屋大维军事独裁政权8.简述塞尔维乌斯王改革的背景、内容及意义。(1)背景:公元前6世纪,遭受压迫的被保护民和平民,在数量上已经占据了优势,经济地位有所提高,他们强烈反对贵族特权,平民、被保护民与贵族的斗争日益尖锐。为了缓和贵族和平民、被保护民的矛盾,塞尔维图里阿进行了重大的改革。(2)内容:把罗马人按财产划分为五个等级。按照财产等级规定兵役义务。创立“森都里亚”大会为新的民众大会,贵族和平民均可参加。废除了原来的三个血缘部落,把罗马划分为四个区域,仍沿用部落的旧制。(3)意义:适应了对外扩张和战争的需要。体
26、现了新的“按比例平等”的原则。使旧的氏族制度逐渐解体,许多外来移民取得公民权。9.古罗马实行过哪些政体形式?古罗马国家经历了王政时代、罗马共和国时代、罗马帝国时代;实行过的政体有军事民主制、共和制、元首制和君主制等。10.简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中央机关构成。罗马共和国的中央国家机关由元老院、民众大会和高级官吏组成。(1)元老院:实际上起着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元老院对罗马的立法有决定性的影响,还行使最高行政权力,管理国家的财政和国库,军事上的最高领导权力也属于元老院,对于祭祀的最高监督权力也属于元老院,元老院还在实际上掌握着最高司法权力。(2)民众大会:罗马共和国的民众大会有三种形式:库里亚
27、大会,是古老的氏族制度的残余,在共和国时期便失去了现实的意义,但仍然拥有一种形式上的权利;森都里亚大会,是重要的国家权力机关,在特里布斯大会获得立法权以前,一切法律都由森都里亚大会通过,罗马的一切官吏由它选举,有权通过宣战和缔结和约的决议。有权审理刑事案件,但它的权利受到元老院的限制;特里布斯民众大会,是罗马最民主的一种民众大会,不分等级并且不要求财产资格,最初只是平民按照自己所属的氏族部落进行的一种集会,会上所作出的决议,只对平民有约束力,后来它获得了正式的立法权,再后来它实际上取代了森都里亚大会成为罗马主要的立法机构,同时罗马的许多官吏必须经它选举,另外还拥有审判权。(3)高级官吏:罗马的
28、官吏分为高级官吏和一般官吏,高级官吏是指有资格坐圈椅的官吏,即执政官、行政长官、监察官、保民官、高级营造官和高级财务官。执政官是罗马共和国的最高行政官员和军队首脑。11.简述古罗马对行省的管理。 (1)11 个行省 (2)总督 (3)包税制度12.平民和贵族的斗争对于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制度建设有何影响?平民和贵族的斗争使罗马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平民和贵族间的根本利益日趋一致,开始成为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的统一的罗马公民,罗马公民权内容基本确定:对土地、其他财产及罗马公地的占有权公民间的通婚权及由此引起的财产继承权参加公民大会权担任公职权等13.试述古罗马政治制度的意义。(1)古罗马政治制度第一次
29、以共和国概念替代城邦概念,是国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2)古罗马共和政体被认为是一种混合政体。(3)罗马法是古代世界各国法律中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备,对资本主义法权概念的发展影响最大的法律,是罗马人留给人类最宝贵的遗产之一。14.简述罗马元首制时期的特点。(1)皇帝总揽大权 (2)逐步建立对皇帝负责的官僚机构(3)庞大的行省管理网 (4)皇位继承混乱15.简述罗马帝国时期戴克里先改革的内容。戴克里先在他统治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军事政治改革,建立了一整套适应君主专制需要的帝国国家制度。内容:军事改革:增加军团,增加常备兵员,把军队分为边防军和巡防军两个部分,改组了警察机构,由于军队兵员扩大,自由民成分相对减少,蛮族和隶农的成分增加,又为罗马帝国的覆灭埋下了隐患;划分东西罗马:为了更有效地对付民众的起义和“蛮族”的入侵,先把帝国划分为东西部两个总区,随后又将东西两部分各划分为两个大区,全国共四个大区。这种划分的结果不仅没有达到巩固帝国统治的目的,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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