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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础知识Word下载.docx

1、3、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计征目前我市只征个人缴费部分,其养老金暂由市财政发给。4、灵活就业人员。保险费率(茂名市直单位和茂南区) 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是缴费工资的28,其中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由个人负担,费率是缴费工资的20(二)失业保险征缴对象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职工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目前国家没有具体规定,该类人员

2、暂不列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城镇私营企业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户主及自由职业者不列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费率是缴费工资的3,其中单位负担2,个人负担1。农民工个人不缴费。(三)医疗保险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及退休人员、城镇自由职业者。离休、老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除外保险费率医疗保险费率是缴费工资的8.5,其中单位负担6.5,个人负担2。(四)工伤保险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工伤保险的费率是缴费工资的0.8-1.2,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社会保险费征缴基础知识一、名词解释

3、(一)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年度是指每年7月至次年6月。(二)社保号1、个人社保号社会保险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被保险人唯一和终身的社会保障号。2、单位社保号(1)单位机构代码 (2)顺序编号(三)缴费工资(缴费基数)缴费工资,是指单位或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四)缴费工资的上、下限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是根据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设置的。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省社平工资2759X300%=8277);下限为茂名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茂名社平工资1836X60%=1102)。(五)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 是指社保经办机构将社保费的申

4、报、核定环节移交地税部门负责,由地税部门全面负责社保费征缴环节中的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欠、查处和划解基金专户等相关工作,并将征收数据准确、及时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账。二、征收管理内容(一)缴费登记内容(8项) 1、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所属地地税征收大厅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随后凭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登记。2、灵活就业人员 原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所属地地税征收大厅办理个人缴费登记,随后凭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新办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原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凭

5、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所属地地税征收大厅办理个人缴费登记,随后凭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1)单位缴费登记。缴费登记个人明细登记社保缴费项目核定,包括应缴险种、缴费基数、费率。 (2)灵活就业人员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简易登记个人明细登记社保缴费项目核定分险种明细定额核定审批分险种明细定额核定。 (3)其他。包括单位变更登记、单位缴费登记注销、免缴费登记、非正常户认定、非正常户解除。2基本内容 单位缴费登记、单位变更登记、免缴费登记管理、个人明细登记、特殊减员、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单位缴费登记注销、非正常户认定、非正常户解除、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变更。3涉及业务规程的重点或注意

6、事项 (1)单位缴费登记 大原则:先缴费登记,后参保登记。实际操作中缴费人先到社保部门递交资料,但不做参保登记,由社保部门出具有关社保参保信息证明,单位类型缴费人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灵活就业人员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申报登记表,参保登记表上需加具社保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缴费人凭有关证明到税务部门办理缴费登记,税务部门可参照社保部门的缴费核定信息录入核定内容,同时录入其他相关缴费信息,如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级次、银行账号等。社保号由税务部门负责派发。办理缴费登记前必须已获取大集中系统的纳税人编码,对符合办理税务登记资格的必须先办理税务登记,获取纳税人编码;对不符合办理税务登记资格的应

7、先参照临时税务登记业务办理,获取纳税人编码。由税务部门派发社保号。 缴费单位类型与税务登记类型的对应关系可参照税务登记注册类型与缴费单位类型对应表(操作指引)。 行业分类参照行业分类表。(2)个人明细登记 缴费单位办理完缴费登记后需进行个人明细登记,即增员,以便进行社保费分险种明细申报。个人明细登记可通过直接上门或网络申报等方式进行,直接上门申报可通过纸质申报或磁盘申报,一般情况使用磁盘申报,5人以下可使用纸质申报。 个人社保号,已参保的继续沿用社保部门派发的社保号,新参保的由大集中系统根据个人社保号产生规则派发。“户籍类型”对缴费个人的缴费标准与待遇有影响,录入时需认真操作。 增员姓名、身份

8、证号码重复的处理办法: a属于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市辖区外多个地方有不同参保号的,在其姓名后面加“(本辖区简称)”; b属于同一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已在系统中分别录入15位和18位号的,要先到“个人资料修改”界面修改个人身份证号码,保留18位号码。 缴费单位完成缴费登记和个人明细登记后进行缴费项目核定。 (3)灵活就业人员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即自由职业者,是指从事非全日制就业、小时工、弹性工时、临时性就业等灵活就业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工作内容包括:登记、险种核定、变更登记、停(续)缴登记。由前台缴费登记岗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登记和缴费信息核定、录入。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保险种: 灵活就业人员

9、参保险种及费率表(2009年5月至2009年12月) 1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5%)、重大疾病医疗补助(4元/人/月)具体参保险种及费率根据社保部门核定情况确定缴费基数和费率的核定。 基本养老保险按上年度茂名市社平工资上下限为缴费基数,费率分别为20%、基本医疗保险按上年度茂名市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费率为5%。重大疾病医疗补助4元/人/月。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款方式为ETS缴款、现金和POS机缴纳。社保费缴款方式在“社保缴费项目核定”模块录入保存。 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停、续缴业务流程,该业务为依申请的外部业务流程,缴费个人需到前台申报办理。只有灵活就业人员才能办理社保费的停、续缴

10、业务。停缴业务实际上是注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在注销前必须先进行减员,然后在“缴费资料注销”模块进行注销操作;续缴业务实际上是恢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在“社保登记状态恢复”模块操作,恢复后须进行增员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由税务机关批量产生社保应征数据,并实行社保费ETS实时批量扣缴征收。 (4)缴费单位变更 缴费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前台税务登记岗应同时审核其是否需要办理缴费登记变更,如需办理应通知缴费人同时办理。 缴费资料变更不需填报表证单书,由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一并进行缴费资料变更。 大集中系统暂时只提供社保管理机构、缴费单位类型、行业分类3项社保缴费变更项目。其中

11、,税务登记经营范围、国标行业内容变更会涉及缴费资料行业分类变更,可能会对工伤保险费率产生影响;税务登记注册类型内容变更会涉及缴费单位类型变更,可能会对养老保险费率产生影响;社保统筹区的变更涉及社保管理机构和社保级次,税务登记作跨区变更时,如涉及社保统筹区发生变动的,社保统筹区不作调整。上述情况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同时一并办理缴费登记变更。 对跨区地址变更的,需取消社保编码与迁出纳税人编码的关联,并按社保临时登记规则办理临时登记,获取新的纳税人编码,然后将社保编码与新的纳税人编码进行关联。 缴费登记变更通过在大集中系统“缴费资料变更”模块新建录入内部文书并直接保存办理完成。(5)注销缴费登记 按规

12、定不需再缴纳社保费的单位,需办理缴费登记注销。本业务原则为依申请的外部业务流程,前置条件须缴清社保欠费和全部人员办理减员手续,办理方式须采用上门办理。 税务登记注销不等同于缴费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状态注销的仍可正常缴纳社保费,缴费登记状态注销的仍可正常申报纳税。 税源管理岗审核其是否已缴清费款及滞纳金;是否已办理参保人员减员手续。在检查中发现有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按规定进行补缴和加收滞纳金;对缴费单位已按规定缴清应纳费款、利息、滞纳金的,且办理减员手续的,报主管税务机关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办理注销社保缴费登记。 纸质资料审批后,由缴费登记岗负责录入系统。缴费登记注销通过在大集中系统“缴费资料注

13、销”模块新建录入内部文书并直接保存办理完成。 (6)免缴费登记 对已办理税务登记,但不符合社会保险参保条件的纳税户进行“免缴费登记管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录入大集中系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免参保户: a、对从未参保的超龄业主且无其他雇员的个体工商户; b、全员已在其他单位参保的缴费单位。 (7)特殊减员 此流程是依申请的外部业务流程,即由缴费人申请发起,前置条件是缴费单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或“注销”。如果该人员存在欠费,会作欠费提示,申请人须补缴欠费(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及相应滞纳金),补缴欠费后再办理减员。 (8)非正常户认定、非正常户解除 对连续3个月不履行社保费申报缴费

14、义务的缴费单位,将停止其核定、申报、征收等业务处理,但可以正常清缴欠费;社保费非正常户状态与税收的非正常户状态没有直接关联关系;灵活就业人员无需作“非正常”的认定。 税源管理岗制作非正常户认定审批表和非正常户情况表,报主管税务机关领导岗审批。审批同意后由税源管理岗录入大集中系统,在“社保管理”“社保登记”“非正常户认定”模块录入。 非正常户解除参考非正常户认定流程操作执行。(二)缴费登记申报方式 全责征收后,社会保险费实行当月缴纳,按月计征。社保费申报的方式2种: (1)网上申报,缴费单位登录当地税务网站完成社保费的申报。 (2)门前申报,缴费单位到当地地税局征收大厅前台申报。(三)缴费方式社

15、保费缴费方式有3种: (1)ETS扣费。缴费人要与地税局、银行签订扣缴税费协议,当月通过联网的银行进行实行扣缴。 (2)缴款书银行转帐,到地税局缴费窗口申请填开缴款书,凭缴款书到银行进行转帐。 (3)POS机缴款,到地税局缴费窗口通过POS机缴款。(四)缴费单位增减员变更缴费单位有新招收、调入职工的,可在网上办理增员或到征收大厅前台办理增员;缴费单位内人员离(退)休、死亡、出国(境)定居、退保、转出以及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等,可在网上办理减员或到征收大厅前台办理减员;随后到社保部门办理参、退保手续。(五)缴费登记注销单位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迁移或由于其它原因需依法终止社保关系时,应先到税务部门

16、办理缴费登记注销手续,再到社保部门办理其它手续。欠缴社保费的单位应先清缴欠款,才能办理注销登记;缴费单位内参保人员必须全部办理减员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6、缴费审核(核定6项)地方税务机关负责根据社保政策对参保单位和个人进行社会保险费缴费项目核定。核定内容包括:缴费基数、缴费人数、费率和险种等。 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不实,由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核定管理(6项) 1、基本业务流程 缴费单位办理缴费登记后由分局社保费核定管理岗根据有关规定核定缴费单位社保缴费项目,操作中可参考社保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录入应缴费种、费率等缴费核定信息。办理缴费登记后,要求办理ETS扣款的缴费人在与银行

17、签订ETS扣款协议后,连同ETS扣款协议到分局办理缴费核定;不需办理ETS扣款的缴费人在办理缴费登记后直接办理社保费信息核定。 2、基本内容 缴费登记岗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项目核定。 社保费缴费核定岗负责缴费单位的缴费项目核定,包括个体工商户。 缴费项目核定包括对缴费单位缴费范围的核定,同时也包括申报方式、缴费方式,征收方式和缴费期限等的核定。 (1)缴费范围的核定:包括应缴社会保险费的费种、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等。应缴险种、费率的核定可参考从化市社会保险费险种核定征缴情况套餐汇总表(2009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应缴险种等核定信息可参考社保部门提供的参保信息。 (2)申报方式的核定:上

18、门申报、网络申报(社保征收方式采用查帐征收的缴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易申报(社保征收方式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灵活就业人员)。 (3)缴费方式的核定:ETS缴款(适用于门前ETS方式清缴、ETS批量扣款)、缴款书银行转帐(仅适用于门前开票业务)。灵活就业人员缴款方式一般为ETS缴款,包括税收和社保费的缴款方式。 (4)社保征收方式的核定:定期定额征收(适合按其他方式申报的缴费单位或个人)、查帐征收(适合按工资薪金申报的缴费单位)。 (5)纳费期限核定(按月)、申报期限(期内15天)、缴费期限的核定(期内最后一天)。 (6)签订ETS扣款协议缴费人缴费银行帐号信息录入工作。 3、各业务规程重点或注

19、意事项 (1)申报方式 上门申报,具体包括磁盘(U盘)申报和分险种明细申报2种,对逾期申报须采用上门申报。对特殊户,如“社保注销户”、“非正常户”、“免参保户”需使用上门申报;正常户一般情况下不采用上门申报。对补缴、补申报等特殊申报需采用上门申报。 网络申报,适用于采用查帐征收方式的缴费单位,一般缴费单位都要求其使用网络申报,特别对已开通使用省网报系统申报纳税的,社保费原则上也采用网络申报缴纳。 简易申报,适用于按定期定额征收的灵活就业人员。 (2)缴费方式 ETS缴款,适用于已签订ETS扣款协议的社保费扣缴,如ETS缴款、ETS批量扣款。 缴款书银行转帐,仅适用于特殊缴费情况以及门前开票业务

20、。 (3)社保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适合按其他方式申报的缴费单位或个人,如灵活就业人员。 查帐征收,适合按工资薪金申报的缴费单位。(七)征缴入库(6种)社会保险费在征收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表证单书,统一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提供。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将征集的社保费分险种划入财政专户。、申报征收 每月15日内缴费单位应向税务机关申报本单位当月缴费个人的缴费数据,经系统计算出分险种应缴费额,并汇总生成单位的应缴费额,缴费单位根据应缴数缴纳社保费。缴费单位当月如有

21、增减员变化的,在申报前应先申报增减员登记。如当月应缴数额与上月相同且参保人员无变化时,缴费单位不须作申报处理,统一由税务机关进行批量申报,产生当月应征数据并进行ETS批量扣款。 缴费单位先进行增减员申报,再申报缴纳社保费。 (1)上门申报 上门申报可通过“分险种明细申报”、“磁盘申报”模块操作,一般要求缴费人提供磁盘申报文件,100人以上的缴费单位须使用磁盘申报中的“大户申报”。 (2)批量申报 缴费单位每月15日前须进行申报,包括增减员、缴费申报及清缴费款等业务。如15日前未申报的,税务机关视为当月申报资料无变动,缴费单位不须作申报处理,统一由税务机关于16-18日通过批量申报产生当月的应征

22、数据。符合条件的缴费单位上月的明细申报资料作为本月的申报依据,自动批量生成缴费单位的本月应征数。批量申报统计条件: a、社保费所属时间为月初的一日至该月最后一日; b、缴费单位类型为全部; c、不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本业务的前置条件为当月缴费单位的明细申报资料没有发生变动。每月16-18日信息科统计需批量申报的缴费名单,审核无误后,进行批量处理。 (3)网络申报 原则上办理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不受理其门前办理增减员、缴费申报及清缴费款等业务。 (4)产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批扣应征 适用灵活就业人员的批量产生应征数据。办理本业务的前置条件如下: a、社保登记状态为“正常”且当月未进行申报;

23、 b、核定征收方式为“社保费定期定额”且申报方式为“简易申报”; c、在“录入分险种明细定额核定”模块已完成核定并通过审核。 每月1日由信息科录入统计条件产生当月灵活就业人员的应征数据,成功产生的应征数据在每月5、11、16、20、25、30日进行ETS批量扣费征收。 当月新办理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需申报缴纳当月社保费的在登记后由前台社保费申报征收岗直接在“分险种明细申报”模块即时申报扣缴。 (5)特殊业务处理录入其它应征数据 适用于欠费清缴、一次性补缴或一次性趸缴等政策性补缴。办理本业务的前置条件须先经社保部门进行应征数据核定,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证明,由分局社保费核定管理岗录入然后由申报征收

24、岗负责清缴入库,此业务须采用上门办理。 (6)个人欠费明细冲帐、单位应征数冲帐根据缴费个人主管社保机构提供的证明资料需核销系统中的欠费资料。本规程为外部业务流程,由缴费人申请发起,本业务的办理方式须采用上门办理。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证明,由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核后送规费科审批办理,再送计财科进行冲账处理。(八)追欠、查处2000年后参保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追收。2000年前参保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催缴,并提供欠费单位详细资料,具体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对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检查。(九)争议处理参保单位因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缴、查处等行为发生行政争议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处理。参保人无法按规定领取社保待遇的行政争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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