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审查意见书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审查意见 书施工合同审查意见书【篇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关于工程合同审查的法律意见书尊敬的我于2013年10月14日收到工程施工安装合同,并立即对该合同进 行了认真审查,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出具本合同审查的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合同的形式是否合法、完备等。三、本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法律分析及对策措施(一)乙方是否具备分包主体资质不明确 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 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 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 的劳务分包企业。根据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部分工程分
3、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对分包 工程负连带责任。本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合同并未明确乙方的资质条件,出于合同应(承合法的角度考虑,应首先确认乙方的资质条件,不应将专业工程分包 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否则会因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1条规定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而签订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无效)而被确定为无效,而对于此无效合同,依据建筑法 关于发承包的规定,在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请求参照 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从上可知,与不具备相应 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会给我公司带来管理上的麻 烦,且
4、不能确保我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此,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并收集其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建造师证等加盖其单位公章的证书 复印件。建(二)本工程是否遵守分包要求以及是否履行了有关程序不明确 筑法第29条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 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法第29条第2 款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 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 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本工程合同属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房屋建筑 和
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 7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对此这份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对建设单位和相关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予以明确,确定是否 存在总承包合同。并注意在确定消防工程安装合同时,应按照招投 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另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承包单 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的分项工程承担责任,在分包工程发生质量、 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时,建设单位既可以追 究总承包单位的法律责任,也可以追究分包单位的法律责任,这些内 容应在分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法 律对施工单位对外分包的工程有限制性
6、规定,对此,本合同中应在乙 方的义务项中进行约定。(三)合同中工期的约定不明确、不规范本建设工程合同只规定了总工期,建议增加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项, 并将工程进度的时间计划予以明确,防止对方在施工中间拖延时间。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前 7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开工申请,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决定向施工单位下达开工通 知书。(四)施工单位质保期及质保金的约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40条第四款规定:电气管线、给排 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2年” 建设工质量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 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
7、担赔偿 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 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 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本工程合同的保修期限为一年,建议修改为 2年;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的义务应在乙方权利义务中予以明确。质保金的返还也应在合同 中或另行签订的保修协议中进行约定。(五) 违约责任规定不详细、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8、: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以上规定,为了很好的维护双方的合同权利,为了保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挽回损失,建议在承包合同中列明双方违 约的责任,同时也应区别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或方法。本合同违约责任第1项的 罚款”,建议改为 违约金”。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消防工程的消防 设计备案、验收以及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由建设单位负责,乙方作 为施工单位应保证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消防工程设计及相关 消防工程标准的要求,因此第 2条建议进行相应修改。(六) 双方代表的职责、进
9、度计划、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 误、工期提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生效时间的约定不明确本工程合同缺少上述各项的约定,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 约定。(七) 关于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所要求的优良标准于法无据,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 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合同法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 工程”,建议对该项进行修改。(八)关于合同纠纷的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不适用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10、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 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 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依据合同 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因此对于本合同纠纷的解决我公司应从经济、便利的角度选择管辖法 院或者采用签订仲裁协议进行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四、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一) 合同的起草、审核是一项系统工程,须符合民法、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般原理。上述修改仅是在本合同基础上的 微调,与原合同相比更为合理和完善。(二) 依据公司目前情况来看
11、,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标准合同版本, 以方便执行并抵御法律风险;在合同的签订中应当建立合理、高效的 合同评审制度,所有合同的签订必须经专业人士的审查,重要合同的 签订可由专业律师参加谈判。(三) 合同的目的在于维护合同标的的顺利实现,维护我方的正当 权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完整、独立的合同履行档案,严格 执行合同条款,并妥善保管和完善合同履行的相关证据。为以后可能 出现的法律纠纷做准备。五、 声明与保留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从专业角度发表本人的看法 和意见,在不能排除有关材料的局限性的情况下,我的判断和意见也 可能存在相应的局限性。因此,特别指出: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未经本人书
12、面许可,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 作为证据使用。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篇二:合同审查意见书范文】合同审查意见书致:河南省华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暨王峙副总经理贵公司2010年9月20日所发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及工程安装 协议书已于当日收悉,收悉后本所指派王伟平、李冰律师对该合同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审查,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 出具本合同审查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二) 中华
13、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合同的形式是否合法、完备等。三、 合同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包括合同主体、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即: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 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约定的具体内 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订立的形式符合法律、 法规的 要求。(二)真实性原则即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非为合同一
14、方欺诈、胁迫、乘人 之危、重大误解下所为或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所为。(三)完备性原则按照合同的性质,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 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 履行带来困 难,为纠纷埋下隐患(四)规范性原则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 义含糊不清及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 准确无误。(五)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衡平合同当 事人之间的权益。四、本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合同部分条款内容不够具体、明确。1、合同第三条第2项关于决算”等约定过于简单、原则,除在合同 中约
15、定 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情况决算 ”外,还应当对工程决算时 间予以明确;2、合同第四条第1项关于系统运行一年”系统运行三年”当中,系 统运行的起算点约定不够明确,容易产生歧义;3、合同第五条第3项关于 乙方将系统交付给甲方后,甲方应积极 组织进行验收”当中,对于验收时间约定不够具体,何谓 积极”无法界定,合同履行时容易引发纠纷。(二) 合同价款的填写不够严谨。合同第三条关于 合同价款”的约定,存在重大笔误之处,合同价款应为(rmb)1037915元,而非.(rmb ) 1037915万元,当然这一处仅对于发包方.是不利的,通过后面的大写部分亦可排除笔误导致的分歧,但仍说 明了合同的填写不够严谨。(三) 合同部分条款显失公平。1、 合同第六条第2项,工期每超时一天扣除5000元”的规定,一 是处罚偏重;二是仅仅约定了罚则,还应当争取 工期提前完成”时的 奖励条款,以彰显合同公平之义;三是应当明确,非因我方原因导致 工期的延长不适用该罚则,另外要明确因不可抗力(水灾、火灾、地震、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以及战争、社会暴乱、罢工 等社会异常事件)导致工期延长时要排除罚则的适用;2、 合同第六条第2.a项的规定较为苛刻;3、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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