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增员(续保)【功能说明】参保人以灵活就业身份新参保时,可到社区办理增员登记;已有参保历史的灵活就业人员,后中断缴费的可通过本业务办理停保险种的续保业务。【操作步骤】第1步: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个人业务办理_增员(续保),如下图:第2步:若为增员,在“个人基本信息”栏依次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在“参保缴费信息”栏选择相应的参保险种,养老保险还需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若为续保,只需在缴费信息栏选择续保的险种,养老保险还需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红色字体标注的是必录项,蓝色字体标注的是重要信息),如下图:第3步:点击【保存】按钮,显示下图中的对话框,确定,保存成功;
2、第4步:点击【提交审批】按钮,该任务提交到社保系统进行审批,完成增员(续保)业务申报,如下图:【注意事项】1、在点击【保存】按钮前,如果个人基本资料和参保信息输入错误,仍然可以修改;2、在点击【保存】按钮后,如果个人基本资料和参保信息输入错误,请在提示是否完成本次操作后选择取消或者第5步操作时点击【退单】按钮,该任务自动取消,可重新办理。1.2.2减员已参保人员需要暂停缴费时,社保为参保人办理减员手续。 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个人业务办理_减员,进入下图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选择需要暂停的缴费类型,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1.2.3缴费档次变更参保人员可对养老
3、保险办理档次变更。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个人业务办理_缴费档次变更,进入下图界面:在“请输入个人身份标志”栏输入身份证号码或者社保个人编号,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下图界面:在变更后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下拉框中,选择变更后的缴费档次,点击【保存】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上点击确定,进入下图界面:1.2.4医疗保险工龄补缴对灵活就业窗口个人历史欠费,进行实时缴款的处理。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个人业务办理_医疗保险工龄补缴,进入下图界面:在“请输入个人身份标志”栏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或社保个人编号,点击【确定】按钮,默认查询出所有中断补缴信息,系统
4、进入下图界面:输入补缴开始年月和补缴终止年月,点击【查询】按钮,如下图所示:点击【核算缴费金额】按钮,系统进行所查月份欠费金额核算,如下图:第5步: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保存需要缴费的信息,如下图:第6步:点击【提交审批】按钮,将需要缴费的信息提交到系统处理,如下图:1补缴开始年月和补缴终止年月格式如”201501”;2第4步之后,如缴费信息有误,可以在第五步点击退单按钮进行退单。.1.2.5一般信息变更参保人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时需要办理个人资料变更业务。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个人业务办理_一般信息变更,如下图:在“请输入个人身份标志”处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保个
5、人编号,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下图界面:点击【保存】按钮,进入下图界面,该任务提交到社保系统审核,完成一般信息变更业务申报:略1.2.6问题报告用户在操作系统时发现问题,希望寻求社保处相关人员帮助,可以在此发送问题报告。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个人业务办理_问题报告,如下图:在“报告业务名称”下拉框处选择业务类型;在“问题描述”栏填写问题具体内容;在“期望解决时间”处选择日期;点击【发送报告】按钮,完成问题报告发送。如下图:1.2.7待提交任务对于未提交审批或审批失败被退回的申报业务,删除或修改后再次提交。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个人
6、业务办理_待提交任务,如下图:在“查询条件”栏输入相应条件,点击【查询】按钮,不设置查询条件系统默认显示所有任务;勾选相应记录,点击【任务提交】或【任务删除】;1.2个人资料查询1.2.1业务描述将个人查询相关功能放到社区,可由社区代为查询个人相关资料。1.2.2已办业务查询参保人通过网申系统申办的业务历史、审批结果,可通过本功能进行查询【操作界面】【操作步骤】 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个人资料查询_已办业务查询,如图,查询条件信息栏可按业务类型、经办时间、关键信息设置查询条件;已办任务列表默认显示社区代办的所有任务列表。1关键信息查询栏可输入身份证号码或姓名进行
7、查询;1.2.3问题报告查询查看社保处相关人员对提交的问题的回复。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个人资料查询_问题报告查询,如图;点击“查看”链接字体,查看回复具体信息;1.3协议管理社区为个人建立用户及密码管理;参保人与社区签订个人服务协议后,可自己登陆系统进行业务申报、社保资料查询;也可签订社区代办协议,由社区代为办理业务申报及社保资料查询1.2.2用户管理社区可代办新增、注销个人网申协议及个人网申密码重置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协议管理_用户管理,如图: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下图界面;在“身份证号码”栏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后回车,系统默
8、认生成其他信息,如图: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用户新增成功;如需继续签订个人网申协议,点击【签订协议】按钮,如图: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完成个人服务协议签订;第7步:如需重置密码、打印密码条、注销个人用户,在第1步时查询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按钮,在结果中勾选记录,点击相应按钮即可;1、签订个人协议的对象不限定社区,只要是灵活就业人员即可;1.2.3个人网上办事协议登记社保处与个人签订的协议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协议管理_个人网上办事协议,如图:新增协议,点击【新增】按钮,如图,输入身份证号后回车,其他信息系统默认生成,点击【保存】按钮,
9、完成协议签订操作;修改协议有效期,在第1步时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勾选相应记录,点击【修改】按钮,修改有效结束时间,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协议修改操作;注销协议,在第1步时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勾选相应记录,点击【注销】按钮,完成协议注销操作;1、签定个人协议前,必须先建立个人用户。2、只能是灵活就业身份的个人,且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过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的人员才能签定网申服务协议。1.2.4社区代办协议管理参保个人可以与社区签定代办协议,由社区为其办理相关网上申报的业务。登录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社区网上业务_协议管理_社区代办协议管理,如图:新增协议,点击
10、【新增】按钮,输入身份证号码后回车,如果是本人办理,勾选“本人办理”框,如非本人办理,依次输入“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完成代办协议签订,如图:修改协议,在第1步时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勾选相应记录,点击【修改】按钮,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修改操作;1、个人与社区签定代办协议后,个人在网申系统或社区系统存在未办完的任务时,不能提交新的任务;襄阳市网上社会保险综合服务条款一、主体的确认和接纳:1、本服务条款当事人一方为提供“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服务的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主办方”)
11、。2、本服务条款另一方为申请在“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上申报有关社会保险业务的单位用户或个人用户(以下简称“单位(个人)用户”)。3、本服务条款为明确双方主体在提供或接受“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网上申报服务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由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主办方制定各项规定、网站和所有网页内容构成。单位(个人)用户在此承诺已通读本服务条款并充分理解,自愿接受所有条款的约束。4、“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网站提供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主办方所有。5、单位(个人)经申请获取主办方提供的单位(个人)初始密码,即成为“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的正式单位(个人)用户。同时,该注册行
12、为将被自动视为单位(个人)用户完全同意并接受“襄阳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所有服务之规定及其条款,包括本服务条款所列内容。二、主办方的权利和义务:1、主办方及主办方所属经办服务机构在收到用户单位(个人)的网上办事申请后,审核用户单位(个人)的申请资料,对符合规定的用户单位(个人)发放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开通“社会保险服务网”所需的网上申报功能。2、若单位(个人)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资料,经核实后,主办方有权暂停其单位(个人)用户资格。3、主办方对单位(个人)用户注册资料(包括个人密码)的使用以为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为目的,并重视对单位(个人)用户信息的保密,尽量采取措施保护单位(个人)用户的秘密。3
13、.1主办方及其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承诺不公开单位(个人)用户的申请资料,或提供给第三方以做商业盈利性用途,但除开以下情形:(1)国家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主办方提供用户的资料;(2)单位(个人)用户授权主办方透露自己的资料;(3)因提供的网站服务需要而向相关办事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3.2就下列相关事项发生的泄密,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 )单位(个人)用户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单位(个人)信息的泄漏,或其他非因主办方原因导致的单位(个人)信息的泄漏;(2) 任何第三方根据主办方来源于各服务条款及声明中所列明的情况使用单位(个人)信息,由此所产生的纠纷;(3)
14、任何由于黑客攻击、电脑病毒侵入或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网站关闭;(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任何后果;(5)主办方在各服务条款及声明中列明的使用方式或免责情形。4、主办方承诺对网站所提供的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实行免费服务,但仅限于服务形式本身,而不包括服务内容可能导致的费用。单位(个人)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的设备,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或移动通信提供商)收取的通讯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如涉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我们建议单位(个人)用户与其继续接受的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确认相关的费用问题。5、单位(个人)用户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服务时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网站之各
15、项规定,主办方有权要求单位(个人)用户及时改正,或直接暂停、注销其用户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取证费、参与诉讼的费用、给第三人的赔偿等)。6、主办方尽量维护好网站的正常运行,但对于单位(个人)用户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服务时,因设备故障、数据传输、软件瑕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主办方不负责任。7、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及服务条款的修改7.1 主办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网站服务的规定及其条款,服务条款如果发生变动,将会在有关页面上公布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单位(个人)用户应主动取消此项服务。如果单位(个人)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7.2 本服务
16、的所有权和运作权、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主办方提供的服务将按照法律法规、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7.3主办方特别提请单位(个人)用户注意,主办方为了保障主办方服务的需要和调整的自主权,主办方拥有经过或未经事先通知而修改服务内容、中断或中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修改会公布于网站相关页面上,一经公布视为通知。主办方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而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7.4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主办方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单位(个人)用户提供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单位(个人)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2)单位(个人)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3) 按照
17、相关部门的要求;(4) 其他主办方认为是符合整体服务需求的特殊情形。、免责声明:8.1单位(个人)用户须明白,本服务仅依其当前所呈现的状况提供,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上述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单位(个人)用户所在位置、单位(个人)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单位(个人)用户要求的风险。开通服务的单位(个人)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主办方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单位(个人)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他问题
18、不承担任何责任。8.2 如主办方的系统发生故障影响到本服务的正常运行,主办方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单位(个人)用户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主办方和合作方不承担责任。此外,主办方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8.3 链接及搜索引擎服务: 本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他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主办方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单位(个人)用户继续接受了解并同意:无论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主办方不予负责;主办方亦对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他资料不予保证或负责。因单位(个人)用户继续接受使用或依赖任何
19、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主办方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之责任。若单位(个人)用户继续接受认为该链接所载的内容或搜索引擎所提供之链接的内容侵犯单位(个人)用户继续接受的权利,主办方声明与上述内容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主办方建议单位(个人)用户继续接受与该网站或法律部门联系,寻求法律保护。三、单位(个人)用户的权利和义务:1、单位(个人)可以通过主办方所属经办服务机构,申请成为网站的正式用户。网站或主办方所属各经办服务机构在收到上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即发放单位(个人)初始密码,并开通相关办事功能。2、基于网站所提供的服务大多涉
20、及单位(个人)用户的相关权益,单位(个人)用户在申请及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应根据主办方或网站的要求如实提供详尽、准确的单位(个人)资料,并及时更新其资料。3、单位(个人)用户应对其单位(个人)密码的使用及安全负责:3.1单位(个人)用户应妥善保管和维护其单位(个人)密码。因单位(个人)用户原因而造成密码泄漏或被盗用,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单位(个人)用户完全承担。3.2单位(个人)用户可随时通过网站修改自己的密码。主办方建议单位(个人)用户不定期地更换密码以保护其安全。3.3单位用户若遗忘密码,可持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到主办方所属经办服务机构申请重置密码。个人用户若遗忘密码,本人持身
21、份证或委托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到主办方所属经办服务机构申请重置密码。3.4单位(个人)用户对“社会保险服务网”网上办事业务提示须社保经办机构审批的,用户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3.5单位(个人)用户须对以其用户名登录网站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4、单位(个人)用户必须承诺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时应遵循如下:4.1遵守国家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4.2不得利用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4.3不得利用网站传输和发布危害国家安全、触犯法律法规、妨碍社会治安、涉及淫秽色情的信息。4.4不得利用网站传输和发布侵犯他人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
22、、造谣中伤、骚扰恐吓性的信息。4.5遵守网站公布的所有网上办事规定、相应条款和解释。4.6符合网站服务内容所需具备的各项资质和条件。4.7保证传输和发布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符合诚信原则。4.8不得恶意干扰网站的正常运行。4.9单位(个人)用户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须承担全部责任。5、单位(个人)用户有权接受或拒绝网站公布的各项规定及其条款、或所提供服务的变动。除开单位(个人)用户主动以各种书面形式,向主办方所属经办服务机构申请取消其用户资格,若单位(个人)用户继续接受或使用网站提供的服务,都将被主办方认为接受该变动。6、除单位(个人)用户与主办方另有约定外,单位(个人)用户同意本服务仅供本单位(个人)使用且非商业性质的使用,单位(个人)用户继续接受不可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或利用本服务进行调查、广告、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其中,单位(个人)用户不得将任何广告信函与信息、促销资料、垃圾邮件与信息、滥发邮件与信息、直销及传销邮件与信息以短信、即时通信或以其他方式传送,但主办方对特定服务另有适用规则的除外。四、本服务条款在单位(个人)用户注册成功后即自动生效,直至注销其用户资格为止。五、法律适用本服务条款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如发生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抵触部分以法律、法规条款为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