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账“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科目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4“固定资产”科目新账“固定资产”科目(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注意: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完全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
2、将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且必须符合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单位价值应在1 000元以上,但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应在1 500元以上)。5“无形资产”科目新账“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价。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转账时,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销”科
3、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四)负债类科目余额的结转1“借入款项”科目新账“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科目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借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2“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新账“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转帐时可平行结转。3“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新账“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事业单位应在新账中该科目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
4、细科目用于上述三个原帐科目余额的转入。除此之外,还要对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事业单位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4“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科目新账“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科目,可平行结转。5“应付账款”科目(1)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余额新账“长期应付款”科目。(2)剩余余额新账“应付账款”科目。6“其他应付款”科目(1)应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新账“应付职工薪酬”科目。(2)偿还期1年以上(不含1年),新账“长期应付款”科目。(3)剩余余额,新账“其他应付款”科目。(五)净资产类科目余额的结转
5、1“事业基金”科目(1)对明细科目“投资基金”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长期投资对应的余额转入新账“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2)对明细科目“一般基金”的余额进行分析,将无形资产对应的余额转入新账“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3)对明细科目“一般基金”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新制度的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将属于新制度的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财政补助结余”科目。(4)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事业基金”科目。2“固定基金”科目将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3“专用基金”科目分析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科目
6、的相关明细科目。4“经营结余”科目如有借方余额,转入新账中的“经营结余”科目。5“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一般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转帐处理。新账中,设置“事业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六)收入支出类1“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2013年1月1日起,按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进行账务处理。2“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1)将原账中“拨入专
7、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2)将原账中“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借方。五、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科目余额并入新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为新设科目。事业单位应当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帐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1)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
8、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2)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3)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4)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5)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6)按照上述(1)(2)(3)(4)(5)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六、编制新账启用日会计科目余额表七、编制新账启用日期初资产负债表八、新旧会计报表的衔接1事业单位
9、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3年的月度、年度财务报表。2在编制2013年度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九、其他衔接事项1按照新制度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于2013年12月31日补提折旧(不需在2013年1月1日追溯调整):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新)贷:累计折旧(新)2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第三节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ABC是中央事业单位,已实行国库集中收付,2012年12月31日在年末收支结转、结帐后,科目余额表如下所示:二
10、、设立新帐,并完成旧科目向新科目的过账2013年1月1日,ABC事业单位按照新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新的会计科目,在对旧科目余额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编制结转分录完成旧科目向新科目的结转。1“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上述科目可以平行结转。结转分录1为(单位: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新)5 154.6应收账款(新)2 652.35其他应收款(新)935.73财政应返还额度(旧)应收账款(旧)其他应收款(旧)2“材料”科目结转分录2为(单位:存货(新)1.91材料(旧)3“固定资产”科目“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为4 300.7万元,经分析,未达到新制度固定资产
11、确认标准的为300万元。结转分录3为(单位:300固定资产(新)4 000.7固定基金(旧)固定资产(旧)4 300.7事业基金(新)4“借入款项”科目“借入款项”科目余额为340万元,经分析,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余额为160万元。结转分录4(单位:万元)为:借入款项(旧)340短期借款(新)160长期借款(新)180“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为4 696.31万元,经分析,不包含偿还期在1年以上的应付账款。结转分录5为(单位:应付账款(旧)4 696.31应付账款(新)6“专项应付款”科目“专项应付款”科目余额为238.79万元,经分析是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费,偿还期在1年以上。
12、结转分录6为(单位:专项应付款(旧)238.79长期应付款(新)7“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为843.01万元,经分析,未包含偿还期在1年以上的款项。结转分录7为(单位:其他应付款(旧)843.01其他应付款(新)8“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这两个科目可以平行结转。结转分录8为(单位:应缴预算款(旧)97.99应缴财政专户款(旧)50.76应缴国库款(新)应缴财政专户款(新)9“其他应交款”科目“其他应交款”科目余额为690万元,经分析,属于应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结转分录9为(单位:其他应交款(旧)690应付职工薪酬(新)10“预提费用”科目“预提费用”科目余额
13、为2.78万元,经分析,属于预先提取的相关经营费用。结转分录10为(单位:预提费用(旧)2.782.7811“事业基金”科目“事业基金”科目余额为1 748.55万元,全部为一般基金。经分析,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为2 500.35万元。结转分录11为(单位:事业基金(旧)1 748.55751.8财政补助结转(新)2 500.3512“固定基金”科目“固定基金”科目余额为4 300.7万元,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300万元后,剩余余额为4 000.7万元。结转分录12为(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新)13“专用基金”科目“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为36.4万元,全部为修购基金,可以平行结转。结转分录13为(单位:专用基金(旧)36.4专用基金(新)三、基建并账因为该事业单位没有基本建设投资,也就没有基建账,所以不需要进行基建并账。如需要并账的单位,则按照前述相关规定执行即可。四、编制新账启用日会计科目余额表通过上述结转分录将旧科目余额转入新科目后,编制会计科目余额表。见下表第四节新旧制度衔接时应注意的问题1各单位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首次执行日的原科目进行分析,按制度规定,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结转和衔接。2架起整个衔接桥梁的是“会计分录”,要注意会计分录的编号。3做好整个衔接过程的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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