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条 驻场人员考勤以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作为主要依据。进入、离开信息中心指定办公地点必须到指纹考勤机处进行录指纹操作。技术部、监理单位有权随机抽查人员到岗情况和原始考勤记录。通常情况下超过8:30分到考勤机录指纹签到,视为迟到;早于17:30前下班离开工作地点,视为早退。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1)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的;(2)人员考勤缺失且无合理解释的;(3)擅自由他人顶替其工作的;(4)上班期间违规外出。第四条 请假因特殊原因需申请请假的,按以下流程操作:(1)请假一至两天需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需提前两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间须有相应人员承担其工作职责
2、,同时保持通讯通畅;(2)紧急情况,当事人遇紧急事件需要请假,必须立即联系本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部,休假完毕后补办理请假手续,交由监理单位归档。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需得到技术部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3)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第五条 每月人员考勤缺勤次数超过3次以上或累计迟到时间超过3小时需提交缺勤情况说明。如经技术部和监理单位核实属于严重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则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第六条 如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实际要求执行。第三章 变更管理第一条 项目人员变动必须提前1个月提交项目人员变动通知给到技术部和监理单位。第二条 项目人员变更发生的12个工作日前承建单位提出项目人员变更申请(附
3、:变更人员资质证书),经技术部和监理单位审核且同意后,承建单位执行变更人员工作交接。第三条 工作交接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10个工作日,交接内容包括项目文档、项目情况报告以及现场培训,交接完毕后,必须提交工作交接确认表,必要时技术部和监理单位可组织现场考核。第四条 如经技术部和监理单位确认项目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的问题时,技术部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建单位变更项目人员,原则上15个工作内完成变更,接替人员也必须经过项目人员变更申请、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始试用,工作交接时间不低于10个工作日。第四章 行为规范第一条 对所担负的工作积极主动处理,服从技术部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指导
4、。第二条 遵守信息中心制定的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第三条 驻场人员有义务保护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的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数据和文件。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以及其他项目资料。第四条 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第五条 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第七条 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第八条 办公时间不得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打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第九条 未征得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
5、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第五章 附则第一条 本制度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系统技术部负责解释。第二条 本规定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系统技术部二一七年七月附件1术语一、信息中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二、技术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系统技术部。三、承建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具备相应能力,为信息中心提供信息工程建设、运维、服务的单位。本制度中承建单位同时包含其相关分包单位。四、监理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信息化产业部相应等级资质,为信息中心提供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五、驻场人员承建单位派驻信息中
6、心进行信息化项目实施的项目人员,包含短期(三个月以上)驻场人员。附件2:请假申请请假申请因 原因,现本人提出请假申请,请予以批准。申 请 人 日 期 项目经理意见: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工程师意见:监理工程师 业主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 附件3:缺勤情况说明缺勤情况说明因 原因,现本人对 年 月的 缺勤3次及以上 迟到累计3小时以上 情况做出说明,请予以确认。附件4:项目人员变动通知项目人员变动通知工程名称:文档编号:致: (承建单位) (建设单位) 我方 XXX(项目驻场人员) 因 原因,将在1个月后做出人员变动。现特出此函给予通知,请知悉。承建单位 (章)附件5:项目人员变更申请项目人员变更申请 (业主单位) (监理单位) 因 原因,现我单位提出人员变更申请,请予以审查批准。附:变更人员资质证书承建单位(章) 项 目 经 理 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监理机构 (章)业主审核意见:业主单位 (章)附件6:工作交接确认表工作交接确认表序号工作交接项完成情况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交接人签字:被交接人签字承建单位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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